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荫人
周荫人(1884年—1956年),字樾恩,直隶省深州武强县人,中华民国军事将领。
周荫人 将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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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84年(清光绪十年) 大清直隶省深州武强县董庄村 |
逝世 | 1956年11月 香港 |
国籍 | 中华民国 |
军种 | 直系军阀 |
服役年份 | 1909年-1927年 |
统率 | 直系军阀 |
参与战争 | 反奉战争 国民革命军北伐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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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从陆军速成学堂毕业后,周荫人考取公费补助至日本留学。1908年(光绪34年)入陆军士官学校第6期炮兵科。与其同兵科之同学后来发迹为孙传芳。学成归国后,被任命为陈光远所职掌的陆军第四镇教练官。后来一度转任至云南陆军讲武堂教官。
1913年(民国2年),返回北京任北京政府陆军部炮兵监,后转入陆军第四师炮兵第4团所属炮兵第2营担任营长。1918年(民国7年),改任第4师的旅长。1919年(民国8年),任江西督军陈光远的参谋长。1922年(民国11年)6月,在陈光远失势后,转投效同学孙传芳。在孙传芳麾下先是担任陆军第12师23旅旅长,后升任陆军第12师师长。1923年(民国12年)3月,随孙传芳入福建省,出任闽北护军使。
在福建期间,周荫人和孙传芳联手排除原本主政福建的皖系军阀王永泉,使孙传芳的势力南进至福建一带。1924年(民国13年)5月13日,北京国民政府下令周荫人接替孙传芳担任福建省督理。
1925年(民国14年)1月,改任福建军务督办。同年11月,任孙传芳手下的五省联军闽军总司令。此时为周荫人军事生涯的极盛期,所统辖的部队包括:
- 陆军第12师(师长周荫人自兼)
- 陆军第23旅(旅长 李春生)
- 福建陆军第1师(师长张毅)
- 福建陆军第2师(师长李凤翔)
- 福建陆军第3师(师长刘俊,由12师24旅扩编)
- 福建陆军第4师(师长赖世璜)
- 陆军第11混成旅(旅长王麒)
- 陆军第29混成旅(旅长孔昭同)
- 陆军第30混成旅(旅长苏挺)
- 补充旅(旅长蒋启凤)
- 海军陆战旅(旅长林忠)。
在国民革命军东征时期,主政福建的周荫人因部队主力正增援江苏进行第三次直奉战争,对广东内的军阀战争采取观望,但是在国民革命军确定击溃陈炯明救粤军时,周荫人忌惮国民革命军主力攻入福建,因此致信向蒋中正示好,提出协助革命军解除兵败入闽的救粤军武装,并将武器转让给国民革命军,换取国军不向福建省进攻。[1]当救粤军洪兆麟残军退入福建省时,其部队遭到张毅率领的福建陆军第1师缴械,获得长短枪共近700支、火炮2门。
1926年(民国15年)国民革命军北伐,此时周荫人在福建控制的兵力总和达6万人。同年8月,福建陆军第4师师长赖世璜首先宣布依附国民革命军,后该编制由周的卫队旅定替重建,旅长孙云峰。孙传芳命令周荫人歼灭该部队,但在8月31日孙传芳改变命令,发布“援赣计划”,要求周荫人入侵广东,牵制北进江西的国民革命军部队。周荫人率领旗下的四个师由福建西进,试图摧毁广东国民政府,但是其麾下的福建陆军第2师师长李凤翔之下属曹万顺、杜起云宣布叛离北京政府,投靠国民革命军。同时,何应钦率领的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在10月9日发兵夺取周荫人指挥部所在地福建永定,被何应钦攻势打乱的周荫人仓皇撤退,其所辖之福建陆军第3师在随后的永定战斗、松口战斗遭到重创。
