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總部
交通總部 Traffic Branch Headquarter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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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1914年至今 |
国家/地区 | 香港 |
性质 | 交通警察 |
驻地/总部 | 交通總部:香港香港島灣仔區灣仔軍器廠街1號香港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2樓 交通部: 港島總區:港島區警察交通部 東九龍總區:東九龍行動基地 西九龍總區:大環山報案中心暨西九龍交通部基地 新界南總區:新界南總區總部及行動基地 新界北總區:新界北總區總部、上水警署及大興行動基地 |
部门 | 香港警務處 |
上级机构 | 交通總部:行動處支援部 交通部:各警察總區 |
领导 | |
现任主管 | 區永樑 總警司 |
人员装备 | |
规模 | 交通總部:?名 交通部:1,842名人員和218名文職人員 |
警用标志 | |
专用色 | 巴騰堡格紋 |
交通總部(英語:Traffic Branch Headquarters,縮寫作 TBHQ)成立於1914年,隸屬於香港警務處行動處支援部,主要責任為制訂及發佈各項交通執法政策、審查核對相關的資源需求、處理交通違例傳票和定額罰款通知書、監察交通法例的改變、發展和評估各項交通管理計劃,及統籌道路交通安全警務;及管轄交通督導員隊伍。交通總部轄下設有交通部,隸屬於行動處各個警察總區,負責執行及管制交通,處理及調查交通意外[1][2],維持總長達2,000公里、世界上交通密度最高之一的香港道路網絡的秩序及安全。
組織
[编辑]- 交通總部:由一名總警司出任主管。
- 交通部:由一名高級警司出任主管;各總區轄下的交通部編制均有異。
歷任主管
[编辑]歷史
[编辑]1907年,全香港只有6輛汽車,香港警隊已經制定了相關的汽車登記手續。隨著汽車數量日漸增加,於1912年,香港政府發表了車輛及交通規則條例,交通總部亦於兩年後成立。當時,交通總部除了負責執行相關法例,亦負責簽發駕駛執照及汽車牌照。
1925年,港島區交通總部單位由一名督察和兩名警長組成,九龍區及新界區則由一名警長負責。當時,差役只有兩輛汽車和一輛小貨車,專門用作押解犯人來往監獄。時移至今,交通總部車隊擁有警察車輛逾2,300輛。
2012年,為了配合警務處的支援前線組別策略行動計劃,交通總部於同年3月15日成立交通訓練組,為警務處使用的交通執法設備提供標準化的訓練,以提高人員的專業水平。
2013年,兩名交通總部人員遠赴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參與一項藥物辨識訓練課程,獲國際處長級警察協會認證為藥物辨識專家[3]。與此同時,交通總部在所有陸上總區的警署安裝舉證呼氣測試儀、在一部經過特別設計及改裝的警察車輛上安裝德爾格9510酒精測試儀,作為流動呼氣測試中心,以減少及縮短收集司機呼氣樣本的流程及時間至約10分鐘,藉以提升交通部打擊酒後駕駛的效率[4][5]。流動呼氣測試中心於同年12月14日首次出動[6],即成功協助拘捕3名涉嫌醉酒駕駛司機[7]。
訓練
[编辑]投考加入交通部的人員須達至少3年年資,及曾經駐守於警察機動部隊[8],人員通過遴選以後,需要接受一系列的長時間專業訓練。人員首先須於香港警察學院警察駕駛及交通訓練科完成為期5星期的高級駕駛課程,然後接受包括熟讀所有交通相關的法例和條文、學習使用各款酒精測試機、檢驗車輛知識和技術、雷射槍使用、跟蹤錄影等的課程,並須經過15小時馬路實習始可出勤。完成全部考核,須時3至4年[9][10]。
意外調查鑑證及重組課程
[编辑]意外調查鑑證及重組課程(英文:Forensic Accident Investigation and Reconstruction Course)為期5日,由交通總部交通意外調查工作小組與政府化驗所合作舉辦,內容包括由政府化驗師教授各項課題,包括接觸證據檢驗、軚痕和車痕及運用物理定律顯示車輛如何發生踫撞。人員於課程結束時需要通過筆試,通過者才能夠獲得頒授證書[11]。
行動駕駛課程
[编辑]行動駕駛課程(英文:Operation Driving Course,縮寫:ODC)為期7日,由交通部為「隱形戰車」司機提供,內容包括練習在交通錐陣裡往還、緊急倒後、急煞、甩尾及飄移等。
ProVida
[编辑]ProVida Course為期7日,由交通部為「隱形戰車」領航員提供[12]。
裝備
[编辑]個人
[编辑]通訊器材
[编辑]武器
[编辑]槍械
[编辑]交通部警員於1960年取消攜帶槍械[16];其後在1966年4月7日起重新配帶槍械,以便在必要時執行其他職務。[17]
- 恩菲爾德No.2轉輪手槍
- 威百利Mark IV轉輪手槍(1945—1986年)
- 柯特正警察左輪手槍(1950年代—1986年)
- 史密斯威森軍警型左輪手槍,於2001年3月開始全部替換成為有防滑表面的橡膠槍柄,以減低後助力,槍柄皆為香港製造[18]。
