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tion via proxy:   [ UP ]  
[Report a bug]   [Manage cookies]                

迫击炮

武器類型

pǎi击炮(英語:mortar)是一种炮身短、射角大、弹道曲率高、以座钣承受后坐力、发射尾翼稳定的炮弹曲射火炮。其名称来源于可以“迫近射击”。

特点

编辑
 
二戰美軍的M2迫擊炮
 
斯托克斯式戰壕迫擊砲英语Stokes mortar

射角大(一般为45°~85°),弹道弯曲,初速小,最近射程小,对无防护目标杀伤效果好,适用于对遮蔽物后的目标和反斜面上的目标射击。射击时多人操作(2-5人),砲管后座能量通过底座钣由地面吸收。行军时砲管、底座钣、瞄準具可分解。主要配用杀伤爆破弹用于歼灭、压制敌有生力量和技术兵器,破坏铁丝网等障碍物;还可配用烟幕弹照明弹毒氣彈等特种炮弹。

迫击炮问世以来,被广泛运用于战争,尤其是山地战堑壕战,配合步兵小单位(班、排、连、營)作战,為步兵之制式火力支援武器。

歷史

编辑

迫擊炮由臼炮演變而來。1904年日俄戰爭旅順攻城戰中,日軍官兵離俄軍戰壕很近,普通火炮和機槍無法發揮威力。俄國炮兵軍官、旅顺要塞炮兵技术副主任列昂尼德·尼古拉耶維奇·戈比亞托英语Leonid Gobyato利用臼炮彈道高、射程近的特點,和旅順城防司令康德拉堅科將軍一道設計出了第一門迫擊炮,其炮身為海軍的47毫米海军炮英语QF 3-pounder Hotchkiss,安裝在輪式炮架上,便於推行,发射超口径长尾迫击炮弹,弹重11.5kg,射程500步。

然而戈比亞托發明的迫擊炮是由海軍臼炮改裝而來,雖然射程近,但無法拆成可攜帶的部件,步兵小單位作戰使用起來仍然不方便,因此沒有得到廣泛使用。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英國發明家溫弗雷德·斯托克斯(Wilfred Stokes)爵士在1915年發明了斯托克斯式戰壕迫擊砲英语Stokes mortar,現代意義上的可分解、便攜帶的迫擊炮方告問世。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蘇聯是世界上装备迫擊砲最多的國家,共34.8萬門。苏联政府设有迫击炮装备人民委员部

世上最大的迫擊砲為美國在二次世界大戰末期時製造的小大衛,其炮筒重65304公斤,口徑為91.4公分。它所發射的彈頭重約1700公斤[1]

进入现代后。迫擊砲又出现了可以后膛装填的线膛炮、可以曲平射兩用、或可以自動連發的新种类;大口徑型也正趨向可自力移動的自行火砲。另外,迫擊砲由於使用簡單,除了正規軍隊外,連一些游擊隊都會裝備。

分类

编辑
 
科索沃安全部队英语Kosovo Security Force使用的M-160迫击炮

迫击炮有多个分类方法:

  • 装填方式可分为前装迫击炮和后装迫击炮;
  • 按炮身结构可分为滑膛迫击炮和线膛迫击炮;
  • 按运动方式可分为便携式、馱载式、车载式、牵引式和自行式。

杆式迫击炮

编辑
 
布莱克尔迫击炮是典型的杆式迫击炮

杆式迫击炮(英語:spigot mortar)主要由一根带插头的,有时末端空心的发射杆组成。在发射时炮手会把炮弹的空心底端套在这根杆子上,而不是像在发射传统迫击炮那样把炮弹放入炮管里。发射杆的顶端和炮弹的外壳一起构成了一段较短的空心炮管。所以杆式迫击炮的结构是颠倒的,不是炮管环绕着炮弹,而是炮弹环绕着炮管。通常在杆子的底部内置一个触发机构,击发时长的击针沿杆向上撞击,从而激发弹丸内部的底火并引爆炮管内的发射药。

杆式迫击炮的优势在于,与同等有效载荷和射程的常规迫击炮相比,其火力部分(底板和发射杆)更小、更轻,制造也比较简单。此外,大多数杆式迫击炮没有常规意义上的口径,这意味着可以从同一门迫击炮发射几乎任何重量和直径的弹药。缺点是,尽管大多数迫击炮弹的后部呈流线型,非常适合改造为杆式迫击炮炮弹,但让炮弹的尾端具有空心炮管会让浪费体积和质量,进而减小弹丸的有效载荷。如果士兵仅携带少量弹药,则重量缺点并不明显。但是,一旦大量携行弹药,杆式迫击炮在弹药上浪费的重量就抵消了其原本的低重量优点了。

有些杆式迫击炮被设计为无声迫击炮。每发炮弹的炮管上内部都有一个紧密配合的滑套,该滑套可以紧紧地套在发射杆上。开火时,滑套和发射杆之间的火药燃气膨胀将弹丸从杆上推出,而滑套在和发射杆彻底分离之前则会被卡住。这样发射药燃烧产生的气体就会被滑套捕获,从而实现无声的设计。二战后的比利时Fly-K无声迫击炮是此类设计的典型例子。

 
刺猬弹发射器,注意左下角的发射杆

随着时代发展,杆式迫击炮逐渐被常规设计的小口径迫击炮所取代,变得十分少见。 典型的杆式迫击炮设计有:

較常見的迫擊砲口徑

编辑
  • 60毫米:
此口徑為法國布朗德公司在1930年代開發的布朗德迫擊砲家族中最小口徑的版本,適合讓步兵單獨攜帶,為步兵連級支援武器。此口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快速茁壯,成為西方國家最普及的步兵迫擊炮。
  • 81毫米:
此口徑為斯托克斯式戰壕迫擊砲英语Stokes mortar量產使用的尺寸,後來被大部份國家接受成為標準營級迫擊炮的技術規格標準。包括法國布朗德1930年式81公釐英语Brandt Mle 27/31迫擊炮、美軍M1迫擊炮英语M1 mortar、日本九七式迫擊炮。英國二战期间使用的ML3英寸迫击炮的口径为81.5毫米,但在冷戰中期開發的L16式迫擊炮回歸81毫米。
  • 82毫米:
蘇聯中華民國在1930年代開發的口徑規格,目前主要是俄羅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營級編制的武器。
  • 4.2英吋(107毫米):
最初為化學兵部隊使用,又稱化學迫擊砲。後來轉型為步兵團級支援兵器,知名的包括美國M2型4.2英寸迫擊砲、英國4.2英吋迫擊炮。
  • 120毫米:
法國在1930年代開發的布朗德迫擊炮系列口徑最大的系列,後授權給芬蘭量產,蘇聯也依照該口徑標準製造了120公厘迫擊炮,同樣為步兵團級支援武器。冷戰期間除了蘇聯與共產國家,以色列也獲得芬蘭授權在國內產製,並獲得部分西方國家運用。美國則是在1980年代末期自以色列引進測評後接受了120公厘迫擊砲的規格,捨棄了4.2英吋標準。

参考文献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常和 著:《武器百科》,漢宇,2008年。第52頁。ISBN 9789866678615
  2. ^ "Tank Hurls Flying Dust Bins and Lays Tracks"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5-03-20.. Popular Mechanics, December 1944, p. 7.

来源

编辑
  • Ryan, J. W., Guns, Mortars and Rockets (Battlefield Weapons Systems & Technology), Brassey's publishers, London, 1982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