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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Xiplus留言 | 贡献2021年6月30日 (三) 13:05 引入延伸確認保護:​ 回复)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此頁面探討维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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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話題 💬 👥 🙋 最新發言 🕒 (UTC+8)
1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49 16 Nostalgiacn 2024-11-17 01:44
2 应允许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27 7 Ericliu1912 2024-11-12 15:02
3 提议将金砖国家峰会纳入Wikipedia: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 31 11 Patrickov 2024-11-18 12:46
4 修正优特标准的翻译腔问题 25 9 魔琴 2024-11-20 03:10
5 关于仲裁委员会职权的疑问 2 2 Ericliu1912 2024-10-27 02:16
6 仲裁委員會成立後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續) 1 1 LuciferianThomas 2024-10-28 09:38
7 關於日本選舉的標題問題 16 5 FK8438 2024-11-18 13:02
8 关于用户名方针与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建议 19 11 阿南之人 2024-11-19 23:33
9 修訂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之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章節 21 8 CaryCheng 2024-11-18 10:50
10 討論被錯誤理解達成共識應該怎樣做? 3 1 Factrecordor 2024-11-14 21:39
11 修订政治人物关注度指引 39 12 CaryCheng 2024-11-18 12:15
12 完善WP:封禁「不限期不是永久」總方針 41 13 WiiUf 2024-11-20 18:04
13 有關簽名附帶的文字的問題(第三次) 41 9 Dryrace 2024-11-19 12:43
14 关于本地化资讯是否为琐碎内容的问题 18 6 Factrecordor 2024-11-16 20:47
15 导向重复的列表拆分逻辑是否成立? 42 3 红渡厨 2024-11-18 16:37
16 A/B分支仲裁 6 4 Iming 2024-11-19 21:29
17 关于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地理,建议增加关于“来”字的论述 11 6 Sanmosa 2024-11-20 15:53
18 關於非原創研究問題 5 5 Cmsth11126a02 2024-11-21 20:59
19 修订WP:外文重定向方针与首句MOS:外语名称格式指引,并将他们对应 10 4 自由雨日 2024-11-21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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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标点符号 § 推進圖註結尾有無句號共識

由於其餘版本被反對,擬採用並在不久後公示版本A,亦歡迎繼續評點其他版本。副知前次討論者@Lopullinen@HTinC23@捍粵者@PexEric@Evesiesta@Anghualee@InstantNullGohan 2024年11月5日 (二) 10:48 (UTC)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現行條文

条目不应该包含有对已发表材料的新式分析和总结,如若这些分析与总结产生了原始来源中并未明确的立场。

但方针文字中未直接涉及模板
提議條文

因以上问题,提请社群就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予以讨论和澄清。

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8日 (四) 08:02 (UTC)

Wikipedia talk:字詞轉換處理 § 《WP:字詞轉換處理#歷史》一章中的“模板:Tq 只能用于讨论和项目页面。请勿在条目中使用。”

在以前有繁简两版本的文章现在仍然需要人手合并,但目前已经大致完成。”这反映的应该是中文维基百科极早期的状态了吧?应该依事实修订为“目前早已完成”或“已于20XX年完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4日 (六) 16:35 (UTC)

Talk:中国地理 § 中维“中国”一词的地理意义指什么?

条目名为“中国地理”,但通篇介绍的内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就是“中国大陆地理”——即少部分涉及主权声索等问题时实质上是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用“中国”一词代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违规;其余不涉及主权等问题时则是单纯介绍中国大陆这片区域的地理,用“中国”一词代表了“中国大陆”,违规。如果是一般的条目,只消将条目名移动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或“中国大陆地理”然后明确介绍范围即可。但“中国地理”本身是极重要的“中国”类条目,更是《中国》条目《地理》章节的主条目,可以说中维必须要存在一个名为“中国地理”的条目,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中维“中国”一词的“地理”涵义(类似{{中国历史}}模板和《中国历史》条目对明确中维“历史意义的‘中国’一词指什么”的重要性)。综上,该如何处理本条目?或者说,在中文维基百科,“中国”一词的地理涵义是什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5日 (三) 19:25 (UTC)

Wikipedia talk:可供查證 § WP:V引入en:WP:ONUS

今天看到英维的这一段我们没有,并觉得这一段方针对于日常编辑时很有引导作用,以下是我大概翻译的版本,欢迎大家编辑改善,提出自己的意见。

存在可靠来源不保证内容被收录

任何条目中收录的内容应可由可靠来源验证,但这并不代表任何可供查证的信息都应写入条目中。特定内容可能通过共识决定没有改善其条目,也可能由其他方针指出并不应写入维基百科条目。此类内容应被省略或写入其他条目。希望添加存在争议的内容的编者有义务为添加该内容形成共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3日 (日) 04:08 (UTC)

Wikipedia talk:互助客栈 § 有關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壓力問題

此前,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一度逾60萬位元組,在我搬運了若干已結束或stale了的討論後才降到40多萬,然而這個長度還是比起其他互助客棧的版塊來得長(互助客棧其他版的長度現在是20多萬位元組,條目探討版是10多萬,消息、技術與求助版不超過10萬),而且在頁面載入與編輯上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我在電腦嘗試載入或編輯頁面的話,頁面完全載入所需的時間顯著地延長了)。有鑒於此前曾有討論提議以WP:徵求意見機制取代互助客棧方針版的機能,我認為現在是合適的時機來提出這件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30 (UTC)

Wikipedia talk:COVID-19條目共識 § 調整COVID-19條目共識的規定

承上討論,現提議修改WP:COVID-19條目共識的表述。草案正文差異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00 (UTC)

Wikipedia talk:可靠来源 § (硕士论文)怎样的影响可以算作“显著学术影响”

  • 硕士学位论文通常未经类似评估,因此不如博士学位论文可靠,除非其具有显著学术影响”是否需要用信息页说明“显著学术影响”?
  • 对于一般的(无“显著学术影响”)硕士论文而言,相关行文似乎也有模糊之处,只点出硕士论文“不如博士论文可靠”,而未明言其“不是可靠来源”。是否需要点出“除非具有显著学术影响,否则硕士论文不是可靠来源”(英维是明确点出的:“Masters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are considered reliable only if they 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3日 (三) 16:21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2020年10月修订案与格式讨论

修订案主要涉及#章节安排问题(最简单的做法只需将一个三级标题改为二级标题),以及#修订WP:消歧义命名的问题。格式讨论涉及主从消歧义页面编写方式(若有必要则亦应修改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39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員的離任 § 仲裁委員會成立後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續)

經共識訂立的仲裁機制及其他過往討論中均就仲裁委員會在處理管理人員解任案獲得社群廣泛同意,在維基百科討論:仲裁委员会#管理人員解任中就達成了「仲裁委員會有權調查管理人員行為是否失當後交社群再行決議」,但就仲裁委員會如何行使有關職權仍有待商榷。我想將這個議題分拆成多個部分去探討,期望獲得最大程度的共識。本討論分為以下部分:(※)注意此四機制並非僅能採納其中一個,這四個機制的設計是完全可以共容的。

--西 2024年10月27日 (日) 16:39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電視 § 對於剛訂立的格式手冊/電視,細節上的疑問

由於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是否建立各家平台或電視台之外購動畫、節目、特攝的分類項目,日漸離題地討論剛訂立的Wikipedia:格式手冊/電視,故在此再開話題。 討論的焦點在於

節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為相關平台及播放清單通常不會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

來源1號[1]:草擬人@HK5201314舉出的傳媒報道,作為符合要求的來源例子,相關內文為:「韓劇《重組家庭》於10月9日首播,共有16集,每週三連續播出2集,作為Viu Original劇集在香港、東南亞、中東及南非等16個地區於Viu網上平台獨家播出。」明確地列出了Viu平台的全部可觀看地區。

來源2號[2]及3號[3]:我所舉出的傳媒報道,不全面,相關內文為:「也特別聯合9大平台,中華電信MOD/Hami Video、LINE TV、遠傳friDay影音、巴哈姆特動畫瘋、MyVideo、KKTV、Muse木棉花-TW/Muse木棉花-HK、霹靂電視台、PILI線上看等,回顧《Thunderbolt Fantasy 東離劍遊紀》第1~3季及2部劇場版的精彩內容。」「首播平台爭戰最終敲定於4月3日開始,每周六晚間9:30於6大影音平台CATCHPLAY、遠傳friDay、台灣大哥大 myVideo、MOD中華電信、Hami Video與官方PILI線上準時播映。」我認為這些針對台灣地區的來源,已等同代表可觀看地區包括台灣,雖然沒有提及台灣以外(也許Muse木棉花-TW/Muse木棉花-HK除外)有哪些可觀看地區,但條文也沒有明文規定必須在來源的情況下列出全部「可觀看地區」才算及格,那麼就算只証明部分「可觀看地區」,也無不可。

它們都可算第三方來源,但相信當中的平台播放資訊都是來自宣傳稿,當然1號是平台本身的宣傳,2-3號是作品本身的宣傳。

相信訂立條文的精神,本是希望禁止羅列一些不三不四的盜版平台,以及對數量可能會太多的播放資訊進行適度篩選。我擔心過度執著証明平台所有地區版權,會變得本末倒置,不能公平地作出真正有效的篩選。我意思維基認為可用或不可用的驗證方法,對平台、對作品製作方、對傳媒、對觀眾來說,往往都未必需在意的事。一個平台的操作介面和宣傳稿,如果剛好習慣很明顯地顯示全觀看地區,它就會僥倖地在維基得到優勢,其他平台縱使合法性、覆蓋性相當,純粹因顯示區域的習慣不迎合,就不能寫,若在這種情況不能坐視不管。我們要做的是觀察各方普遍的習慣,從中拿捏出反映現實又寬緊恰當的篩選準則。如果我們定的準則,只是看誰的習慣僥倖地較能迎合,那就不是一個好的準則,應當修改。

另外,草擬人指出已通過的規則比英維更嚴,這是和某幾位參與者討論後,才越來越嚴格的。當時我不是持續關注那討論,但印象是積極發言者多是希望從寬。所以,懷疑大家對共識內容的解讀會有很大差異,需召集大家回來看看。--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8:19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标点符号 § 推進圖註結尾有無句號共識

由於其餘版本被反對,擬採用並在不久後公示版本A,亦歡迎繼續評點其他版本。副知前次討論者@Lopullinen@HTinC23@捍粵者@PexEric@Evesiesta@Anghualee@InstantNullGohan 2024年11月5日 (二) 10:48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提請修訂 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中的旅遊指南,新增「建築物附近交通資訊」的規管

現行條文

旅遊指南。例如,關於巴黎的條目應該敘述艾菲爾鐵塔羅浮宮等名勝,但您最喜歡的酒店的電話號碼、香榭麗舍大道賣的牛奶咖啡的價錢……都不是適當的內容。維基百科不是建立酒店或美食指南、遊記等內容的地方。知名城市可能符合收錄標準,但最終條目不必包括每個旅遊景點、餐館、酒店或場地等。雖然每個城市的旅遊指南通常會提到鄰近城市的景點,但維基百科的每個城市條目應該僅列出實際位於該城市的景點。如果您確實希望幫助編寫旅行指南,我們非常歡迎您為我們的姊妹專案維基導遊做出貢獻。 需要注意的是,出於著作權上的考慮,請勿隨便抄錄其他文字,除非您是著作權持有者。

提議條文

旅遊指南。例如,關於巴黎的條目應該敘述艾菲爾鐵塔羅浮宮等名勝,但您最喜歡的酒店的電話號碼、前往那間酒店的交通資訊香榭麗舍大道賣的牛奶咖啡的價錢……都不是適當的內容。維基百科不是建立酒店或美食指南、遊記等內容的地方。知名城市可能符合收錄標準,但最終條目不必包括每個旅遊景點、餐館、酒店或場地等。雖然每個城市的旅遊指南通常會提到鄰近城市的景點,但維基百科的每個城市條目應該僅列出實際位於該城市的景點。如果您確實希望幫助編寫旅行指南,我們非常歡迎您為我們的姊妹專案維基導遊做出貢獻。 需要注意的是,出於著作權上的考慮,請勿隨便抄錄其他文字,除非您是著作權持有者。

目前,許多香港建築物條目均設有公共交通路線資料,讓遊客可透過維基百科了解如何前往該座建築物。但是,這不應是維基導遊及Google Map的職責嗎?於是建議新增這句 「前往那間酒店的交通資訊」。位置已透過粗體標示出來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1:03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 talk:字詞轉換處理/公共轉換組 § 交集板塊:減少重複、節省資源

不少轉換規同時存在於兩個或多個公共轉換組,浪費資源,對此更新修正疲於奔波、亦浪費人力。不如設置可容多個公共轉換組嵌入的「交叉板塊」——相當於次級的公共轉換組。例如,Movie組、迪士尼組、Pixar組之間設置「交集板塊」「迪士尼-Pixar長片」,Movie組、迪士尼組之間設置「交集板塊」「迪士尼非Pixar長片」,Movie組、Pixar組之間設置「交集板塊」「Pixar非迪士尼長片」;如此,任何一個迪士尼或Pixar出品的電影長片的轉換規則都應收錄在以上三個「交集板塊」之一,而移出Movie組、迪士尼組、Pixar組頁面本身,最終轉換效果不變。另外,在提交公共轉換組編輯時,亦可警告不應增加已收錄在屬於本公共轉換組的「交集板塊」的字詞或要求復查。希望儘早提出此想法,以免導致上節「預儲」設計細節日後大改。--— Gohan 2024年7月10日 (三) 07:05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為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檢討等事

近期又一管理人員解任投票,甫應用安全投票之新制,技術實務運作尚難稱熟稔;又逢顯著外來干涉及共識形成程序疑慮,遂致前所未有之困窘,亂象叢生、弊端頻出,社群矛盾對峙趨於激烈,此實無庸置疑。與此同時,定期審視更新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有助於人才新陳代謝,充實本站進階維護量能。時值仲裁委員會組織籌備停滯之際,「遠水難救近火」,故謹以此話題為首,先行就管理人員任免制度若干既存問題略作檢討,望社群踴躍發表意見。改革路程自不必操之過急,但求氣象有所更新爾。本人謹提出三個大問題,社群可撥冗予以回應,或自行提出其他值得專門討論之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原标题为: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英维正在讨论关站抗议

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几个小时以前,英文维基百科用户发起民意调查,讨论是否就基金会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而闭站抗议。如果英维闭站抗议,本站是否跟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仲裁委員選舉結果

仲裁委員選舉已有結果,請參看Wikipedia:仲裁委员会/选举/2024年#結果,10名用戶當選為仲裁員。謝謝。--AT 2024年11月15日 (五) 17:31 (UTC)

專題命名空間(第五至六階段)

[編輯此導航模板]

導航模板請參閱此。導言請參閱此

第五階段:討論重新導向與捷徑的設立方式

各階段不得同時討論,前一項討論完結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段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9日 (五) 12:57 (UTC)[回复]

本案進入倒數第二個部分。現在將討論未來專題捷徑如何設立,以及原有捷徑的去留:
  • 未來是否允許建立跨WP與PJ空間的捷徑?如果需要,是否需要進一步規範?
  • 未來是否允許建立跨WP與PJ空間的非捷徑的重新導向?
  • 舊有的跨WP與PJ空間的捷徑是否需要清除連入然後(×)删除
cc.@30000lightyearsTaiwania JustoLuciferianThomas羊羊32521BlackShadowG
請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14日 (日) 09:41 (UTC)[回复]
  • 我认为PJ空间的捷径统一规范为WPJ/PJ:XXX,将现有WP重定向全部转到PJ去。比如WikiProject:智能手机WP:SMARTPHONE直接转移到WPJ:SMARTPHONE。--LightyearsTalk·Sign#订阅维猫报喵! 2021年2月14日 (日) 11:15 (UTC)[回复]
  • 个人意见
    1. 为了避免混淆,将来应该一律禁止建立跨WP与PJ空间的捷径重定向。
    2. 目前存在的WP重定向到PJ的捷径应该全部转移到PJ,若无链入或很少链入,可考虑(×)删除;若数量过大,或者已经在讨论中被引用,则可考虑(○)保留以仅供历史参考。
    3. 同时,将PJ名字空间中所有{{shortcut}}中的捷径一律改为以“PJ”开头的捷径,不再推荐使用以WP开头的捷径。

——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2月14日 (日) 12:57 (UTC)[回复]