在收编从周荫人麾下叛逃的部队后,何应钦作为北伐军东路军总指挥率兵北侵福建。国民革命军在福建地方实力派军阀张贞的协助下,击溃了周荫人嫡系,并争取到福建地方军人部队的支持,尤其是周荫人无法争取到以福建为重要根据地的中华民国海军支持,使得他在主力部队溃散后缺乏其它战力延迟国民革命军攻势。国民革命军在1926年12月3日击溃张毅指挥的福建陆军第1师,基本清除在福建效忠北京国民政府的有生战力。12月18日进入福建省会福州市,兵败的周荫人仅与十余位随从士兵一同逃离福建省。
周荫人逃离福建后北遁浙江省收拢残部,并将宁海县作为根据地,孙传芳将其任命为五省联军第五方面军司令官,约仍有9,000兵力。在北伐军进入浙江后,授命国民革命军第十九军解决周荫人残军,为宁海奉化战斗。该役十九军遭到与孟昭月指挥的五省联军第三方面军夹击,在承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与周荫人指挥的部队多度交战,最终将第五方面军给全数击溃。
孙传芳在浙江的统治被瓦解后,北遁的周荫人脱离孙传芳麾下,向奉系输诚,出任安国军政府第1方面军训练处长。张作霖败北后,周荫人下野,此后寓居天津。
1956年11月,周荫人于香港逝世。享年73岁。
造币
编辑中华癸亥
编辑民国十二年三月(1923年),援闽军总司令孙传芳和副司令周荫人率北洋陆军第二师和第十二师由赣东经杉关入闽。孙传芳治闽期间,洪山桥造币厂仅鼓铸二角一等币值银辅币,其直径23.7毫米,成色70%,重5.28- 5.32克。正面珠圈内书对读“中华癸亥”四字,中间饰以菊花星,上缘署“福建银币厂造”, 下缘署“库平一钱四分四厘”,左右两侧饰以芒纹花星或五角星;背面以交叉民国三旗为主图案,上下缘均署以英文,分别为“MADE IN FOO - K IEN M IN T”(福建造币厂制造),“1MACE AND 44 CAN DAREEN S”(一钱四分四厘),左右两侧饰以芒纹花星或六角星。若按正面所饰花星不同,可分为芒纹花星和五角星两种版别,细审尚有汉、英文字体大小不同,以及背文“MADE”错书为“MA IE”之区别,其中以面纹饰五角星者较罕见。民国十三年九月(1924年),江浙战争爆发,孙传芳率部入浙,福建军政大权为周荫人所独揽,继续在洪山桥造币厂肆意鼓铸劣币[2]。
民国甲子
编辑周荫人治闽期间,将厦门造币厂交由王则四承包,在厦门专门铸造银辅币,计有二角、一角两种币值。二角硬币直径23.6毫米,成色70%,重5.20-5.30克。正面珠圈内书对读“民国甲子”四字,中间饰以菊花星,上缘署“福建银币厂造”,下缘署“库平一钱四分四厘”,左右两侧饰以芒纹花星;背面仍以交叉民国三旗为主图案,上下缘均署与面文同一内容之英文,左右两侧亦饰以芒纹花星。偶而发现有背面三旗图案与“中华癸亥”三旗图案悉同者,明显系误置错版,闽地钱币学界称之为“民国甲子癸亥旗”,极少见。一角硬币直径17.5毫米,成色70%,重2.70克。正背面除却下缘所署币值为“库平七分二厘”,相应英文“7.2CANDA REEN S”(七分二厘),以及左右两侧均饰以五角星外,其余文字、花纹及三旗图案悉与二角者相同。仅开初为应付而铸造少量,目前已不多见[2]。
参考文献
编辑- ^ 陈炯明叛军被消灭前后[失效链接]
- ^ 2.0 2.1 探秘——“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与所铸银币!”. [2024-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04).
- 来新夏等. 北洋軍閥史 下冊.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0. ISBN 7-310-01517-7.
-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国(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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