- M10(1981—1993年),因應八十年代多次悍匪與爆發槍戰,警隊發現他們的槍械火力較強,相對較為落後,為彌補警槍的不足之處,故將手槍加以改良,以配合時代需要;而改良的地方在於將俗稱「蓮花頭」的籠框增加,以便使用較較長的「.38 SPECIAL」子彈,並將拉力减至5磅使其一觸即發,同時射程亦增加至15-20碼。[19]
- M10HB(1993年-),槍管重4吋,從而增加槍身於發射時的穩定性,後座力亦相應減低。[20][21]
其他
[编辑]儀器
[编辑]- TruCam鐳射測速儀:俗稱「三眼仔」,共23部,每部價值25萬港元,於2013年引入,於同年12月22日開始使用,具備同時攝影及錄影功能,能夠作為檢控佐證[23][24]。
- 自動車牌識別系統:每部價值10至12萬港元,共11部,於2013年6月起試用半年後完成試驗[25][26][27],於2015年3月23起正式使用。自動車牌識別系統由一部攝像機及流動電腦所組成,可以識別一條行車線中逾百公呎範圍內的車牌,流動電腦連接至運輸署的交通罪行資料庫,從而自動識別違規車牌,包括欠交罰款、未獲發行車證、未購買第三者保險、停牌期間駕駛或者被法庭發出拘捕令的車輛[28][29][30][31][32][33][34][35][36][37][38]。
- Multanova 6Fs雷達車速偵察機:使用菲林,於2015年被MRCD雷達車速偵察機取締。
- MRCD雷達車速偵察機:共10部,於2015年引入,用以取締Multanova 6Fs雷達車速偵察機。MRCD雷達車速偵察機能夠在比較大范圍的實地行動中收集證據及簡化違例資料及上載至非截停車輛檢控系統的程序[39][40]。
其他
[编辑]車隊
[编辑]- 數碼流動測速雷達,以數碼影像拍攝超速車輛,以用作檢控佐證。
- 警察車輛內置數碼視像系統,包括了攝影機及顯示屏,用以偵測車速,其測驗準確度極高[41]。
相集
[编辑]-
交通部人員在灣仔行人天橋上進行高空監察並且進行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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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人員執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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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人員執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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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人員維持秩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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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香港區火炬接力時,交通部人員進行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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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香港區火炬接力時,交通部人員進行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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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人員處理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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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人員設立臨時路障。
以交通總部或者交通部為題材的作品
[编辑]- 電影
- 電視劇
参考文献
[编辑]- ^ 交通總部 (PDF). [2011-06-30].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3-10-19).
- ^ 總區交通部 (PDF). [2010-07-0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0-10-11).
- ^ 《香港警察年報》2013. [2014-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5).
- ^ 《香港警察年報》2013. [2014-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30).