同上,不然就沒必要偽命名空間了。 2021年2月14日 (日) 13:49 (UTC)[回复]
我覺得從PJ空間捷徑連出沒什麼問題,WP空間也有捷徑連至Help。PJ分拆了就不要再從WP連過去了,舊的就隨它吧。--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14日 (日) 14:09 (UTC)[回复]
舊的捷徑如要批量刪除的話可能要請求管理員開刪除機器人...--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14日 (日) 14:11 (UTC)[回复]
所以把PJ空间的{{shortcut}}全部更新,提醒将来的编者不要再用WP链接到PJ的捷径就行了。那些没有链入的WP捷径删了也无妨。——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2月16日 (二) 02:05 (UTC)[回复]
個人意見:
  1. 原則上不允許,但社羣就個別頁面的特殊情形可以例外特許。建議以修改R2規範處理。
  2. 不允許。如出現,應清除連入並刪除。
  3. 可行。清除連入可以請求bot(WP→PJ),刪除的話我覺得開一個list,然後轉AFD即可。
以上。SANMOSA SPQR 2021年2月17日 (三) 14:40 (UTC)[回复]
既然(我認為)未來不允許建立跨WP與PJ空間的非捷徑重新導向,而且非條目命名空間的非捷徑重新導向本來就使用率低下,如果真的有人意外建立了,都不會有多少連入,清除連入也不是甚麽困難的事,而且還能避免未來的誤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3月31日 (三) 07:43 (UTC)[回复]
Wikipedia:专题Wikipedia:专题委员会等部分页面为何还没有移动到新的名字空间?还是这些页面不应该移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2月19日 (五) 02:46 (UTC)[回复]
先前討論有提到將專題介紹留在WP空間。--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19日 (五) 17:12 (UTC)[回复]
专题委员会并非专题介绍,Wikipedia:专题似乎也称不上是介绍,更像是WikiProject:首页的作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3月1日 (一) 02:54 (UTC)[回复]
個人認為跨WP->PJ沒差,但PJ->WP的不行-- Sunny00217  2021年2月21日 (日) 13:56 (UTC)[回复]

第五階段:小結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總結以上討論意見:

  1. 禁止建立跨WP與PJ空間的捷徑重新導向。並清理連入頁面後刪除現有跨WP與PJ空間的捷徑重新導向;同时,将PJ名字空间中所有{{shortcut}}中的捷径一律改为以“PJ”开头的捷径,不再推荐使用以WP开头的捷径。→修改R2規範
  2. Wikipedia:專題Wikipedia:專題委員會移動到PJ空間。→需探討是否留重定向
以上-- 五歲抬☎️·☘️2021年4月7日 (三) 06:22 (UTC)[回复]
補:R2修改內容:
現行條文

R2. 跨名字空间重定向

由条目的名字空间重定向至非條目名字空间,将用户页移出条目名字空间時遺留的重定向,或者从草稿名字空间指向非草稿名字空间的重定向。經社群同意設立的偽命名空間屬於本規則之例外。注意:有时新加入的维基人偶尔会在主条目空间誤建用户页。使用“移动”页面工具将用户页移回用户名字空间会保留页面历史,在删除遺留的重定向頁前,考虑保留一到两天;草稿重定向速删前,请确保草稿已经完成其作用,并且草稿的历史已经合适地移动到相应的正式页面。
  • 使用模板{{d|R2}}或{{d|interwk}}。
提議條文

R2. 跨名字空间重定向

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 从条目名字空间指向非條目名字空间的重定向(包括將用户页从条目名字空间移動至用户页名字空间時遺留的重定向);
  2. 从草稿名字空间指向非草稿名字空间的重定向;
  3. 從計畫命名空間(Wikipedia)指向維基專題命名空間(WikiProject)的重定向;及
  4. 從維基專題命名空間(WikiProject)指向計畫命名空間(Wikipedia)的重定向。
經社群同意設立的偽命名空間屬於本規則之例外。
注意:有时新加入的维基人偶尔会在主条目空间誤建用户页。使用“移动”页面工具将用户页移回用户名字空间会保留页面历史,在删除遺留的重定向頁前,考虑保留一到两天;草稿重定向速删前,请确保草稿已经完成其作用,并且草稿的历史已经合适地移动到相应的正式页面。
  • 使用模板{{d|R2}}或{{d|interwk}}。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17日 (六) 04:12 (UTC)[回复]

Module:Template:Delete/data模組的對應修改見User:Sanmosa/R2模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17日 (六) 04:24 (UTC)[回复]
現時有3502個WP->WPJ的重新導向,33個WPJ->WP的重新導向。--Xiplus#Talk 2021年4月17日 (六) 05:07 (UTC)[回复]
上面的結論有指明「清理連入頁面後刪除現有跨WP與PJ空間的捷徑重新導向」,所以應該需要bot,再不然發通知邀請社群協力清理也可。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17日 (六) 11:00 (UTC)[回复]
(!)意見:“2. 将用户页移出条目名字空间时遗留的重定向”真包含于“1. 由条目名字空间指向非條目名字空间的重定向”,可以删去。另外那个看起来怪怪的,建议删去。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4月20日 (二) 04:57 (UTC)[回复]
@羊羊32521(1)1是(條目命名空間)→(非條目命名空間),2是(非條目命名空間)→(條目命名空間),2不能刪。(2)完成。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1日 (三) 03:38 (UTC)[回复]
查CSD历史,R2最初加入于Special:Diff/284065通过将用户页移出条目名字空间而建立的重订向。 (有时新的维基人偶尔会在主条目空间创建用户页。使用“移动”页面工具将用户页移入用户名字空间会保留页面的历史,考虑在删除作为移动结果的重定向页前,保留一到两天。) 所以是说:①在主名字空间建立用户页;②将该用户页移动到用户名字空间(留重定向);③快速删除重定向页。故2亦是“(条目名字空间)→(非条目名字空间)”。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4月21日 (三) 15:55 (UTC)[回复]
阁下这一改意思都变了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4月21日 (三) 15:59 (UTC)[回复]
@Sanmosa--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4月24日 (六) 14:39 (UTC)[回复]
另外我认为WP→PJ可能不适合速删,上方讨论有提到
或者先开机器人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掉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4月21日 (三) 16:08 (UTC)[回复]
容許我再多等待三日,上面的提案會稍為調整。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1日 (三) 03:38 (UTC)[回复]
@羊羊32521有道理。已再調整。7日後我再重行公示。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5日 (日) 08:19 (UTC)[回复]
針對「WP→PJ可能不適合速刪」一點,我也曾經表示需要bot處理,但我認為人手逐個處理亦非不可,情況如同enwiki曾經有過的X1,分別僅在於這變成永久措施,並禁止日後同類重新導向的建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5日 (日) 08:25 (UTC)[回复]
@Xiplus請求WP->WPJ的重新導向及WPJ->WP的重新導向的具體清單。另見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30日 (五) 06:00 (UTC)[回复]
@Sanmosa列表於此,另您想讓我注意什麼?--Xiplus#Talk 2021年4月30日 (五) 06:10 (UTC)[回复]
@Xiplus關於我對速刪WP->WPJ的重新導向的意見。當然我仍然希望有bot能協助清理連入(初步構思:[[WP:AA]]→[[WPJ:BB|WP:AA]]、[[WP:AA|自定義文字]]→[[WPJ:BB|自定義文字]])。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30日 (五) 06:15 (UTC)[回复]
看起來無問題,不過我個人是覺得有大量連入的重定向就不應刪除,這樣也不需要去修正。--Xiplus#Talk 2021年4月30日 (五) 11:43 (UTC)[回复]
注意编辑摘要里也可能引用快捷方式(虽然专题页的引用量可能不会很大)。(▲)同上有大量链入的重定向不应删除--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5月1日 (六) 05:49 (UTC)[回复]
此類提案應該不太可能涉及「有大量链入的重定向」,如有,請另表列出。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日 (六) 07:57 (UTC)[回复]
应该是没有--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5月1日 (六) 09:19 (UTC)[回复]
178萬6641個頁面需要更新,占全部頁面27%,我認為修復重新導向是不明智的。--Xiplus#Talk 2021年5月1日 (六) 10:01 (UTC)[回复]
(:)回應有些是模板連入造成的,修改模板就可能可以大幅減少。—- 五歲抬☎️·☘️2021年5月1日 (六) 12:31 (UTC)[回复]
我本來也是以為是模板連入造成,但再次檢查後,其實不然,可靠地估計需編輯的頁面至少在156萬以上。--Xiplus#Talk 2021年5月1日 (六) 12:44 (UTC)[回复]
@Xiplus我要求就每個捷徑分別排查連入數,並分別區分模板連入和非模板連入。我不相信大部分此類捷徑都能產生逾100萬的連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4日 (二) 05:36 (UTC)[回复]
沒辦法透過查詢連入來知道是否透過模板產生的連入,自己用搜尋功能比較準。--Xiplus#Talk 2021年5月4日 (二) 07:52 (UTC)[回复]
@Xiplus那能不能就每個捷徑分別給出連入數?我仍然覺得此類捷徑不可能每一個都能產生逾100萬的連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6日 (四) 01:50 (UTC)[回复]
Special:PermaLink/65497881。--Xiplus#Talk 2021年5月6日 (四) 02:13 (UTC)[回复]
剛才用正規表達式insource:/\[\[:?WP:MEA\|?/精準匹配結果也至少是130萬 截圖 因為正則會跑很久[1],但相信這只是特定專題這樣而已,大部分的專題連入應該都很少,有的專題甚至無連入。-- 五歲抬☎️·☘️2021年5月4日 (二) 06:14 (UTC)[回复]
保留這個吧,這個是{{Welcome}}/{{Welcomeip}}的連結之一,當然非常常見。提議加個豁免條款,截至通過日,除本身多於一萬直接連入的常用捷徑豁免快速刪除外其他都機械人修正唄。--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5月4日 (二) 07:17 (UTC)[回复]
这应该要保留,不仅是大量链入,还会导致修改大量用户的讨论页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5月4日 (二) 10:56 (UTC)[回复]
我維持我的提案(快速刪除從Wikipedia指向WikiProject的重新導向,並由bot協助清理連入),但可以容許WP:專題/首頁的缺失條目WP:MEA這兩個例外(只有這兩個產生了逾150萬的連入,其餘都少於10萬,而且大部分估計是模板連入,即使假設全部為非模板連入也不會構成太大的工作量),但也就只有這兩個能例外,而且也不便明文規定,因此會走Liangent G15的路綫,只在模組進行限制。@A2569875Xiplus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6日 (四) 09:27 (UTC)[回复]
Module:Template:Delete/data模組的對應修改見User:Sanmosa/R2模組,已在2021年5月6日 (四) 09:33 (UTC)更新。有勞Xiplus檢查對應修改的代碼是否正常。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6日 (四) 09:33 (UTC)[回复]

重行公示7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13:12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羊羊32521LuciferianThomas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人寫bot。不然我們也可以先根據之前就每個WP=>WPJ的捷徑分別的連入數排查出來的結果手動進行“先消除連入、後提R2”的工作,但可能會涉及模板連結跟EPWPJ=>WP的捷徑應該比較容易處理,可以不用bot。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2日 (六) 02:46 (UTC)[回复]
我可能可以寫,但沒時間跑Bot (這一看就知道要跑很久)。 所以到時如果真沒人寫,我可以提供代碼,然後再請有時間的維基人幫忙跑bot。-- 五歲抬☎️·☘️2021年5月22日 (六) 03:03 (UTC)[回复]
最近現實發生一些狀況,暫無法開發Bot。@SanmosaUser:LuciferianThomas好像有意願接手?Wikipedia:机器用户/申请#User:LuciferianBot。--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10日 (四) 11:41 (UTC)[回复]
已留意。我支持他這樣做。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0日 (四) 14:15 (UTC)[回复]
@A2569875可能可以先寫代碼。我已經處理好所有WPJ=>WP的捷徑了,至於WP=>WPJ的捷徑我打算先手動處理連入數少的那些,讓它們先走快速刪除程序。(話説bot是怎樣跑的,我不太清楚相關事宜,所以想學一下,之後或許能幫到一些忙)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5日 (二) 02:22 (UTC)[回复]
Special:PermaLink/65497881更新為Special:PermaLink/65827060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8日 (五) 07:04 (UTC)[回复]
Draft:WP-WPJ重新導向連入數量。--Xiplus#Talk 2021年6月1日 (二) 13:31 (UTC)[回复]
@Xiplus完全沒有0連入的數據?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14:56 (UTC)[回复]
是,此列表是讓你們清理連入的,所以應該沒必要列出?--Xiplus#Talk 2021年6月2日 (三) 01:55 (UTC)[回复]
有必要列出,清理完連入還要R2速刪,0連入的重新導向的處理工作最少(但有時候檢查連入時還是會發現還有一些連入和引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日 (三) 15:04 (UTC)[回复]
@Xiplus實測過一下,在Module:Template:Delete/data下,只有在WP:MEA挂R2才能顯示警告字句,WP:专题/首页的缺失条目顯示不到,不知道是怎麽一回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13:26 (UTC)[回复]
沒看到編輯紀錄,你怎麼測的?--Xiplus#Talk 2021年6月2日 (三) 02:30 (UTC)[回复]
@Xiplus頁面預覽功能。現在沒事了,我查了一下Mediawiki,發現我不應該用rootText,而應該用text。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日 (三) 15:00 (UTC)[回复]
@XiplusA2569875話説WPBannerMeta的模板應該有隱藏的“Wikipedia:”開首專題連結,不知道是怎麽一回事,有空要fix一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0日 (四) 14:15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圖床連結站内存档)。此正則會匹配連結到WP:MEA的內部連結或管道|連結。※註:由於/:?/有爾會導致搜索功能錯誤,因此以/:*/替代;由於/\|?/有爾會導致搜索功能錯誤,因此以/[\|\]]/替代。

第六階段:其他議題討論

各階段不得同時討論,前一項討論完結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段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14日 (日) 09:41 (UTC)[回复]

  • 以下暫時備註
  1. 方針或指引修訂(一點五階段已修改部分,如有未盡之事宜請在此提出)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第一點五階段:內容事實修訂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修订CSD#G14
  2. 專題主頁與專題委員會存放處
  3. WP空間中的專題介紹、Help的專題說明
  4. 專題指引存放處
  5. 未調整好的模板或模組
  6. 這幾個月的使用反饋
  7. 其他未盡之事項
-- 五歲抬☎️·☘️2021年5月8日 (六) 19:25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直到部署完成。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WP:捷徑指引草案修訂

[編輯此導航模板]

說明

捷徑指引草案的討論,源自於「偽命名空間」的討論,英語維基百科對於捷徑相關的規範及偽命名空間的設立已有成熟的執行方式。中文維基百科中的部分編輯者對於「格式手冊」、「長期破壞者」及「專題」這三個主題提出可升級成命名空間或以偽命名空間形式存在,並有正反兩方的陳述與看法。

目前較為接近共識的是「專題」提升為正式命名空間,反對者的論述已由支持者回應,且反方無進一步論述。然為求慎重,且將捷徑與命名空間等議題作系統性討論,將會執行階段修訂,以取得最大共識。

本討論的各階段分為:

  1. 專題提升為命名空間與否及其細節phab:T271612);
  2.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是否成為命名空間或偽命名空間
  3. 偽命名空間規範寫入捷徑規範內(如前項通過)或是否允許偽命名空間(如前項不通過)
  4. 捷徑規範細部討論並決定是否成為指引。

各階段不得同時討論,前一項討論完結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段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10日 (四) 05:47 (UTC)[回复]

專題命名空間通過,剩餘細節獨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11日 (一) 11:20 (UTC)[回复]
偽命名空間和專題空間都設立了。—-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3月3日 (三) 05:21 (UTC)[回复]

專題命名空間問題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命名空間問題

已通過:
已通過,並完成主要設定。-- 五歲抬☎️·☘️2021年3月24日 (三) 05:55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已移動至偽命名空間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2月1日 (一) 03:47 (UTC)[回复]


完成:設定完畢,有問題請在此提出。-- 五歲抬☎️·☘️2021年3月24日 (三) 05:55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捷徑細部修訂

本案進入倒數第二個部分,捷徑細節修訂。目前偽命名空間部分已成為指引,其餘部分仍須修訂。

在上次討論當中,有提及中文捷徑等相關問題,歡迎進一步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31日 (日) 07:42 (UTC)[回复]

