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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相 (嘉靖癸未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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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相
大明巡抚江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浙江宁波府鄞縣軍籍
字號字大卿
出生弘治十年(1497年)四月二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臧氏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周相(1497年—?年),字大卿浙江宁波府鄞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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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易經》,嘉靖元年(1522年)浙江鄉試第十五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中式癸未科會試第六十七名,第三甲第六十四名進士[1][2]。授江西临川县知县,七年正月选授河南道試御史,三月因弹劾大学士杨一清被下狱廷杖,贬降广东韶州府经历。屡迁至广东按察司佥事,十七年三月升山东布政使司右参议,历升参政,二十八年十二月以考察致仕。三十五年十二月尚书赵文华举荐遗才,起原官,晋广东按察使,三十六年十月调簡。历四川左布政使,四十二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四十四年六月致仕 [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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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周瑀。祖父周性。父周欽。母郁氏。具庆下。兄模、弟植、槐[4]。從子周汝觀,万历四年丙子舉人,官云南按察司副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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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鄞县志》:周相字大卿,登嘉靖二年进士,知临川县,发奸摘伏,民惊为神。擢监察御史,灵宝县奏黄河清五十里,诏遣太常往祀,羣臣表贺,相上疏言:河未清不足亏陛下德,今好谀喜事之臣张大文饰之,佞风一开,献媚者将接踵,愿罢祭告,止称贺诏,夭下臣民母奏祥瑞,水旱蝗蝻即时以闻。帝大怒,下相诏狱拷掠之,复杖于廷,谪韶州经历,而诸庆典亦止不行。屡迁至参政致仕,有以遗才荐者,起原官,晋广东按察使,升副都御史、巡抚江西,会籍没故相严嵩家,相监之,奇玩重器山积,一无所私,逾二年,复致仕归。从子汝观,仕至云南按察副使。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官衔
前任:
嚴鳳
明朝南昌府同知
1532年-嘉靖年間
繼任:
李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