- ^ 警車裝大機 醉駕「酒」唔甩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東方日報》 2013年12月4日
- ^ 當局擬改裝警車測醉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東方日報》 2013年10月24日
- ^ 流動呼氣測試中心「首航」建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東方日報》 2013年12月15日
- ^ 傷亡最多部門 交警現逃亡潮. [2010-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8-21).
- ^ 交警「皮包鐵」易意外傷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星島日報》 2009年12月5日
- ^ 炒車11次 交警照衝為民賣命 傷亡多 培訓長 升遷難 後繼無人[永久失效連結]
- ^ 人員接受交通意外調查訓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聲》第967期
- ^ 警方車手需特訓甩尾飄移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蘋果日報》 2013年10月5日
- ^ 警隊改善交通人員裝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聲》第679期
- ^ 新警棍套開始試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聞公報》 2001年5月23日
- ^ 新警棍套開始試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聲》第7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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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警察亦特別配槍防變. 工商日報. 1966-04-08.
- ^ 警隊將更換警槍槍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聲》第699期
- ^ 旺角沙展橫巷中伏被奪警槍疑屬大圈仔所為 相信兩匪是受僱來港犯案奪槍作「工具」警方今年檢獲槍械卅四去較去年同期多. 華僑日報. 1987-11-07.
- ^ 為更新裝備展開九個月訓練計劃 警槍及子彈增強殺傷力. 華僑日報. 1993-03-25.
- ^ 較舊槍穩定及威力強 警加方開始逐步換新槍. 大公報. 1993-03-25.
- ^ 直拔式槍袋防搶槍. [2012-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3-11).
- ^ 警500萬購「三眼槍」捉快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東方日報》 2013年9月28日
- ^ 打擊醉駕 警車隨地「吹波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東方日報》 2013年10月28日
- ^ 新界北試行流動「吹波仔」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東方日報》 2013年12月13日
- ^ 流動呼氣中心測酒駕今起試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太陽報》 2013年12月13日
- ^ 「三眼仔」周日開工 影快相兼拍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明報》 2013年12月13日
- ^ 警引入車牌識別系統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太陽報》 2013年5月17日
- ^ 自動車牌識別系統警方指無政治考慮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蘋果日報》 2013年5月16日
- ^ 「自動車牌識別系統」現正試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頭條日報》 2013年7月6日
- ^ 自動車牌識別系統冀明年底全面推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東方日報》 2013年12月12日
- ^ 警自動車牌識別系統試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成報》 2013年5月17日
- ^ 警下周一起用自動車牌識別查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香港商報》 2015年3月21日
- ^ 警務處全面採用自動車牌識別系統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聞公報》 2015年3月20日
- ^ 警下週推“自動車牌識別系統”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大公報》 2015年3月21日
- ^ 自動車牌識別系統下周全面採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成報》 2015年3月21日
- ^ 「自動車牌識別系統」全面採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東方日報》 2015年3月21日
- ^ 車牌識別系統 全面採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蘋果日報》 2015年3月21日
- ^ 交通部更換裝備 加強訓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聲》第1032期
- ^ 警引入10部新雷達車速偵察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蘋果日報》 2015年1月28日
- ^ 裝備精良 技術先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香港警察年報》2011
外部連結
[编辑]《警聲》
[编辑]- 交通及運輸工具圖片
- 交通意外特別調查隊特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交通警政卓越系列提升警隊專業能力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交通部人員赴美取經 加強辨識毒品能力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交通總部聯同工作夥伴宣揚單車安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交通總部首辦道路安全審核課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交通總部發布道路安全概覽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西九龍交通部訪南澳警隊 汲取執法及管制經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交通部人員獲認證為「藥物辨識專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訊》
[编辑]- 《警訊》交通部特輯第一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警訊》交通部特輯第二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警訊》交通特輯:鐵騎群英第一段
- 《警訊》交通特輯:鐵騎群英第二段
- 《警訊》交通特輯:鐵騎群英第三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