首段建議附加維基專題空間,他們會稍後設立捷徑。--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6日 (六) 04:03 (UTC)[回复]
(:)回應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第五階段:討論重新導向與捷徑的設立方式討論已開始。--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14日 (日) 09:51 (UTC)[回复]
@Taiwania Justo--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21日 (日) 00:13 (UTC)[回复]
目前在忙著RFC以及其他現實生活事務,且目前還有殘餘議案等待處理,待完全告一段落後再行整理該案。--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2月21日 (日) 03:46 (UTC)[回复]
不急,因為#第五階段:討論重新導向與捷徑的設立方式也還在討論。-- 五歲抬☎️·☘️2021年3月17日 (三) 06:43 (UTC)[回复]
上述第五階段將會在適當的時機公示。-- 五歲抬☎️·☘️2021年3月31日 (三) 06:50 (UTC)[回复]
上述第五階段曾於2021年4月14日 (三) 03:45 (UTC) 進入公示階段。-- 五歲抬☎️·☘️2021年5月4日 (二) 06:46 (UTC)[回复]
說明由於目前有些其他意見,第五階段公示暫停。-- 五歲抬☎️·☘️2021年5月13日 (四) 04:33 (UTC)[回复]
上方第五階段已恢復公示-- 五歲抬☎️·☘️2021年5月20日 (四) 06:22 (UTC)[回复]
上方第五階段已公示通過-- 五歲抬☎️·☘️2021年5月27日 (四) 09:36 (UTC)[回复]
說明上方第五階段已進行到技術階段Wikipedia:機器用戶/申請#User:LuciferianBot,偽命名空間亦同(半保護案視為無共識或否決),因此方針修訂的部分皆已完成。本討論可繼續進行了。--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10日 (四) 11:43 (UTC)[回复]
(?)疑問@Taiwania Justo上述殘餘議案之處理已接近尾聲,請問閣下近期有空整理此案嗎?--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日 (三) 14:51 (UTC)[回复]
正在整理中。--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6月4日 (五) 04:37 (UTC)[回复]
(?)疑問@Taiwania Justo快整理好了嗎?--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4日 (四) 02:32 (UTC)[回复]

捷徑指引修正

依據前次討論所收集的意見,已在「捷徑的命名」段修改成可在字尾使用中文簡寫。然而其中文字上限多少字仍沒有規定,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6月25日 (五) 05:23 (UTC)[回复]

以上。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6月30日 (三) 05:51 (UTC)[回复]

设计一个制度解决部分速删模板挂不上去的页面的删除问题

参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21年4月#请帮忙删除 User:Tranve/工坊/workshop.json,像 JSON 和 Module: 名字空间的页面,速删模板挂不上去。希望可以在方针制度层面解决这个问题。--Tranve () 2021年4月5日 (一) 13:07 (UTC)[回复]
cc@蟲蟲飛XiplusSunny00217 --Tranve () 2021年4月5日 (一) 13:09 (UTC)[回复]
說到這個,才想去WT:TW提案讓.json的速刪能不能轉到AFD之類的呢xxdd-- Sunny00217  2021年4月5日 (一) 13:43 (UTC)[回复]
注:可参考英文维基方针。--Tranve () 2021年4月10日 (六) 06:30 (UTC)[回复]
同上意见。-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21年4月18日 (日) 03:54 (UTC)[回复]

提案1:參考英文維基的模式討論頁放置提刪模板

無共識,結以待續並存檔:
由於互助客棧內容已經過長,因此,已無共識,結以待續的子議案已先行存檔。--U:a2569875 UT:a2569875 2021年5月26日 (三) 04:39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說明由於互助客棧內容已經過長,因此,已無共識,結以待續的子議案先行存檔,請查閱歷史版本或至Wikipedia_talk:快速删除方针#提案1:參考英文維基的模式討論頁放置提刪模板查閱先前討論。--U:a2569875 UT:a2569875 2021年5月26日 (三) 04:39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就规范部分特殊页面的删除方式征求社群建议

無共識,結以待續並存檔:
由於互助客棧內容已經過長,因此,已無共識,結以待續的子議案已先行存檔。--U:a2569875 UT:a2569875 2021年5月26日 (三) 04:39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說明由於互助客棧內容已經過長,因此,已無共識,結以待續的子議案先行存檔,請查閱歷史版本或至Wikipedia_talk:快速删除方针#就规范部分特殊页面的删除方式征求社群建议查閱先前討論。--U:a2569875 UT:a2569875 2021年5月26日 (三) 04:39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引入能夠在特殊頁面掛模板的模組

已通過並存檔:
由於互助客棧內容已經過長,因此,已通過的子議案已先行存檔。(原議案通過時間 2021年5月7日 (五) 13:45 (UTC))-- 五歲抬☎️·☘️2021年5月25日 (二) 09:59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說明由於互助客棧內容已經過長,因此,已通過的子議案先行存檔,請查閱歷史版本或至Module talk:Module wikitext#引入能夠在特殊頁面掛模板的模組Module talk:Documentation#引入能夠在特殊頁面掛模板的模組MediaWiki talk:Scribunto-doc-page-does-not-exist#引入能夠在特殊頁面掛模板的模組Module talk:Special wikitext#引入能夠在特殊頁面掛模板的模組MediaWiki talk:Clearyourcache#引入能夠在特殊頁面掛模板的模組查閱先前討論。-- 五歲抬☎️·☘️2021年5月25日 (二) 09:59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技術案:處理狀況

項目 辦理狀況 需編輯的頁面 頁面patch 效果預覽
Module 完成 Module:Module wikitext (已佈署) Module:沙盒/a2569875/ModuleWikitextDemo
完成編輯請求 Module:Documentation Module:Doc...sandbox
完成編輯請求 MediaWiki:Scribunto-doc-page-does-not-exist User:A25...-does-not-exist
(需要語言變種微調)
JS、CSS 完成 Module:Special wikitext (已佈署) 留言WP:TG1) 、 互連群圖床
完成編輯請求 MediaWiki:Clearyourcache User:A25...yourcache
(需要語言變種微調)
JSON 完成模板已可放置
開發中分類問題開發中
phab:T235798 gerrit:r/c/543934
WP:模板樣式 完成編輯請求 修改方法見Template...SpecialWikitext 圖像圖床對應頁面
頁面預覽功能 完成編輯請求
(註:防預覽原碼過長414 Error)
T:Special....sandbox.js
WP:TW 火速趕工中...... Xi-Plus/twinkle #222 copyvio/speedy/xfd: Handle non-wikitext pages
方針 公示完成 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 Special:Diff/65468329 #方針註記案
總進度 85% (項目8.5/10) 擱置項目
  • JSON分類
  • LUA已刪預覽
  • TW小工具
已實行項目
  • 掛模板功能
  • 已刪預覽
不適用
(更新)-- 五歲抬☎️·☘️2021年5月8日 (六) 05:29 (UTC)[回复]
更新辦理進度75%--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5月30日 (日) 09:46 (UTC)[回复]

技術案階段二:頁面預覽功能

已通過並存檔:
由於互助客棧內容已經過長,因此,已通過的子議案已先行存檔。(原議案通過時間 2021年5月25日 (二) 09:06 (UTC))--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8日 (二) 12:56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說明由於互助客棧內容已經過長,因此,已通過的子議案先行存檔,請查閱歷史版本或至MediaWiki talk:Gadget-SpecialWikitext.js#技術案階段二:頁面預覽功能查閱先前討論。--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8日 (二) 12:56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技術案階段二點五:JSONFLOW討論頁純文字分類BUG問題

(節刪)以下為在WP:TG/IRC中關於JSON分類問題的討論之部分節錄(註:下方工單指的是phab:T235798,關於JSON分類無法正確歸檔問題的工單)

  • 工單佈署後。所以現在可能需要討論工單佈署前的時期怎麼渡過 -- User:A2569875 5月8日 11:38 (UTC+8)
  • “Re [T - a2569875] : 暫時要用什麼解決方案呢?”暂时维持现状吧 -- User:Antigng 5月8日 11:38 (UTC+8)
  • IE11 这两个 keyword 大部分功能都是支持的,但是站内好像没有小工具使用。 是因为什么呢?-- User:Tranve 5月8日 11:39 (UTC+8)
  • 因為mediaWiki似乎會先parse過 連樣板字面值都會壞掉-- User:A2569875 5月8日 11:39 (UTC+8)
  • 怎么说呢,多亏了IE让我们写前端代码的想(節刪)-- User:MilkyDefer 5月8日 11:39 (UTC+8)
  • 加不进分类可能没好办法,总不能让机器人实时监视吧 那样开销太大了 而且也没有实时性 不符合CSD的宗旨 -- User:Antigng 5月8日 11:39 (UTC+8)
  • “Re [T - a2569875] : 現狀是指,掛完模板後 找一個管理員處理?”对 -- User:Antigng 5月8日 11:40 (UTC+8)
  • (ES6支援什麼時候才到啊-- J C 5月8日 11:40 (UTC+8)
  • 然后管理员不用担心所谓“被陷害的问题”——现在先不管这是真问题还是伪问题——假定是真问题 因为条目删除的时候页面上的确有模板存在 虽然部分维持现状但是相较于过去的处理方式也有所进步 -- User:Antigng 5月8日 11:42 (UTC+8)
  • 這個就算是大耀進了吧 -- User:A2569875 5月8日 11:43 (UTC+8)

以上。(一些可能不雅的詞彙已{{節刪}})-- 五歲抬☎️·☘️2021年5月22日 (六) 08:55 (UTC)[回复]

修改WP:快速刪除方針
現行條文

...(略)...由於技術限制,在JSONFLOW討論頁純文字放置模板後暫時不會自動被加入分類,因此在提刪此類頁面時可能還需要另外通知一位管理員來執行刪除。

提議條文

...(略)...由於技術限制,在JSONFLOW討論頁純文字放置模板後暫時不會自動被加入分類,因此在提刪此類頁面時可一併將請求提報至Wikipedia:特殊頁面的快速刪除請求,或另外通知一位管理員來執行刪除。

以上,請討論。--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2日 (二) 13:16 (UTC)[回复]
所以管理員刪除後還得從這個頁面移除提報?--Xiplus#Talk 2021年6月25日 (五) 02:13 (UTC)[回复]
@Xiplus像其他提報一樣(請求保護頁面關注度提報疑似侵權提報管理員注意的用戶名等),機器人自動刪除「已處理的提報」之模式。--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5日 (五) 03:14 (UTC)[回复]
最好先找到人願意處理。--Xiplus#Talk 2021年6月26日 (六) 03:03 (UTC)[回复]
@Xiplus在有機器人之前也可以手動刪除,因為「JSONFLOW討論頁純文字」的速刪請求應該不多,而其他「大量訊息發送列表CSS已过滤的CSSJavaScriptLuaWikitext等頁面」的速刪請求本來的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就可以處理了,不會需要用到Wikipedia:特殊頁面的快速刪除請求。--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6日 (六) 05:42 (UTC)[回复]
把速刪模板或分類掛在討論頁,刪除時討論頁也會同時刪除,管理員也不需要額外操作(主頁面掛模板不變,討論頁僅是為了加入分類)--Xiplus#Talk 2021年6月26日 (六) 06:21 (UTC)[回复]
@Xiplus此案(模板掛討論頁)在#就规范部分特殊页面的删除方式征求社群建议就已經否決了,見存檔的Wikipedia_talk:快速删除方针#就规范部分特殊页面的删除方式征求社群建议時戳為「2021年4月25日 (日) 12:34 (UTC) 」的User:蟲蟲飛留言。--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6日 (六) 07:05 (UTC)[回复]
否決原因是因為沒有在主頁面的歷史留紀錄,但現在保證留紀錄了啊。--Xiplus#Talk 2021年6月26日 (六) 07:24 (UTC)[回复]
我沒意見,Ping一下所有參與者cc@TranveAntigngSunny00217蟲蟲飛Shizhao霧島聖想看看其他參與者的想法或意見。--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6日 (六) 09:49 (UTC)[回复]

我不是管理员,不好评论。我只能说,既然管理员认为此方案不合适,那么此方案一定有问题。我个人希望管理员能说出解决方案。毕竟本案自始自终要解决的问题都是围绕提请速删的用户和管理员,既然我们用户认为没有问题,接下来就轮到管理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了。--Tranve () 2021年6月26日 (六) 11:07 (UTC)[回复]

技術案階段三:WP:TW

技術案階段四:試行期反饋

方針註記案

已通過: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行條文

…… 管理员操作注意事项 ……

提議條文

……

放置快速删除模板时的注意事项 部分页面放置提删模板時需要符合相應內容模型,因此在放置快速删除模板时需要遵从特定方式,同時,下面列舉的模板放置方式,亦適用於其他模板,如WP:AFD等。

  • JSON页面:请在根據頁面的格式加入語法:
    • 最外層的格式為花括弧{...}的JSON页面(範例),將以下语法放置在最外層的{...}之內:(參考範例
      "_addText":"{{Delete|快速删除理由}}",
    • 最外層的格式為中括弧[...]的JSON页面(範例),將以下语法放置在最外層的[...]之內:(參考範例
      {"_addText":"{{Delete|快速删除理由}}"},
    • 如JSON页面無最外層格式(範例),請將原有的JSON原始碼置入中括弧[...]中,並以最外層的格式為中括弧的JSON页面放置刪除模板。(參考範例
註:如要加入JSON的行位於最外層之花括弧{...}中括弧[...]內部的最後一行,請移除行尾的逗號(,)。
  • 位于模块名字空间的页面(文档页面除外):请在需要刪除的頁面中加入以下语法:
    require('Module:Module wikitext')._addText('{{Delete|快速删除理由}}')
  • CSS页面:请在需要刪除的頁面中加入以下语法:
    ._addText{
    	content:"{{Delete|快速删除理由}}";
    }
    
  • JavaScript页面:请在需要刪除的頁面中加入以下语法:
    var _addText="{{Delete|快速删除理由}}";
  • 純文字CSS(包括“已过滤的CSS”)和JavaScript(不包括JSON)也能通過在需要刪除之頁面的注释中加入以下語法來放置模板。
    /* _addText: "{{Delete|快速删除理由}}" */
  • 對於部分有特殊編輯介面的特殊頁面(如FLOW討論頁大量訊息發送列表等)請直接將提刪模板放置於對應頁面的描述或摘要欄位即可。
    例如,提刪FLOW討論頁時,請使用「編輯話題摘要」功能將{{Delete|快速删除理由}}填入;而提刪大量訊息發送列表時,請將提刪模板放置在「描述」欄位中。
註:由於技術限制,在JSONFLOW討論頁純文字放置模板後暫時不會自動被加入分類,因此在提刪此類頁面時可能還需要另外通知一位管理員來執行刪除。

管理员操作注意事项 ……

準備中...-- 五歲抬☎️·☘️2021年5月3日 (一) 04:01 (UTC)[回复]
  • 其實只要在管理員討論頁留句話,管理員已經可以很簡單地處理了。--蟲蟲飛♡♡→♡℃留言 2021年5月26日 (三) 06:03 (UTC)[回复]
    • (?)疑問@蟲蟲飛還是要掛模板吧?目前技術上已經完全克服掛模板問題,所有頁面都能掛模板了。您不是會怕提刪時沒掛模板會「陷管理員於不義」嗎?指引註記「模板怎麼掛」有甚麼問題嗎?「註:由於技術限制,在JSONFLOW討論頁純文字放置模板後暫時不會自動被加入分類,因此在提刪此類頁面時可能還需要另外通知一位管理員來執行刪除。」正是在指引頁提示「需要另外通知一位管理員來執行」理應跟您於 2021年5月26日 (三) 06:03 (UTC) 的留言沒有衝突。(節刪)。-- 五歲抬☎️·☘️2021年5月26日 (三) 06:15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訂立影片加入相關指引

我發現最近有很多條目中都被加入了影片,雖然其中不少都對條目大有裨益,但是我也發現相當一部分條目中被加入了與條目本身關係不大的内容或與條目本身不對稱的内容(比如在青藏高原條目加入中科院院士的演講影片和在小條目加入長達20分鐘的影片),所以想請問一下社群是否需要訂立相關指引來規範條目中的影片加入?--Newbamboo留言2021年4月20日 (二) 04:11 (UTC)[回复]

