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标局(评审业务部门,原商评委)申请复审,商标复审周期为7-9个月。
申请主体 | 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被商标局驳回的公司、其他组织或个人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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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标局(评审业务部门,原商评委)申请复审,商标复审周期为7-9个月。
申请主体 | 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被商标局驳回的公司、其他组织或个人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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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析驳回理由、与引证商标的近似情况以及复审机会
2
收集证据撰写申请书
3
上报商标评审委员会
4
跟进受理、审理进度
5
收文商标驳回复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