谢谢,这个是我在Telegram提起来的,WP:AGF的话是我确定这些内容是对维基百科的内容大有益处(尤其很多内容是我们这些普通编者很难接触到或者获取到的)的也非常感谢把他们传到commons的同仁,但是视频尤其新闻报道可能会涉及WP:NPOV的问题,即使没有NPOV问题也涉及到篇幅的问题(一个小作品里出现几十分钟的视频肯定是读者没有耐心去看的),我想了一下,有以下几个点可能可以改进:
  1. 针对新闻视频,提供新闻供稿人的名称,供读者自行辨识观点。
  2. 针对过长的视频,考虑进行剪辑或者进行截图,然后将截图插入条目进行展示。
  3. 或者如果实在认为新闻信息对条目非常宝贵,将新闻视频转写成文字的形式作为来源扩充条目。
不知道各位意向如何?--ParkerTian 2021年4月20日 (二) 04:21 (UTC)[回复]
@NewbambooPark1996已有相關規範,見WP:VUP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0日 (二) 04:28 (UTC)[回复]
虽然说针对视频资料过度使用影响阅读体验的问题,去年就已经修订相应方针来加以限制。不过就现在的情况来看,相关方针执行力度并不算强。--🔨留言2021年4月20日 (二) 06:25 (UTC)[回复]
@Liu116有甚麼條目是違反相關方針的,請列出來,我動手清理一下,有人回退的話,我就依方針提報。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0日 (二) 12:55 (UTC)[回复]
……这个我没法完整列出,我顶多只知道脱贫攻坚战条目中原本被移除掉的视频后来又都被加了回来,还有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条目,以及部分“202X年X月中国大陆”的条目也有这样的问题。--🔨留言2021年4月20日 (二) 13:08 (UTC)[回复]
我看到的是驻港部队有过多视频。好像很多都是WG君加入的,能不能跟他说一下让他自己改正呢--ParkerTian 2021年4月20日 (二) 18:33 (UTC)[回复]
當中兩段影片未獲正文提及,另有一段與正文關係不夠密切,已代為刪除。--Yangwenbo99 2021年4月20日 (二) 23:33 (UTC)[回复]
對於「加入影片」這一行為,已有相關規定——Wikipedia:文件使用方针#使用守則,即必須同時滿足
  1. 與條目有密切關連、
  2. 在條目內文有所提及、
  3. 符合中立的觀點(包括旁白、註釋),且比重需合理,及
  4. 僅保留具代表性之檔案,每條目一般不應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
而若在無共識的情況下將原本被刪除的影片重新加入,即屬蓄意挑起WP:編輯戰
建議加入一條「一般而言,新聞報導與條目所論述內容有關,並不代表其內容與條目主題直接相關。僅在該影片所論述之內容本身為所在條目或所在章節之主要論述內容時,方可被認為與條目主題直接相關。
另外,可以考慮將與內容相關,但是不便加入條目的影片放置於外部鏈接當中。甚至可以訂立指引,表示外部鏈接中可以設一節放置相關影片,以及規定收錄影片的標準。
此外,同意就編輯影片以便加入條目訂立指引。
以上。--Yangwenbo99 2021年4月20日 (二) 23:26 (UTC)[回复]
我總結一下上面的意見,並得出以下的提議條文: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1日 (三) 03:56 (UTC)[回复]

虽然说追加视频时长的限制是好事,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比起进一步追加条文,我觉得更重要的还是解决执行力的问题……不然加再多条文也没用……--🔨留言2021年4月21日 (三) 04:56 (UTC)[回复]
這可能要請管理員長期持續監察才能成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1日 (三) 08:54 (UTC)[回复]
(-)反对:原有条文足矣,不必更易。这些问题不是条文的问题,而纯属执行力问题。--痛心疾首 2021年4月21日 (三) 07:24 (UTC)[回复]
原有條文的執行力差,部分原因是條文本身部分論述較為籠統,所以應當具體化。如「僅保留具代表性之檔案」,但對於檔案長度的要求未有規定。以及未有規定如何處理不應放置於內文,但有相當重要性的影片。--Yangwenbo99 2021年4月21日 (三) 15:31 (UTC)[回复]
意見大致同Liu116閣下及痛心疾首閣下。若方針無人執行,增加再多規範也是無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4月21日 (三) 12:57 (UTC)[回复]
過濾器能不能幫忙?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2日 (四) 04:07 (UTC)[回复]
@Sanmosa可以设立过滤器“标签”“條目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的情况;但是既然方针规定“一個條目一般不應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设立过滤器加以警告乃至阻止就需要社群共识后才能设立。--Antigng留言2021年4月22日 (四) 05:51 (UTC)[回复]
@Antigng既然技術上過濾器能幫忙,我嘗試徵求社羣對過濾器的意見,有共識的話就有勞你代為設立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5日 (日) 08:07 (UTC)[回复]
@Liu116痛心疾首Yangwenbo99Ericliu1912不好意思,最近疏於關注了。上面Antigng指出了技術上可以以過濾器防止條目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我估計技術上也可以以過濾器防止加入曾被移除的影片),因此我建議設置過濾器,阻止使條目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的操作,並對加入曾被移除的影片的操作予以警告,同時對此兩類操作予以標籤。相信此提議應可增強相關方針的執行力度,還請各位發表意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5日 (日) 08:07 (UTC)[回复]
加入超過五條影片,偶爾也是合理的。例如化学史的條目,如果有編者分別為不同時期的歷史製作影片並放入對應章節,那麼即使超過五條也依舊可以接受。使用過濾器強制條目中影片數量少於五條則完全否定了這種行為的正當性,並且會衍生大量技術問題。例如,有編者將原本冗長的一條影片提換成兩條截取至原影片的精煉影片,則可能因為增加影片被阻攔。私以為過濾器可以用於提供警告,但不適宜直接禁止。--Yangwenbo99 2021年4月25日 (日) 08:46 (UTC)[回复]
@Yangwenbo99此情況罕見。而且方針已明定加入超過五條影片者要給予合理解釋,也即是須先取得社羣共識方得為之。這種情況下,應先取得社羣共識,然後到過濾器錯誤回報區請求代為加入。(另一辦法是對所有使條目存在超過五條影片的編輯予以警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30日 (五) 05:35 (UTC)[回复]
我认为应该予以一次警告并进行标记,阻止不是必需的。--痛心疾首 2021年5月5日 (三) 15:46 (UTC)[回复]
VUP沒有通過的話確然如此,然而這已經被現在已經通過的VUP明確為屬於違反方針的舉動了,這樣阻止反而是必需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6日 (四) 01:54 (UTC)[回复]
@Sanmosa所以現在打算如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5月21日 (五) 13:56 (UTC)[回复]
@Ericliu1912我分成兩個提案(如下),這樣做的原因是社群成員對於條文執行力低下的原因有不同的解讀,而部分提案(或解決辦法)也並非單純只處理條文執行力低下的問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2日 (六) 02:23 (UTC)[回复]

分案A

建議設置過濾器,阻止加入曾被移除的影片的操作(通過Twinkle或回退功能恢復加入則不阻止),並對所有使條目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的操作予以警告,同時對此兩類操作(無論是否已被阻止或警告)予以標籤(注意此處的表述和我一開始的建議的表述有差異)。此分案與分案B可以分開處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2日 (六) 02:23 (UTC)[回复]

  • 我不建议直接阻止,但可以警告或过滤器标记。阻止加入曾被移除的影片的操作,但通过Twinkle或回退功能恢复加入则不阻止,纯属掩耳盗铃,但直接阻止会便宜了破坏者。--痛心疾首留言2021年5月26日 (三) 14:44 (UTC)[回复]

@Sanmosa或可先處理A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6月10日 (四) 01:00 (UTC)[回复]

分案B

建議修改‘影片適用的使用守則’部分如下:

以上。此分案與分案A可以分開處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2日 (六) 02:23 (UTC)[回复]

  • 本人(-)反对長期未經討論共識而強行重新加入遭到非破壞性移除的影片,或長期在未作出合理解釋的情況下在大量條目內加插多條影片的用戶則會被視為長期破壞者,應予以較長時間的封鎖”这一段。长期未经共识而编辑战本就是封禁理由,但长期编辑战和破坏无关。你维对破坏的定义是“通过增删或修改内容,故意危害维基百科正确性与完整性”,假如添加的内容和条目相关,则绝无可能是破坏行为,为何要被视为长期破坏者?假若他真的反复加入猥亵内容,那就是破坏,什么叫做视同破坏?既然上文已经规定了合理措施,那就是执行力度问题。综上,显而易见,新增条文和上文是重复且完全矛盾的。--痛心疾首留言2021年5月25日 (二) 05:38 (UTC)[回复]
@痛心疾首即使添加的內容和條目相關,仍有可能是破壞行為,見WP:NOTGALLERY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6日 (三) 00:01 (UTC)[回复]
NOTGALLERY啊,那不是破坏WP:VAND定义何为破坏。而且阁下离题了,这里的问题是用户固执己见加入图片,《破坏》方针称,“这的确令人遗憾,但不是破坏行为”。我认为提案人根本没明白什么叫破坏。本案通过无助于任何问题,只能给特定加文件的人扣破坏的帽子而已。--痛心疾首留言2021年5月26日 (三) 01:11 (UTC)[回复]
@痛心疾首WP:VAN:“圖片破壞:以破壞性的方式上載或使用檔案”、“只要這些檔案具有百科全書性,並且使用在合適的地方,這種上載/使用就不屬於破壞”。WP:VUP其實算是某程度上已經界定了使條目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的操作與加入曾被非破壞性移除的影片的操作為“破壞性的方式使用檔案”的一種,並且不屬於檔案“使用在合適的地方”的情形,那這樣的修訂自然是合理的。再退一步來説,WP:VAN:“破壞類型:常見的破壞性編輯通常具有以下一個或多個特徵”,使條目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的操作與加入曾被非破壞性移除的影片的操作也可以算成“非常見的破壞性編輯”,因為這條文是之前有個別用戶故意大規模加入大量影片到不同的條目裏頭才出現的,這不是過往會見到的問題,但出現有人仿效的情形,所以才立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6日 (三) 14:01 (UTC)[回复]
WP:VUP其实算是某程度上已经界定了使条目同时存在多于五条影片的操作与加入曾被非破坏性移除的影片的操作为“破坏性的方式使用文件”的一种[來源請求]
阁下还是离题了。这里的问题根本不是进行图片破坏,也根本不是所谓的非常见破坏性编辑。请参见破坏的根本定义,即“故意危害维基百科正确性与完整性”。假若相关用户加入的内容是相关的,那就并未故意危害维基百科正确性与完整性,显然就不是破坏。用其他方针定义超出这个定义范围的“破坏”是危险的,因为这会让破坏的概念泛化,从而变成一个人人皆可得而扣之的帽子。@Antigng--痛心疾首留言2021年5月26日 (三) 14:31 (UTC)[回复]
@痛心疾首Antigng不,只要社群的共識認為某種行為是破壞,那該種行為就是破壞,我認為當初WP:VUP的制定本身就體現了這點。退一步來説,這方針算是從一開始就假定影片都會“危害维基百科正确性与完整性”,因此需要加入的用戶自行舉證相關影片不會“危害维基百科正确性与完整性”(這部分是原本的條文就有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09:32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再次推动破坏者(LTA)成为名字空间

首批伪名字空间已行月余,我希望推动LTA成为真·名字空间。好处是可以设置所有页面为NOINDEX,增设页面查看权限(体现WP:RBI),且不会被其他名字空间的设置档左右。此外,LTA与Project空间联系性不大,没有维护问题。

至于LTA页面数量少。窃以為設立名字空间没有页面数量门槛。另附先前讨论之部分内容:

以上。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4月24日 (六) 14:35 (UTC)[回复]

隨著討論發展,由於確有如此需求,我不反對設LTA為真命名空間。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5日 (日) 08:34 (UTC)[回复]
(1) wgNamespacesToBeSearchedDefault本來就預設條目空間,Wikipedia空間本來就不在列,等於LTA頁面目前就是預設關閉的,增設命名空間沒有改變現狀。 (2) 目前所有LTA頁面都透過NOINDEX魔術字來指示爬蟲不索引了,增設命名空間沒有改變現狀。 (3) 可能是好主意,但沒有有效的技術手段達成(安裝擴充功能無望,CSS相當容易繞過...等)--Xiplus#Talk 2021年4月25日 (日) 09:48 (UTC)[回复]
基於WP:BEANS,應該還是要隱藏一下(((-- Sunny00217  2021年4月25日 (日) 11:44 (UTC)[回复]
如果僅用CSS,不需增設命名空間也能達到,這樣上方所列的三個需求都不需要增設命名空間了。--Xiplus#Talk 2021年4月26日 (一) 09:21 (UTC)[回复]
會搜到重新導向頁面?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30日 (五) 06:03 (UTC)[回复]
實際上也只有那一個例子,整體來說,重新導向應是全部都不索引的。--Xiplus#Talk 2021年5月5日 (三) 01:41 (UTC)[回复]
Sanmosa意見,如現在確實有此需求,不反對設立,反正設這個沒有WPJ那麼亂XD--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4月26日 (一) 09:12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WPJ麻煩的是移動和模板模組處理而已,吧?-- Sunny00217  2021年4月26日 (一) 09:47 (UTC)[回复]
第三点同Xiplus。要真正实现仅特定用户组可查看,只能通过后端。在判断逻辑甚至页面内容都已经发给前端情况下…是在掩耳盗铃。--安忆Talk 2021年4月27日 (二) 11:44 (UTC)[回复]
如果目的在避免普通访客被记载方式干扰和误导,而非保密性,掩耳盗铃未尝不可。类似,具有权限要求的某些内容(如已删除版本)或功能(如回退),并不限制其他用户用别的手段做到。--YFdyh000留言2021年4月28日 (三) 09:56 (UTC)[回复]
只要求在表面上看不见全放在前端当然没什么问题。(另,回退不要后端鉴权吗?)--安忆Talk 2021年4月28日 (三) 12:40 (UTC)[回复]
js可以實現與回退效果幾乎等價的操作。—- 五歲抬☎️·☘️2021年4月28日 (三) 13:05 (UTC)[回复]
加個class?--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4月28日 (三) 22:45 (UTC)[回复]
是可以透過LUA寫腳本讓後端不要輸出頁面內容,前端在用JS判斷權限後,再向後台要原始碼以AJAX填入內容。這樣是可以在「使用者檢視頁面」的層面達到權限控制之內容隱藏,但問題是,這個很好破解,任何人只要按下編輯就能從頁面原始碼看到內容,即使頁面被保護了,原始碼也是能夠被所有人閱讀的....(而且想破內容的人只要研究前端發送AJAX的方式照樣能得到內容,即使LUA端寫了加密校驗碼也沒用,Module空間的資訊都是能公開檢視的.....mw:Extension:Lockdown擴展的第一行也有說,不保證其「不會被繞過」...)-- 五歲抬☎️·☘️2021年5月19日 (三) 14:12 (UTC)[回复]
  • 如果是追求保密性的話,倒不如放在其他網站及僅容許某些人士瀏覽。使用css和js來避免被瀏覽,尤其是LTA,在個人來看就是自欺欺人。當然如果僅是用來避免普通訪客瀏覽,這不失是個好方法,但意義不大(真的會有普通訪客特地瀏覽LTA頁面嗎?)。--SCP-0000留言2021年4月30日 (五) 18:46 (UTC)[回复]
我補充一個意見:我認為不需設定LTA頁面的檢視權限,但這並不影響LTA空間的設立必要性。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日 (六) 01:41 (UTC)[回复]
可以试试看 如果说明是反破坏用的,维基媒体会不会启用?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5月4日 (二) 10:59 (UTC)[回复]
(?)疑問你是指新插件?—- 五歲抬☎️·☘️2021年5月4日 (二) 16:20 (UTC)[回复]
Green tickY mw:Extension:Lockdown--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5月5日 (三) 11:18 (UTC)[回复]
请问您熟悉Phab站吗,能不能帮忙提一下?--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5月12日 (三) 04:59 (UTC)[回复]
關於其社群,不熟。 我也只提供過一次程式碼,即專題空間而已。-- 五歲抬☎️·☘️2021年5月19日 (三) 13:38 (UTC)[回复]
有人可以協助評估一下可行性嗎?-- 五歲抬☎️·☘️2021年5月27日 (四) 09:31 (UTC)[回复]
說實話,我覺得可以像SCP2000君一樣,單獨開一個wiki(就像已刪百科)且只對回退員等有反破壞類權限的用戶開放,這從根本上防止了被繞過的問題。--What color are you, Sibyl System? |欢迎订阅维猫报! 2021年5月27日 (四) 12:14 (UTC)[回复]

有个疑问。假如LTA页面不对全体自动确认用户开放,而只对有更高权限的用户开放,那么,对于想要申请权限的用户怎么考查?之前有人拿LTA建立的条目来考核一个人的巡查员申请。会不会出现死循环的尴尬场景? --Milky·Defer 2021年5月29日 (六) 13:19 (UTC)[回复]

我想可以第一次申请都是临时授权,在第二次申请的时候进行这样的考核。--What color are you, Sibyl System? |欢迎订阅维猫报! 2021年5月30日 (日) 12:19 (UTC)[回复]
@羊羊32521wikt:en:AFAICS,據我所知-- Sunny00217  2021年6月6日 (日) 12:12 (UTC)[回复]
看起來好像是要我們去meta:Tech問問?然後,同時也要跑一遍mw:Writing_an_extension_for_deployment的流程?(我不太確定。)--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6日 (日) 14:44 (UTC)[回复]
顯然是要我們去諮詢「meta:Tech」,但是我對meta:Tech不熟,誰可以去幫忙問問?--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10日 (四) 14:31 (UTC)[回复]
@羊羊32521—-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18日 (五) 11:42 (UTC)[回复]
已在meta提问。另,User:DreamerBlue在站外提醒:
也许我们应该先试看 能不能 在不启用扩展的情况下 设立名字空间?--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6月19日 (六) 03:41 (UTC)[回复]
(~)補充:作者已入职WMF。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6月19日 (六) 13:51 (UTC)[回复]
(?)疑問意思是,啟用的機會提高了?—-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7日 (日) 16:06 (UTC)[回复]
DreamerBlue君是担心说,不是基金会开发的,有坏掉的风险。后来他发现作者是WMF的,所以可能没有这层考虑了。启用应该还是要走下面提到的mw:Writing an extension for deployment#Preparing for deployment……(但是首先得有社区共识)--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6月30日 (三) 05:35 (UTC)[回复]

「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之國籍章節規定"PRC國籍"應該直接寫為"中國國籍"的中立性問題

已通過:
經過公示7日,無反對意見,一致通過。--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6日 (日) 23:07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註:此討論章節原本附屬於「格式手冊對於國籍的規定有缺陷,有用戶藉此刪除知名人士的前國家國籍」的討論章節底下,於2021年5月10日 (一) 10:32(UTC)獨立出來成為新的討論章節)

  • 發現一個很明顯的問題:Wikipedia: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內容本身似乎自相矛盾,前後相互對打。格式手冊的前面的大原則已經說了:「在描述國家或政權時,應儘量以確切的國家或政權名稱取代「中國」一詞,以避免歧義。如:「大清/清朝」、「中華民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在1949年之後的相關條目中,應儘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等全稱」。但是在相同頁面的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國籍章節的樣式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5]卻直接違反這個大原則。

去年底的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版本明確說明:「故此「中國」一詞不應該與任何單一獨立政治實體或政府相當,尤其不應被用作表述現時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管治下的地區[6],改版後大方向與精神沒變,但是Wikipedia: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國籍章節卻偏偏很突兀故意一直寫著「中國」一詞,而且Wikipedia: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國籍章節將1949年--1971年間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直接獨占簡稱"中國",Wikipedia: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國籍章節完全無視"中華民國"在此時期為大多數國際社會與聯合國所認定"代表中國"的事實,就邏輯來說,此格式手冊的"國籍章節",難道沒有違反中立、占人便宜的問題?--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2:29 (UTC)[回复]

國籍的表達有國際標準(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者會直接被標注為「CHINESE」),且{{CHN}}使用量過大,不能全數清理(即使以bot清理亦不可能,大概會動到數以十萬計的頁面,請自行請教熟悉技術的管理員),因此有此折衷設定。另條文已指明與中華民國相對時仍當用{{PRC}}(或{{PRC-HKG}}、{{PRC-MAC}})。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7日 (五) 12:47 (UTC)[回复]
@Barter84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7日 (五) 12:53 (UTC)[回复]
(*)提醒,請諸位注意,""指定樣式表"的"指定樣式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這種寫法已經越線了,現今的中國國籍並非全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就現實面而言,現今的中國政權也並非全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華人世界也並非都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中原則,去年底討論的用戶,是不是沒有去詳細審視這一處的編輯會造成與事實有所落差並且會引發不同意見者的爭端?--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9日 (日) 01:22 (UTC)[回复]
@Barter84你這不是在斷章取義嗎,「在1949年之後的相關條目中,應儘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等全稱」後面還有一句「若單一條目內的『中國』一詞指涉對象相同,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的『中國』指涉政權為何」,掛{{China means|PRC}}已經可以處理,指引本來就已經容許這樣做。另一方面,我也早已說明現時護照對國籍顯示的國際標準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會直接被標示為「CHINESE」(「中國籍」)。再者,如果出現需與中華民國國籍並列的情況,條文也已經說明這種情況下就只能用指定樣式7。我也直接說清楚好了:請不要在看指引時看一半不看一半,如果你繼續進行斷章取義,我會將你視作遊戲規則,並直接交由管理員處理(雖然我並不希望如此)。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9日 (日) 04:05 (UTC)[回复]
@Sanmosa閣下所說的這個敘述難道不是去年底才生出來的?而且還是閣下放進來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的。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的修改頻率很高,而且這個格式指引只要求"嘗試遵守",此格式指引上方的模板寫著:「使用者應該嘗試遵守此指引。如果出現例外情況,最好使用常識判斷此指引是否合適。」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方針有要求維基百科本身的兩岸政治用語要使用國際標準嗎?大家都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聯合國系統的勢力有多大,閣下確定維基百科的兩岸政治用語就是得走國際標準那一套嗎?請閣下公開表態。--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9日 (日) 07:03 (UTC)[回复]
當時如此條文的訂立某程度上也是為了避免大規模替換「中國」一詞,這裏我建議你參考先前的討論。另一方面,還是回到{{CHN}}使用量過大,即使用bot也不能全數清理的問題,我就不重複了。就現狀而言,條目行文上,沒國際標準的、一般性的東西(大部分情況下)一般無須參考非中文圈用語;有國際標準的東西(少部分情況下)則基本上依循國際標準,在這部分情況下真的出現極端情形才會脫軌(如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所提及到的情形)。另: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有此規定(說明):「請注意,由於以下規範皆基於《避免地域中心方針》〈政治〉一節,因此違反本格式手冊者必同時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規定。」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9日 (日) 08:13 (UTC)[回复]
此次修訂的目的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而是兩岸四地過去的日籍、英籍和葡籍,我不希望浪費時間在與修訂的目的無關的話題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9日 (日) 08:23 (UTC)[回复]
(:)回應@Sanmosa
  1. 敝人檢討的是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本身的問題內容,閣下可以不要一直拿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本身的內容當作理據來要求敝人接受嗎?更何況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還是不久之前由閣下所參與製造出來的頁面。
  2. {{CHN}}使用量過大,一個很大的原因難道不是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本身的問題內容所引起的?現在有人一直大量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改成"中國",一週內就改大約3000個條目[7],請問閣下要阻止否?還是閣下樂觀其成?
  3. 此討論話題就是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國籍章節內容問題,閣下怎麼會稱無關話題??實在很訝異。閣下若不希望浪費時間,則請由別人來處理,因為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請讓其他更懂的人來。--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9日 (日) 12:45 (UTC)[回复]
@Barter84(1、3)你提出的問題並不是是次修訂的重心(是次修訂的重心是前國籍與多重國籍的標示),你不應要求在是次修訂中處理。我建議你另開一個新討論串(雖然上方擬議修改已進行了一些調適,但仍不是是次修訂的重心)。(2)GnolizX這方面的事情我不清楚,我建議你先和他進行討論(不過我覺得這事情確實有不妥,煩請到時在討論的位置ping我)。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9日 (日) 12:58 (UTC)[回复]
Barter84的質疑可以理解,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國籍能標示為中國,是在「中國相關條目」格式手冊裡實施已久的規定,後來才一併整合進來兩岸四地用語。實施已久的規定也不是不能質疑和改變共識,建議另開主題討論此點。--223.138.89.36留言2021年5月9日 (日) 14:58 (UTC)[回复]
回應User:223.138.89.36,閣下稱「是在「中國相關條目」格式手冊裡實施已久的規定」,請閣下提供創建該問題規定的"用戶名稱",以及"頁面前後的差異連結"以供檢視,看看這到底是何方人物的傑作,謝謝。--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9日 (日) 15:58 (UTC)[回复]
仔細一看,實施已久用詞不精確,應說已實施兩年。該存檔已移動整併至兩岸四地用語討論頁,可前往閱讀完整紀錄。討論標題是:「統一中國大陸人物信息框國籍欄的格式」,該案於2019年2月21日通過公示。通過後頁面條文為:1949年以後出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其國籍應當表述為中國。--111.82.160.105留言2021年5月9日 (日) 16:54 (UTC)[回复]
回應User:223.138.89.36,請閣下務必提供"該案於2019年2月21日通過公示"的網址連結,以供檢視其過程內容,看看到底是何方人物在主導?--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10日 (一) 09:25 (UTC)[回复]
OK. 晚點手邊工作告一段落定會處理,或者其他人有空直接幫忙貼上存檔連結。十分感謝。--111.82.160.105留言2021年5月10日 (一) 10:07 (UTC)[回复]
統一中國大陸人物信息框國籍欄的格式」,已將存檔連結置於引號內。十分感謝採納拆分話題的意見,祝福討論過程平和順利。--111.82.160.105留言2021年5月10日 (一) 11:58 (UTC)[回复]
感謝User:223.138.89.36提供的連結:「統一中國大陸人物信息框國籍欄的格式」,會造成現今這種問題的原因已經很清楚了,就是該連結文章顯示之前有一個J字開頭的用戶在帶頭操作,該J用戶竟然宣稱:「WP:PB的規定只應當適用於同一個條目中不能並列出現“中國”與“中華民國”,上述該用戶的這種個人說法直接窄化了WP:PB方針的約束範圍,以規避WP:PB方針的普遍原則:「縱然聯合國及世界上大部份獨立國家都已經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維基百科應該反映中立的現實,從而應認為“中國”一詞不應該與任何單一獨立政治實體或政府相同。尤其“中國”一詞不應被用作與現時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管治下的地區」[8],該用戶以其個人說法(粗體字部分)來規避此項WP:PB方針的普遍原則,就是為了實現其將"PRC國籍"直接改為"中國國籍"的個人目的,就是因為這樣才製造出了這種貌似遵守方針,實則違背方針的格式手册"問題規則",事出必有因,證據會說話。--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10日 (一) 16:24 (UTC)[回复]
(+)支持修改國籍標示規範,此明顯與方針本身自相牴觸和矛盾。難道中華民國國民的國籍標示用「 臺灣」或也寫「臺灣地區 中國」?這不合理吧。「中國」與「中華民國」不應對應,而當中華民國國民的國籍標示需要標為「 中華民國」時,以「 中国」標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明顯不合理,也明顯為地域中心。--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5月11日 (二) 05:16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現行條文已有規定在需要與中華民國國籍對比時不得使用{{CHN}}而只可使用{{PRC}}。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2日 (三) 06:55 (UTC)[回复]
此修訂是要求在沒有對比下也需使用{{PRC}}作國籍模板以示公允,否則對同樣聲明為唯一中國的中華民國有不公平待遇。--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5月12日 (三) 08:59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中華民國現在並不聲明自身為唯一的“中國”(現在不是兩蔣時代),而且中華民國國籍的國際表達式現在是“中華民國”。另根據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使用「中國」一詞,在1949年之後的相關條目中,“若單一條目內的‘中國’一詞指涉對象相同,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的‘中國’指涉政權為何”,因此在不需要與中華民國(國籍)對比時,用{{CHN}}的同時加掛一個{{China means|PRC}}在條目頂部不會有任何問題。同樣道理,如果是1971年前死亡的中華民國國民,只要不需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對比,用{{ROC|name=中國}}的同時加掛一個{{China means|ROC}}在條目頂部也不會有任何問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2日 (三) 09:15 (UTC)[回复]
根据台当局立法机构公布的《两岸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现行条文第二条第三、第四项,台湾当局承认两岸之间不存在国籍之别,只存在设有户籍之别。说句在一些台湾用户眼里政治不正确的:现今两岸人民是同属一个国籍的。另,大陆当局公布的《国籍法》,其自第二条起便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简称为“中国国籍”,我不知道相关用户将国籍一栏“中华人民共和国”改成“中国”是不是有这个考虑。——悔晚齋臆語2021年5月11日 (二) 10:33 (UTC)[回复]
回應User:悔晚斋,維基百科並不斷言兩岸究竟是不是同一國,而且“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方針”已經有明確規定,用語方面,應優先採用"事實"論述,而非"法理"論述。--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11日 (二) 11:47 (UTC)[回复]
正因採用"事實"論述,我才会查证两种国籍是否是同一个,事实证明如此。--悔晚齋臆語2021年5月12日 (三) 13:21 (UTC)[回复]
回應User:悔晚斋,閣下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是同一國,那是閣下的觀點,除非閣下能確定台灣海峽兩岸的人民全部都接受這種觀點,否則維基百科根本不會做這種斷言來挑起爭議而違反“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方針。--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12日 (三) 15:32 (UTC)[回复]
您哪只眼睛看到我在论证“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我在论证两岸同属一个国籍,至于是不是一个国家,不是我论证的范畴,也不关维基百科的事情,毕竟我说出的是台湾的两国论者都必须承认的事情。--悔晚齋臆語2021年5月13日 (四) 02:46 (UTC)[回复]
回應User:悔晚斋,閣下想要論證某一種觀點,是閣下的自由,但是要說台灣海峽兩岸的人民全部都必須承認閣下的這種說法:“两岸同属一个国籍”,這似乎已經過頭了,所稱“两岸同属一个国籍”的說法,並沒有得到兩岸學界的一致認可,而且就兩岸統派各自的論述主張彼此也是天差地遠,更不用說其他派別了。WP:NOT方針說明:「條目當然可以客觀地描述某人或事物,但必須符合中立觀點。如有觀點或意見希望得到其他人支持,請......。」這是維基百科方針說的,不是敝人說的,請閣下能善加瞭解維基百科本身的屬性。--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13日 (四) 10:48 (UTC)[回复]
如確需修訂,現有的樣式4、6、8(上方擬議修改的樣式6、8、10)與{{CHN-HKG}}、{{CHN-MAC}}需要聯動修改(就香港和澳門的部分而言,不會有很大的操作成本就是了,就是重新導向一下而已)。如果這裏是有共識修改PRC國籍的表達式的話,我會看著WP:7DAYS來辦。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2日 (三) 06:55 (UTC)[回复]
这种标示方法并无不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上的国籍是“中国”,所以在条目的国籍栏应用{{CHN}}而非{{PRC}}。见CHN-all的解释--Br2 2021年5月12日 (三) 10:01 (UTC)[回复]
回應User:Brror(Br2),“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的制定奠基於《避免地域中心方針》,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精神在於確保“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方針的實現。所以“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就是為了實現“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方針而來制定出來的頁面。如果不遵從“中立的觀點”,而只顧及與認同某一方自己所制定的格式,秉持某一方自己的本位中心立場,那麼其最高法律效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這個規定為什麼不能在維基百科發揮?可見其中的問題並不是哪一方說了就算,而是在維基百科編輯就要遵守“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核心內容方針。--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12日 (三) 10:51 (UTC)[回复]
所有{{XXX-all}}模板是可以修改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3日 (四) 00:39 (UTC)[回复]
(!)意見-建議遵循維基百科對兩岸政治不持立場的態度,建議以「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台灣)」「台灣」對比「中華人民共和國」。依照維基上原則,PRC國籍,是否不當然一貫完全等同中國國籍?至於是寫 中國籍、或PRC國籍,過去看到一些例子的印象,似乎是看編輯者的寫法,有些狀況可能編輯者會考慮 條目主人翁的自我認同感。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5月13日 (四) 07:37 (UTC)[回复]
Barter84請你不要FORUMSHOP,你在此頁的留言基本上都落入此討論串的範圍下,把同一概念重複張貼到其他討論串沒有意思。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3日 (四) 23:57 (UTC)[回复]
請問Sanmosa閣下做底下這種爭議性的修改提議,有去跟其他維基人討論嗎?為什麼還要節外生枝?為什麼要強化1949年以後將"中華民國"簡稱"中國"的提議?閣下有去問過大家嗎?
在不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指定樣式7至指定樣式12)並列的情况下,1949年至1971年的中華民國國民,其為中華民國國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5或指定樣式6。
中國({{ROC|name=中国}},僅適用於1971年前),[[中華民國|中国]](僅適用於1971年前)[9][10]--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09:57 (UTC)[回复]
@Barter84我在這裏回應(因為這裏比較適合回應這問題)。上面有用戶要求我對“同樣聲明為唯一中國”(現在我不清楚還是不是)的中華民國公允處理,因此我打算以這新條款作為(臨時性質的)祖父條款,平衡一下現在國籍欄位中「中國」在1949年後只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情況,而在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的「中國」指涉政權為何的前提下,這是符合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使用「中國」一詞中的要求的(因為新條文的範圍是1971年前)。你所主張的國籍欄位中完全不使用「中國」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可能沒那麽快凝聚得到共識(你自己也能看到,不是所有人也認同你的見解;雖然我個人認同,但我希望循序漸進地來),所以當初我希望你另開討論串討論。在到了你的這個主張能凝聚得到共識的時候,上方擬議條文中的第14條與指定樣式5、指定樣式7、指定樣式9、指定樣式11會聯動廢除。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10:10 (UTC)[回复]
Sanmosa閣下於昨日早晨所逕行修改的提議內容[11][12],自認為對中華民國公允處理、平衡"中國"欄位,而另外設置1971年以前的中華民國等同於中國的敘述規定,這種效果,實際上卻是同時在維基百科加強合理化全時段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同於"中國"的敘述規定。Sanmosa閣下難道不知道華人世界對於所認知的中國,到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民國,各自有所不同?到底中華民國稱為中國是到1949年為止、或1971年為止、或是直到現在都還認為中華民國就是中國,每個人的認知都不盡相同,為何閣下要在維基百科逕自替別人做規定?請閣下退回昨日早晨所逕行修改的提議內容[13][14],不要在此討論議題再節外生枝增添爭議。--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11:12 (UTC)[回复]
就聯合國而言,1971年前的中華民國確然是「中國」,這是歷史事實而非個人主張,無可不滿之處。難道說我們可以改寫歷史?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23:58 (UTC)[回复]
既然1971年前的中華民國確然是中國,為何閣下不將1971年前被排除在聯合國外面「不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紅色政權「與中國斷除連結」?閣下這種說法難道不是採取雙重標準嗎?退一萬步說,除了聯合國,1949年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雙方各自都有一群承認其自身為中國的邦交國,這豈是維基人所能視而不見當作沒有這麼一回事的?如果閣下就是要以聯合國的認定為事實依歸,那麼聯合國不承認現今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為何閣下不在方針裡面制定規則不得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這又難道不是不同的標準嗎?全部以上所述還只是現今華人世界當中一部分的觀點而已,還存在有很多不同的意見。要知道,維基百科並不斷言兩岸彼此間的政治關係,維基人不應超出自己的身分範圍,去制定一個沒有得到學界所共同認定的規則去約束大家來共同遵守,更何況「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的制定目的是來消除爭議,而不是秉持某方面的說法為準則來引發爭議的。--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15日 (六) 01:44 (UTC)[回复]

(-)反对第5點提議的內容:5.在不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指定樣式7至指定樣式12)並列的情况下,1949年至1971年的中華民國國民,其為中華民國國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5或指定樣式6。 1949年海峽兩岸分立以後,並不是每個人都認同將1971年前的"中華民國"表述為"中國"(指定樣式5),開這種方便大門會更加引發爭議。--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10:17 (UTC)[回复]

同樣道理,也不是每個人都認同將1949年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表述為“中國”,但這條文至今仍然存在,因此“不是每個人都認同某種觀點”並不能構成對該條的反對理由。我仍然希望你的主張在下方的討論串取得共識後才來提議廢除擬議條文中的第14條與指定樣式5、指定樣式7、指定樣式9、指定樣式11,這樣對於循序漸進完善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的進程較好。我的思路、方向和大原則是循序漸進完善、不操之過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10:44 (UTC)[回复]
不然我問一下其他人的意見好了,真的不妥的話我改回來。@Ericliu1912(請參考我在#「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之國籍章節規定"PRC國籍"應該直接寫為"中國國籍"的中立性問題對Barter84的回應,視為補充説明)。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10:51 (UTC)[回复]
如果用戶Sanmosa真正了解到華人世界,尤其是台灣,對於中國屬誰的認知複雜性(大部分海外的中華民國派、大陸與香港國粉、台灣的傳統藍營:現在的中華民國才是真正的中國。中間型統派: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在都是中國。綠營:中華民國在1949年以後就不再是中國......),就不會做出這種提議了。這個議題不是維基百科可以斷言的,更別說設立規定來指定編輯,這種制式化提議已經背離中立的觀點,並且會引發不同意見者的不滿。--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11:48 (UTC)[回复]
就聯合國而言,1971年前的中華民國確然是「中國」,這是歷史事實而非個人主張,無可不滿之處。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23:56 (UTC)[回复]
既然1971年前的中華民國確然是中國,為何閣下不將1971年前被排除在聯合國外面「不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紅色政權「與中國斷除連結」?閣下這種說法難道不是採取雙重標準嗎?退一萬步說,除了聯合國,1949年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雙方各自都有一群承認其自身為中國的邦交國,這豈是維基人所能視而不見當作沒有這麼一回事的?如果閣下就是要以聯合國的認定為事實依歸,那麼聯合國不承認現今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為何閣下不在方針裡面制定規則不得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這又難道不是不同的標準嗎?全部以上所述還只是現今華人世界當中一部分的觀點而已,還存在有很多不同的意見。要知道,維基百科並不斷言兩岸彼此間的政治關係,維基人不應超出自己的身分範圍,去制定一個沒有得到學界所共同認定的規則去約束大家來共同遵守,更何況「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的制定目的是來消除爭議,而不是秉持某方面的說法為準則來引發爭議的。--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15日 (六) 01:42 (UTC)[回复]
  • 回應User:BlackShadowG,不贊成將"PRC國籍"直接寫為"中國","中國國籍"在維基百科並非PRC所獨占。請閣下瞭解“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的制定是奠基於《避免地域中心方針》,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精神在於確保“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方針的實現。所以“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就是為了實現“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方針而來制定出來的頁面。如果不遵從“中立的觀點”,而只顧及與認同某一方自己所制定的格式,秉持某一方自己的本位中心立場,那麼其最高法律效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這個規定為什麼不能在維基百科發揮?可見其中的問題並不是哪一方說了就算,而是在維基百科編輯就要遵守“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核心內容方針。--Barter84留言2021年5月16日 (日) 16:32 (UTC)[回复]
    前面几位编者提出护照上的国籍是因为国籍是国家的规定[1]。PRC不控制台湾,但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领土的一部分是事实;PRC护照上将国籍写成中国也是事实。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5月17日 (一) 16:01 (UTC)[回复]
我先假設如果我上面的提案通過的話,要再修改可以怎麽改:
現行條文

國籍

在人物信息框中表述兩岸四地近现代人物国籍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对于具体条目而言,条目编者可以通过共识决定该条目人物信息框中是否使用旗帜模板。以下各條所指的“指定樣式”為下列指定樣式表中的指定樣式。

  1. 1912年(不含)前(未內渡的臺灣(含澎湖)人則為住民去就決定日前)的大清臣民,其為大清臣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1[註 1]
  2. 1912年至1928年的中華民國國民,其為中華民國國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2[註 2]
  3. 1928年至1949年的中華民國國民,且此後未赴臺灣者,其為中華民國國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3[註 2]
  4. 住民去就決定日後、中華民國接管臺灣(含澎湖)前未內渡或出生的臺灣(含澎湖)人,其為(未內渡)臺灣(含澎湖)人期間的國籍應表述為指定樣式4[註 3]1949年以後的中華民國國民,其為中華民國國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6。若其在1928年至1949年間亦為中華民國國民,其在1928年至1949年間為中華民國國民期間的国籍同樣以指定樣式6表述,而無須另外以指定樣式3表述。
  5. 在不需与中華民國國籍(指定樣式3指定樣式5指定樣式6)並列的情况下,1949年以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如其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其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7指定樣式8。如出现需与中華民國國籍(指定樣式3指定樣式5指定樣式6)並列的情况,則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期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8
  6. 在不需与中華民國國籍(指定樣式3指定樣式5指定樣式6)并列的情况下,1997年以後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無論是在何時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其在1997年後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9指定樣式10。如出现需与中華民國國籍(指定樣式3指定樣式5指定樣式6)並列的情况,則其在1997年後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10
  7. 在不需与中華民國國籍(指定樣式3指定樣式5指定樣式6)并列的情况下,1999年以後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澳門永久性居民(無論是在何時獲得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其在1999年後為澳門永久性居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11指定樣式12。如出现需与中華民國國籍(指定樣式3指定樣式5指定樣式6)并列的情况,則其在1999年後為澳門永久性居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12
  8. 1997年以前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並於1983年至1997年間具英國屬土公民國籍者,其具英國屬土公民國籍期間的國籍表述應為指定樣式13
  9. 1997年以前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並於1987年起具英國國民(海外)國籍者,其具英國國民(海外)國籍期間的國籍表述應為指定樣式14
  10. 以下人物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15[註 4]
    1. 1983年以前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並具英國國籍者;或
    2. 1997年以前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並於1983年至1997年間只具英國屬土公民國籍,及於1997年以後不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者。
  11. 1999年以前獲得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並於1999年以前具葡萄牙國籍,又未於1999年以後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者,其為葡萄牙國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16
  12. 如使用指定樣式7指定樣式9指定樣式11三者中的一個或多個,條目頂部應依使用「中國」一詞的規定,使用{{China means|PRC}}進行置頂模板宣告。
  13. 以上各條不限制前國籍與多重國籍的標示,除非前國籍與多重國籍本身同樣符合以上各條的情形。就以上各條的情形,如相關人物在任何同一時間點實際上具多於一個國籍,無論是否上方提及的任何國籍,在有來源支持相關聲稱的情況下,應同時標記相關國籍。如有需要,可以括注或注释形式说明其国籍变更情况,以配合相關國籍模板或連結的使用。

指定樣式表

編號 指定樣式
1
  1.  中國({{CHN-1862}},僅適用於1889年前)
  2.  中國(清朝)({{CHQ-1862}},僅適用於1889年前)
  3.  大清({{QING-1862}},僅適用於1889年前)
  4.  中國({{CHN-1889}})
  5.  中國(清朝)({{CHQ-1889}})
  6.  大清({{QING-1889}})
  7. [[清朝|中国]]
  8. [[清朝|中国(清朝)]]
  9. [[清朝|大清]]
2
  1.  中國({{CHN-1912}})
  2.  中華民國({{ROC-1912}})
  3. [[北洋政府|中国]]
  4. [[北洋政府|中華民国]]
3
  1.  中國({{CHN-1928}})
  2.  中華民國({{ROC-1928}})
  3.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中国]]
  4.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中华民国]]
4
  1.  日本({{JPN-1868}})
  2. [[大日本帝国|日本]]
5
  1.  中華民國({{ROC}})
  2. [[中華民國]]
6
  1.  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7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PRC-HKG}})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香港]])
8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門)({{PRC-MAC}})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門居民#永久性居民|澳門]])
9
  1. 英國屬土({{BDTC}})
  2. [[英國海外領土公民#香港英國屬土公民(BDTC)|英国属土]]
10
  1. 英國國民(海外)({{GBN}})
  2. [[英國國民(海外)]]
11
  1.  英國({{GBR-1801}},僅適用於1922年/1927年前)
  2.  英国({{GBR}})
  3. [[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僅適用於1922年/1927年前)
  4. [[英国]]
12
  1.  葡萄牙({{POR-1578}},僅適用於1615年前)
  2. 葡萄牙王國 葡萄牙({{POR-1616}},僅適用於1639年前)
  3.  葡萄牙({{POR-1640}},僅適用於1666年前)
  4.  葡萄牙({{POR-1667}},僅適用於1706年前)
  5.  葡萄牙王國({{POR-1707}},僅適用於1815年前)
  6. 葡萄牙巴西聯合王國({{POR-1816}},僅適用於1829年前)
  7.  葡萄牙王國({{POR-1830}},僅適用於1910年前)
  8.  葡萄牙({{POR-1910}},僅適用於1926年前)
  9. 葡萄牙 葡萄牙({{POR-1926}},僅適用於1933年前)
  10.  葡萄牙({{POR-1933}},僅適用於1974年前)
  11.  葡萄牙({{POR}})
  12. [[葡萄牙王國|葡萄牙]](僅適用於1910年前)
  13. [[葡萄牙]]
提議條文

國籍

在人物信息框中表述兩岸四地近现代人物国籍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对于具体条目而言,条目编者可以通过共识决定该条目人物信息框中是否使用旗帜模板。以下各條所指的“指定樣式”為下列指定樣式表中的指定樣式。

  1. 1912年(不含)前(未內渡的臺灣(含澎湖)人則為住民去就決定日前)的大清臣民,其為大清臣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1[註 1]
  2. 1912年至1928年的中華民國國民,其為中華民國國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2[註 2]
  3. 1928年至1949年的中華民國國民,且此後未赴臺灣者,其為中華民國國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3[註 2]
  4. 住民去就決定日後、中華民國接管臺灣(含澎湖)前未內渡或出生的臺灣(含澎湖)人,其為(未內渡)臺灣(含澎湖)人期間的國籍應表述為指定樣式4[註 3]
  5. 1949年以後的中華民國國民,其為中華民國國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6。若其在1928年至1949年間亦為中華民國國民,其在1928年至1949年間為中華民國國民期間的国籍同樣以指定樣式6表述,而無須另外以指定樣式3表述。
  6. 1949年以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如其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其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8
  7. 1997年以後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無論是在何時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其在1997年後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10
  8. 1999年以後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澳門永久性居民(無論是在何時獲得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其在1999年後為澳門永久性居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12
  9. 1997年以前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並於1983年至1997年間具英國屬土公民國籍者,其具英國屬土公民國籍期間的國籍表述應為指定樣式13
  10. 1997年以前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並於1987年起具英國國民(海外)國籍者,其具英國國民(海外)國籍期間的國籍表述應為指定樣式14
  11. 以下人物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15[註 4]
    1. 1983年以前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並具英國國籍者;或
    2. 1997年以前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並於1983年至1997年間只具英國屬土公民國籍,及於1997年以後不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者。
  12. 1999年以前獲得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並於1999年以前具葡萄牙國籍,又未於1999年以後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者,其為葡萄牙國民期間的国籍应表述为指定樣式16
  13. 以上各條不限制前國籍與多重國籍的標示,除非前國籍與多重國籍本身同樣符合以上各條的情形。就以上各條的情形,如相關人物在任何同一時間點實際上具多於一個國籍,無論是否上方提及的任何國籍,在有來源支持相關聲稱的情況下,應同時標記相關國籍。如有需要,可以括注或注释形式说明其国籍变更情况,以配合相關國籍模板或連結的使用。

指定樣式表

編號 指定樣式
1
  1.  中國({{CHN-1862}},僅適用於1889年前)
  2.  大清({{QING-1862}},僅適用於1889年前)
  3.  中國({{CHN-1889}})
  4.  大清({{QING-1889}})
  5. [[清朝|中国]]
  6. [[清朝|大清]]
2
  1.  中國({{CHN-1912}})
  2.  中華民國({{ROC-1912}})
  3. [[北洋政府|中国]]
  4. [[北洋政府|中華民国]]
3
  1.  中國({{CHN-1928}})
  2.  中華民國({{ROC-1928}})
  3.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中国]]
  4.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中华民国]]
4
  1.  日本({{JPN-1868}})
  2. [[大日本帝国|日本]]
6
  1.  中華民國({{ROC}})
  2. [[中華民國]]
8
  1.  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10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PRC-HKG}})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香港]])
12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門)({{PRC-MAC}})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門居民#永久性居民|澳門]])
13
  1. 英國屬土({{BDTC}})
  2. [[英國海外領土公民#香港英國屬土公民(BDTC)|英国属土]]
14
  1. 英國國民(海外)({{GBN}})
  2. [[英國國民(海外)]]
15
  1.  英國({{GBR-1801}},僅適用於1922年/1927年前)
  2.  英国({{GBR}})
  3. [[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僅適用於1922年/1927年前)
  4. [[英国]]
16
  1.  葡萄牙({{POR-1578}},僅適用於1615年前)
  2. 葡萄牙王國 葡萄牙({{POR-1616}},僅適用於1639年前)
  3.  葡萄牙({{POR-1640}},僅適用於1666年前)
  4.  葡萄牙({{POR-1667}},僅適用於1706年前)
  5.  葡萄牙王國({{POR-1707}},僅適用於1815年前)
  6. 葡萄牙巴西聯合王國({{POR-1816}},僅適用於1829年前)
  7.  葡萄牙王國({{POR-1830}},僅適用於1910年前)
  8.  葡萄牙({{POR-1910}},僅適用於1926年前)
  9. 葡萄牙 葡萄牙({{POR-1926}},僅適用於1933年前)
  10.  葡萄牙({{POR-1933}},僅適用於1974年前)
  11.  葡萄牙({{POR}})
  12. [[葡萄牙王國|葡萄牙]](僅適用於1910年前)
  13. [[葡萄牙]]
  1. ^ 1.0 1.1 詳見《大清國籍條例》。
  2. ^ 2.0 2.1 2.2 2.3 割据政权可采用注释形式另行说明。
  3. ^ 3.0 3.1 詳見大日本帝國《國籍法》(明治三十二年法律第六十六號)。
  4. ^ 4.0 4.1 詳見英國國籍法與香港 § 1997年英國國籍(香港)法令

大家可以先看一看。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8日 (二) 00:10 (UTC)[回复]

(+)支持。--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5月20日 (四) 06:39 (UTC)[回复]
(+)支持 这样标注国籍无歧义,且人物的不同时期国籍和同一时期的多重国籍本就应一并标示。另外{{ROC-1912}}应该链接至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因为五色旗在1912年—1913年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1912年1月—3月政府驻于南京,1912年3月—1913年10月政府驻于北京)以及1913年—1928年的北洋政府均作为中华民国国旗使用。--Joker Twins留言2021年5月22日 (六) 08:00 (UTC)[回复]
其实就算人没有迁移还在原地,但只要经历政权更迭,就该把其所经历的政权更迭所导致的国籍变动在信息框一一列出,这才符合常理,也是Sanmosa本次提案的题中应有之意,只给出最终国籍了事,对于人物早年的国籍而言,只会给人以穿越时空的错乱感,显然很不恰当。--Joker Twins留言2021年5月22日 (六) 15:28 (UTC)[回复]
理解了,我现在不反对这种标注,只是觉得这么做有点繁琐罢了。--为鄂 2021年5月23日 (日) 06:35 (UTC)[回复]
差不多一個禮拜沒有回應,且沒有反對意見。 公示7日,2021年6月6日 (日) 14:11 (UTC) 結束。--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5月30日 (日) 14:11 (UTC)[回复]
(+)支持,但有一個問題(不中斷公示也可以,因為是後續處理問題)。提案通過後,目前使用{{CHN-HKG}}的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將要全數改為{{PRC-HKG}},唯涉及條目眾多,人手修改恐怕不太現實,所以會不會考慮直接將{{CHN-HKG}}重定向至{{PRC-HKG}}或者直接修改為後者的樣式?(這個模板應該沒有在其他場合使用)不然的話使用AWB也可以,不過需要具有相關權限的用戶協助。--【和平至上】💬 2021年6月1日 (二) 16:53 (UTC)[回复]
@和平至上到時會改重新導向(而且即使有在其他場合使用,這樣改也不會出問題)。問題更大的反而是{{CHN}}的使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日 (三) 00:16 (UTC)[回复]

通過。--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6日 (日) 23: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参考資料

  1. ^ 国籍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一个国家国民的法律资格

國籍欄使用模板後續處理

@和平至上Sanmosa預留新段給你們。--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6日 (日) 23:07 (UTC) 重簽--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6日 (日) 23:16 (UTC)[回复]

{{CHN-HKG}}與{{CHN-MAC}}兩個模板已經重新導向處理。{{CHN}}轉{{PRC}}需要逐個人手處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7日 (一) 07:53 (UTC)[回复]
{{CHN-HKG}}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鏈指向「人大國籍法解釋」會不會比較好?Jasonloi1997留言2021年6月8日 (二) 09:52 (UTC)[回复]
這樣可能引起混淆,不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6月10日 (四) 01:01 (UTC)[回复]
請問是哪部份的混淆呢?讓其他漢語使用者了解更多香港居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根據不是更清晰嗎?Jasonloi1997留言2021年6月12日 (六) 13:57 (UTC)[回复]
讀者點選「中華人民共和國」,期望進入的條目應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是「人大國籍法解釋」。參見格式手冊對於管道連結的說明。此外,我記得以前這類型模板有些確實會連結到國籍相關條目,但後來都已統一形式不再這麼做了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6月13日 (日) 14:15 (UTC)[回复]
明白你的意思,不過點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會存在「為什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可能,想了解原因;現在「 英國國民(海外)」和「英国 英國及其殖民地」還是連接國籍相關條目的Jasonloi1997留言2021年6月13日 (日) 15:12 (UTC)[回复]
我是覺得無所謂,但我不想貿然改連結。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2日 (六) 14:33 (UTC)[回复]

模板的历史怎么没了?

我刚才还一头雾水,现在看了下这些模板的“指向本頁面的重新導向頁”,总算搞清了:这些模板原先叫做:{{CHN-HKG}}、{{CHN-MAC}},doc页是Template:CHN-HKG/docTemplate:CHN-MAC/doc。看起来@Sanmosa想把它们移动到{{PRC-HKG}}、{{PRC-MAC}}、Template:PRC-HKG/docTemplate:PRC-MAC/doc,但是移动到的目标页已经被建立且有历史了,没有管理员权限,技术上无法进行移动,于是Sanmosa就手动清空原页面,手动复制粘贴所有内容到目标页,然后建立doc页并手动把原内容都复制粘贴过来。请阅读Help:页面重命名#無法移動的情況:这种“剪貼移動”丢掉了所有页面历史,违反CC-by-sa,是被禁止的。请哪位管理员删掉{{PRC-HKG}}、{{PRC-MAC}}、Template:PRC-HKG/docTemplate:PRC-MAC/doc,把{{CHN-HKG}}、{{CHN-MAC}}、Template:CHN-HKG/docTemplate:CHN-MAC/doc重新移动过来?--Tomchen1989留言2021年6月26日 (六) 18:39 (UTC)[回复]

@XiplusAT蟲蟲飛ping几个管理员来处理上述事宜。||其实违反CC-by-sa的“剪貼移動”和其他WP:侵权需速删的行为没有区别,都是侵犯版权的行为,理应尽早处理。而上述剪貼移動发生在去年11月,半年了,也没人发现、没人管,即便有关国籍的话题讨论得热火朝天的。麻烦诸位编辑(很多还是挺资深,有许多权限的编辑)认真了解和遵守CC-by-sa以及相关规定,感觉很多人意识里维基百科上的文字好像就是没有版权的一样。--Tomchen1989留言2021年6月27日 (日) 07:34 (UTC)[回复]
經初步查閱,建立頁面與改成重定向的時間差距不少,無法簡單認定為剪貼移動,其狀況應該是拆分模板後又進行合併模板;對於合併頁面,不一定要進行合併歷史,但不合併歷史的狀況下應在討論頁標記{{Merged-from}};至於本案是否應合併歷史,先請@Sanmosa說明相關操作吧。--Xiplus#Talk 2021年6月27日 (日) 11:54 (UTC)[回复]
@Xiplus上面Tomchen1989的理解是完全錯誤的。當初{{CHN-HKG}}和{{PRC-HKG}}是兩個不同的模板,{{CHN-MAC}}和{{PRC-MAC}}也是兩個不同的模板,建立{{PRC-HKG}}和{{PRC-MAC}}的目的是在與{{ROC}}國籍對比時避免使用{{CHN-HKG}}和{{CHN-MAC}}。換句話説,那4個模板從一開始就是互不相干的,所以是在算拆分與不算拆分的模糊地帶。既然當初那4個模板從一開始就是互不相干的,我認為合併歷史會導致後來者混肴模板的建立緣由,因此我不建議為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8日 (一) 10:32 (UTC)[回复]
@SanmosaTemplate:PRC-HKG/doc的首个版本当时的Template:CHN-HKG/doc几乎是一模一样(即便现在的版本也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这不明显是全文复制过来的、侵犯CC-by-sa的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建立之初叫做“武汉肺炎”之类的名字,现在早不用“武汉肺炎”了,甚至WP:COVID-19條目共識将加地名的称呼视为破坏,但难道我们会以此为理由强行把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条目曾经叫做“武汉肺炎”时候的所有历史都给删掉?你说的是政策、政治方面的东西,我讲的是版权、CC-by-sa方面的东西。--Tomchen1989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1:30 (UTC)[回复]
你們之間確實有部分的用戶有這樣的想法,請你逐個去跟他們解釋這個道理。另外,我完全沒有刪除過任何的頁面歷史。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9日 (二) 01:43 (UTC)[回复]
话说我不懂Sanmosa声称“{{CHN-HKG}}和{{PRC-HKG}}是不同的模板”,然而却亲手将前者重定向到后者,这是基于什么自相矛盾的逻辑。doc页“模板介紹”第一句话就说明了{{CHN-HKG}}是做什么的,简而言之这个模板就是用于香港人的“国籍”栏。这和{{PRC-HKG}}的功能是一模一样的。--Tomchen1989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1:44 (UTC)[回复]
已在討論頁標記Merged-from,所以已解決侵權問題。剩餘無關版權的問題我就不再回應了。--Xiplus#Talk 2021年6月28日 (一) 13:03 (UTC)[回复]
@Xiplusdoc页没有挂{{Merged-from}}。doc页有大量文字,明显是copy的,侵权的程度比模板主页更严重。而且,模板主页和其doc页就算挂{{Merged-from}},如果技术上管理员能够移动,那就应该移动,而不是简单而懒惰地挂Merged-from。请阅读Wikipedia:侵犯著作权#处理著作权侵犯WP:剪貼移動,其中后者有一句“或使用像{{Split article}}、{{Copied}}等模板),但這麼做並沒有標明原作者,是否符合維基百科授權並不明確”,所以正常地移动条目保存历史,当然是最佳选择。作为原模板和doc的创建者和主编,我也强烈反对简单地在Talk页(这又不是主页面)挂{{Merged-from}},我认为这有违CC-by-sa。--Tomchen1989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5:38 (UTC)[回复]
您可以自己掛,我已經示範過了。我已經決定本案不予合併歷史或移動,這是不侵權且合乎方針的實務處理方式。--Xiplus#Talk 2021年6月28日 (一) 16:05 (UTC)[回复]
@Xiplusdoc页都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模板明显是一个,只是改名了而已(这个模板描述的一直都是香港人的“国籍”栏填什么的问题,模板的标题是非常无所谓的,模板以前也曾经叫别的名字,也有很多重定向。这和上述政治不正确的“武汉肺炎”改成政治正确的“2019冠状病毒病”,但条目历史不删,这个道理是一样的)。我是这些模板以及其doc页的建立者(2011年建的模板),doc页的主编,我创建和撰写这些东西是在CC-by-sa版权许可下发布的,这样条目历史中没有我和其他贡献者的ID,明显侵犯了CC-by-sa,侵犯了我和其他贡献者的版权。我建模板时,一些大陆明星有没有香港护照这种话题媒体关注度很高,民众挺喜欢了解这个,而英文维基一般也用“Chinese (Hong Kong)”做nationality,但中文维基上国籍写类似“中国(香港)”老被人改成“中国”,我就建了当时好像是叫做“CNHK”的模板,以统一香港人物infobox中的国籍怎么填。一直都有好事者提删,要求所有香港人国籍都只能写“中国”,我好几次参与讨论,嘴皮子都要磨破了,苦口婆心费了一番功夫告诉这些人:“香港旗子上有五星也是红旗,是符合你政治正确,没有问题的;香港护照和大陆不一样;明星有没有香港护照话题的关注度很高”。所以前天我发现模板的历史都没有了,差点以为是不是这群狂热的提删者终于删成功了,现在又要重建模板。没想到只是个侵犯版权的剪貼移動。--Tomchen1989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1:30 (UTC)[回复]
@XiplusSanmosa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论点我刚想起来:是的,中文的“中国”在中文维基百科上有歧义,但是,“CHN”(也可参考en:CHN)这个缩写没有任何歧义,它1956年以来一直都是ISO 3166-1 alpha-3和IOC country code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三字母代码,中华民国的三字母代码是TPE。“CHN”并不是一定对应“China”,也不是一定对应“中国”二字。我2011年建立{{CHN-HKG}}的当初,就用的符合ISO 3166-2:CN二字母代码的“CNHK”做名称,后来有人调整重命名为了三字母代码CHN-HKG。你为了“中国”名称的问题而强行改三字母缩写,甚至于把{{CHN-HKG}}的编辑历史都扔掉重建{{PRC-HKG}}(而不是正常的移动),是没道理的。--Tomchen1989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2:28 (UTC)[回复]
当年咱建了这个模板,以便统一解决香港人的“国籍”栏填什么的问题。结果大陆编辑认为这个模板“分裂”国家,国籍必须中国,不能以哪怕括号小字形式标注“香港”,一直要删;而台湾编辑认为“CHN”等于“中国”,中华民国也是中国,所以不能用CHN,连移动模板都不肯,要直接把建了已经10年、有很多编辑历史和相关讨论的模板弃用,不留编辑历史,复制粘贴出一个内容和文档都一模一样的{{PRC-HKG}}来用。两边都使劲排挤这个模板,累不累啊中文维基百科?--Tomchen1989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6:00 (UTC)[回复]
這不是一個合理的論點。嚴格來説,現時CHN的ISO設定本身就是一種地域中心。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9日 (二) 01:43 (UTC)[回复]

此外,这些模板记得以前也有很多讨论(好像不仅仅只有Template talk:CHN-HKG列出的两个存废讨论),也不知道存档到哪里了,如果互助客栈的讨论最后没有存档到Template talk页的话,麻烦管理员至少在Template talk:PRC-HKG(即上述移动前的Template talk:CHN-HKG)留个链接。--Tomchen1989留言2021年6月26日 (六) 18:39 (UTC)[回复]

現擬修改WP:命名常规#书名号如下:

現行條文

书名号 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的条目名称不带书名号。但在条目内部书名号正常使用。

提議條文

书名号 条目名称中凡出现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等在一般中文行文中使用书名号的名词,无论是否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等的条目本身,在条目名称中均不使用书名号。此条不影响条目正文中书名号的正常使用。就非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等的条目本身的条目而言,此条不影响条目中显示的標題中书名号的使用。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0日 (一) 03:48 (UTC)[回复]

反对,条目名中不用书名号没有任何道理可言,也与任何技术限制无关,“她获奖名单”听起来仿佛“谁获奖”?万一有个“惊天动地获奖名单”、“石破天惊获奖名单”就更扯,“地心引力获奖名单”不看电影的还以为给地球颁奖,一开始的命名常规就根本是想当然。--7留言2021年5月10日 (一) 05:39 (UTC)[回复]
(-)反对。为什么要改成不规范的形式?--2, 3, 5, 7, 11, 13, 17... 2021年5月10日 (一) 09:52 (UTC)[回复]
同上。不过,不如先说说为什么要改。--安忆Talk 2021年5月10日 (一) 10:00 (UTC)[回复]
@JarodalienSuper Wang安忆(1)現時此類列表多無書名號,故「『改成』不規範的形式」不成立。(2)基於現已生效的命名一致性規則,須確立同類條目統一的標題表達式。(3)原始標題若需輸入書名號則不利連結。(4)條目內顯示的標題可通過-{T|}-或{{noteTA}}的參數顯示回書名號,依上案修改該條不會限制此舉,我也不打算限制此舉(老實說,通過-{T|}-或{{noteTA}}的參數只在條目內顯示的標題顯示回書名號才是我的完整想法)。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0日 (一) 13:54 (UTC)[回复]
@SanmosaJarodalienSuper Wang安忆YumetoHijk910我這邊幫大家整理為什麼又有這種事。
  1. jarodalien大建立了《复仇者联盟4:终局之战》获奖名单等條目,並將其提交DYK
  2. 我看到後表示「條目名稱不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规#书名号
  3. Yumeto大回覆「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维基百科:命名常规#书名号之商榷未有定論」
  4. 我回答「上次討論沒有結果不等於命名常规#书名号會自動失效啊」
  5. Yumeto大接著說「命名常規是「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的條目名稱不帶書名號」,而無規定「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獲獎名單的條目名稱。」
  6. Sanmosa大出現並說「Wikipedia:命名常規#命名一致性
  7. Hijk910大路過。←大概是這樣
其實就目前的方針,究竟這段「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的条目名称」是涵蓋了包含作品名稱的条目名称,還是只針對作品本身而已。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10日 (一) 13:28 (UTC)[回复]
  • 我路過,大家繼續。hiJK910 I'm sorry, I couldn't hear your question, Yvonne 2021年5月10日 (一) 13:35 (UTC)[回复]
  • “此类列表多无书名号”本身即是错误格式,不是占多数的一定就是正确的,此乃闯红灯。至于命名一致,一致与否和书名号到底有什么关系?所谓一致就是标题里不能带标点符号吗?我的理解是使用“名单”还是“列表”才叫一致。有关不利于链接,我认为正确格式比利于链接更重要,不能因为一时的“方便”就视《标点符号用法》为无物。海峡对岸可以不遵守GB/T,一国两制下的香港非要不遵守我也没办法,但是简体至少要符合用法。--2, 3, 5, 7, 11, 13, 17... 2021年5月10日 (一) 23:19 (UTC)[回复]
    條目內顯示的標題可通過-{T|}-或{{noteTA}}的參數顯示回書名號。“原始標題若需輸入書名號則不利連結”的意思是你加了書名號以後根本沒有人會被連到那個條目,那條目就沒人看,這不是和維基百科的宗旨背道而馳嗎。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1日 (二) 01:27 (UTC)[回复]
    中華民國《重訂標點符號手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推薦性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都有書名號用法。 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5月13日 (四) 14:24 (UTC)[回复]
  • 什么一致,我准备大建特建《XXX》获奖名单,数量超过现有不就完事,不同语种的人不要管大陆汉语,语言不通。--7留言2021年5月11日 (二) 03:55 (UTC)[回复]
    此類標題仍有違反現行WP:命名常规#书名号的可能性,你這樣是公然遊戲規則,請你留意。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1日 (二) 04:31 (UTC)[回复]
    说了语言不通,你说的规则别人理解和你不一样。--7留言2021年5月11日 (二) 05:43 (UTC)[回复]
    我請一個管理員過來理解一下即可,但你可能要預期如上次一般又被編輯禁制。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1日 (二) 12:04 (UTC)[回复]
    那麼上次一堆人反對获奖名单的命名也沒看你打算改啊= =。還是一句話,覺得好就提,什麼都不說誰會知道你想幹嘛。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11日 (二) 13:59 (UTC)[回复]
    @Milkypine是了,依Wikipedia:命名常規#命名一致性,你可以重新提出那個話題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1日 (二) 22:43 (UTC)[回复]

那我的想法是修改成下面这样:

現行條文

书名号 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的条目名称不带书名号。但在条目内部书名号正常使用。

提議條文

书名号 介绍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本身的条目名称不带书名号,但在条目内部书名号正常使用;但如果不是介绍该作品本身而是介绍与之相关事物的条目,则条目标题中仍正常使用书名号,此时可以创建不带书名号的重定向,并使用{{书名号重定向}}标记该重定向页

这样既符合书名号的使用规范,也解决了“输入书名号不便链接”的问题。至于什么“命名一致性”,原文说的是“格式”一致,没有强行规定在同类型条目里非得用什么特定用字不可。--2, 3, 5, 7, 11, 13, 17... 2021年5月11日 (二) 08:13 (UTC)[回复]

(1)命名一致性可要求用詞一致(「條目(包括列表條目,下同)的命名的格式(包括但不限於用詞)應與其他同類條目的命名的格式一致」)。(2)不可能強制用戶必須建立重新導向,因為用戶建立條目時根本沒時間思考這些,中文維基百科也無能力自動或人工排查所有的此類條目是否有相應的重新導向,因此此提議我認為現實上不可能實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1日 (二) 12:04 (UTC)[回复]
難道不應該是反過來嗎?或至少不強制編者選擇哪一種格式。默認反直覺不太好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5月11日 (二) 14:00 (UTC)[回复]
(1)「難道不應該是反過來嗎?」原始標題若需輸入書名號不利連結。你加了書名號以後,根本沒有人會被連到那個條目,也沒人有時間在建立條目時思考連入問題,結果也沒有人建重新導向,後者在現實上又不可能強制,那條目就沒人看。(2)「或至少不強制編者選擇哪一種格式。」Wikipedia:命名常規#命名一致性,不能不統一格式。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1日 (二) 22:43 (UTC)[回复]
@Sanmosa我就是這個意思,請看好縮排,我不是在回覆您⋯⋯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5月12日 (三) 06:55 (UTC)[回复]
@Ericliu19122來説的話,我自己是確實打算回覆你,因為我原本的提案就會強制編者使用特定格式命名條目。1的話你當成我重複一次補充説明好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2日 (三) 07:00 (UTC)[回复]
  • 支持删除书名号章节,也支持后一种分开处理,谴责这种根本没有任何道理的命名规则。命名常规说“使用地區詞處理至一致也算作一致”,几地本来就是用不同的语言,同一条目在大陆人看是人物传记,台湾人看是电影,香港人看是化学非常正常。既然香港台湾已经不用书名号,那我双手双脚赞成两地版本不用。要统一那全世界核平最方便统一。--7留言2021年5月12日 (三) 12:31 (UTC)[回复]
既然香港台湾已经不用书名号[來源請求]。Super Wang的方案我給予支持,不過實際還是等更多人參與討在下結論。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12日 (三) 13:00 (UTC)[回复]
不能刪除書名號章節,否則會出現聖經需要被命名為《聖經》的詭異情形。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2日 (三) 23:37 (UTC)[回复]
@Super Wang我想問一下,超犀利趴三《團團團團團》演唱會 LIVE這個條目根據Super Wang的方案該怎麼寫?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12日 (三) 17:04 (UTC)[回复]
@Milkypine如果不追究演唱会的名称为什么用书名号表示的话,我的想法是条目标题保持现有的“超犀利趴三《团团团团团》演唱会 LIVE”,因为该条目介绍该专辑本身;而正文中,专辑的名字要打书名号,首句为“《超犀利趴三〈团团团团团〉演唱会 LIVE》(英语:Super Slipper LIVE Part 3)是收录2012年的超犀利趴3《团团团团团》演唱会精华片段的现场专辑”。当然我这是大陆的用法,台湾可以单用〈这种书名号〉,这方面我不是很了解,但在用不用书名号的问题上我的答案是肯定的。--2, 3, 5, 7, 11, 13, 17... 2021年5月13日 (四) 01:11 (UTC)[回复]
Super Wang的方案有違反命名一致性規定的疑慮。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2日 (三) 23:39 (UTC)[回复]
我没有强制用户建立重定向的意思,我说的是“此时可创建不带书名号的重定向”。请注意我用的是哪个情态动词。--2, 3, 5, 7, 11, 13, 17... 2021年5月13日 (四) 01:11 (UTC)[回复]
我說的是條目標題,不是重新導向標題。另如不强制用户建立重定向,提案還是回到了連入問題。另參下方AT的留言,不同地方使用書名號的習慣均不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3日 (四) 23:18 (UTC)[回复]
支持Jarodalien和Super Wang对相关事实的看法(不包含其中的情绪化表达),Super Wang的方案我給予支持。--悔晚齋臆語2021年5月13日 (四) 02:49 (UTC)[回复]
根據新提案,哈利·波特的创作灵感来源及相似作品的條目名稱是不是要改成「《哈利·波特》的创作灵感来源及相似作品」?--Mewaqua留言2021年5月13日 (四) 11:11 (UTC)[回复]
韩诗外传》,《〈韓詩〉外傳》還是《〈韓《詩》〉外傳》? 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5月13日 (四) 14:24 (UTC)[回复]
單純的疑問,不加書名號有礙理解的話,為什麼就不能通過轉換之類來變更條目標題?以帶書名號名作為條目標題,之後又要創建重定向,而且可能還有單雙書名號的問題(像香港單書名號就非常罕見,結果可能又需要轉換)。因此,我認為有需要的話允許轉換標題就夠了,沒看到必須添加書名號至條目標題的充分理據。--AT 2021年5月13日 (四) 15:58 (UTC)[回复]
同上,請@JarodalienSuper Wang留意並回應,否則我考慮不視你們兩個對原提案的意見為合理反對意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3日 (四) 23:18 (UTC)[回复]
极其反感这种“我考慮不視你們兩個對原提案的意見為合理反對意見”的论调,好像有谁会在乎一样。回AT,我更加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禁止书名号,你们香港人不用书名号我管不着,反过来别的地方学校教语文说应该要有书名号,也请不同地方的人管好自己的事。--7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11:40 (UTC)[回复]
我沒有禁止書名號的意思,而是想說明為什麼不能通過轉換來將書名號反映至條目標題?將書名號加進條目的原始標題中所帶來的技術問題與添加轉換相比,後者顯然簡單得多,反之添加書名號至條目標題仍然可能需要加入轉換,還有內部連結的問題引致需要另建重定向,加上各地對於書名號理解的不一致也可能引發移動戰,也就是說如果容許書名號加進條目標題的話,那顯然之後的跟進工作要做得更多,而且重複。再者,中文維基是各地區共同參與的協作計劃,不可能說只理自己所處的地區,而不顧及其他地區,管好自己不等同於就要不理別人,讀者本身也就來自五湖四海海,因此各人自掃門前雪的做法絕不可行。最後,關於添加書名號至條目標題的問題我已經說明清楚,如果劉兄有比添加轉換更佳的解決方法,歡迎提出,或是認為轉換有實際上的問題的話也歡迎指正。謝謝。--AT 2021年5月14日 (五) 12:07 (UTC)[回复]
没有禁止那就行了,我看不出用书名号有任何“技术问题”,有问题的是人,是长期形成而且谁也不知道最开始到底有没有理由的习惯。还是那个老例子,谁偏要用eyeglasses代指眼镜,建立标题也用这个词,别人管不着,但要是这人居然要说别人用glasses不对,标题就要用eyeglasses,还要立方针说不管哪个国家的条目标题都要统一用eyeglasses,我想对付的也就是这种人而已,会不会有人因eyeglasses和glasses不统一要移动我不在乎,谁移动对付谁不就完事了。你说的后面这一堆所谓加书名号会有的问题,在我看来没有任何一个是问题,更不要说没有任何一个就可以用来证明汉语应该放弃本身逻辑,放弃使用书名号——很遗憾,标题不(准)用也是一样。这和简繁转换一样,谁不知道统一方便?那要怎么办?干嘛要搞转换系统,把用不同语种的人种全部肉体消灭不是更彻底吗?你说的所有问题放在简繁地区词差异上也是一样,现在主张用书名号的是我们大陆人,“加入轉換,另建重定向,加上各地對汉语號理解的不一致也可能引發移動戰”,“也就是說如果容許”简繁转换系统,“那顯然之後的跟進工作要做得更多,而且重複”。--7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12:58 (UTC)[回复]
既然您認為我提到的問題不成問題,那請問您是否願意去承擔這些跟進工作?--AT 2021年5月14日 (五) 13:17 (UTC)[回复]
@Jarodalien你不會做的事情當然不是問題啊。移动对付谁不就完事了,那這次通過之後你是否該自行處理這些有書名號需求的條目?問題一開始就不在转换身上,而是該方針到底有沒有允許讓大家可以這命名,而且就算转换了,不符方針依舊要被刪除。统一當然方便,但這不就是閣下當初說的沒事找事做?你要知道你現在做的可不只是允許大陸人添加書名號,是自此之後維基百科創立的條目一旦有作品出現都要有書名號,反應在分類上就更多了。如果閣下有處理的決心,我絕對支持你。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14日 (五) 15:34 (UTC)[回复]
「考慮不視……為合理反對意見」是因為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有「共識應當考慮到所有正當合理的意見」的條文,我依規為保險計應行如此宣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12:42 (UTC)[回复]
@悔晚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0:06 (UTC)[回复]
“《哈利·波特》的创作灵感来源及相似作品”这个标题我认为没有问题,不加书名号不会让人理解成哈利·波特创作了作品吗?另外回Sanmosa,如果所有问题,包括covid-19和书名号都让你算作地区词问题,那我可能还真没什么好说的。你愿意咋理解就咋理解吧。但是我要说一点,就是我如果有天写了标题里带有书名号的条目,我也会创建重定向。这叫包容。--2, 3, 5, 7, 11, 13, 17... 2021年5月14日 (五) 00:58 (UTC)[回复]
這時我就要引用Jarodalien大的留言了,「只要沒有錯字,頭腦正常的人不會理解錯誤就行了」,因此我還是認為沒有必要加上書名號。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14日 (五) 02:40 (UTC)[回复]
你要这么理解我OK啊,但现在的情况是有人想要禁止,“统一”,你觉得“没有必要加”,是否等同于你觉得“有必要禁止加”呢?所以我和有些人的区别是:我有自知之明,只会agree to disagree,你们香港台湾人不用书名号写一百万个条目我也是不会理睬的,反过来我们大陆人用书名号写条目也请你们保持距离。--7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11:47 (UTC)[回复]
同上AT所言,「各人自掃門前雪」不可行。我和AT不同,我先小人後君子,你這樣我可以把你當成符合NOTHERE的情形。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12:46 (UTC)[回复]
然而不同地方在書名號上的使用均有不同,Wikipedia:格式手册/标点符号#书名号已經指明了中國大陸和臺灣在書名號的使用標準上已經有差別,至於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就根本不存在書名號的使用標準,難道不能算是地區詞問題?這是很現實的事情。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2:49 (UTC)[回复]
「『《哈利·波特》的創作靈感來源及相似作品』……不加書名號不會讓人理解成哈利·波特創作了作品嗎」無論是理論上抑或實務上均不可能。(理論上)「哈利·波特」是「創作靈感來源及相似作品」的修飾語(即「創作靈感來源」和「相似作品」兩者的共同修飾語)。如果你將「哈利·波特」理解為人或角色,那你可以思考的一點是人或角色本身會否被視為「作品」。這答案無疑是否定的,故在將「哈利·波特」理解為人或角色的情況下,「哈利·波特」不存「(相似)作品」,而這只有兩種可能性:(1)標題中的「相似作品」是贅語;或(2)將標題中的「哈利·波特」理解為人或角色是錯的。(實務上)如果並非該條目本身,管道連結處理即可,無須直接動頁面標題。如果是該條目本身,讀者點入條目時不會只看條目(原)標題,而會看條目的內容,此時讀者已能確定「哈利·波特」是書,而非人或角色。再退一步來說,條目內顯示的標題可通過-{T|}-或{{noteTA}}的參數顯示回書名號,因此即使條目原標題沒書名號,只要條目的原始碼有妥善處理,顯示出來的效果仍然會有書名號,因此不可能產生因不加書名號而使人誤解的情形。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3:08 (UTC)[回复]
  • (-)反对,本提案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就“《哈利·波特》的創作靈感來源及相似作品”的例子就足以说明问题,去除书名号后,谁知道你说的是小说系列还是虚构人物创作呢?英文和中文并不一样,中文里表示书名必然会用到引号、书名号、专名号,英文里只需要一个斜体。你完全可以从编辑者的角度考虑,做链接的时候输入书名号、引号还要切换输入法;从读者的角度考虑,Super Wang的提案才是合理的。Sanmosa阁下还是多体恤读者情罢,求您了。--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4日 (五) 13:16 (UTC)[回复]
  • (-)反对Sanmosa提案:要麼原始標題與顯示標題都用書名號(普通文章),要麼都不用(特殊體例,像消歧義用「_()」),一邊不用書名號,另一邊用魔術字、模板加上多此一舉。對Super Wang提案(=)中立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5月14日 (五) 14:41 (UTC)[回复]
  • (-)反对,per 痛心疾首。--安忆Talk 2021年5月14日 (五) 14:56 (UTC)[回复]
我認為上方各位的意見未有考量不同中文使用地區有不同的使用書名號的情形(Wikipedia:格式手册/标点符号#书名号),請上方各位重新考量,不要想當然。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5日 (六) 03:00 (UTC)[回复]
@痛心疾首YumetoAnYiLin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5日 (六) 03:07 (UTC)[回复]
補充:我質疑「中文裏表示書名必然會用到引號、書名號、專名號」一說,在中文應用的實例上,表示書名時不附任何標點符號的情況存在(你總不能說這不是中文)。請痛心疾首不要將中國大陸的讀者的習慣當成全部中文使用地區的讀者的習慣。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5日 (六) 03:25 (UTC)[回复]
仅就一些用户宣称香港不使用书名号一事进行事实查证:
台湾是否使用单双书名号,大家都清楚,台教育部门重订标准也好各种用例也好都是存在的,我不一一列举了。
至于在不使用书名号也不会混淆的情况,我认为维基百科应力求严谨,不应该以这种特例抬杠。--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5日 (六) 03:34 (UTC)[回复]
(1)實際使用情況和所訂立的標準可以不同,就如同我上面給出的連結一樣,即使標準存在,也不代表是強制性、必須跟隨的。而且上面(就香港)所舉出的僅為個別範疇上的標準,而非所有領域的通用標準,維基百科不是刊物、學術論文或政府公文。痛心疾首上方得出的如此結論明顯屬於以偏概全。(2)而且我上方說的並不是只有使不使用書名號的情況,還包括怎樣使用書名號的情況。有些情況下,有些地方用雙書名號,有些地方用單書名號,有些地方用引號,這裏就已經有不同了,但其他情況下又有可能一致,如果開許在標題直接使用書名號,就會產生大規模的命名紊亂情況,因為書名號在有些情況下需要轉換,有些情況下不需要轉換,還有些情況下只有一部分需要轉換。書名號使用的亂象才會真正導致讀者的困惑,這也是我跟大家說「不要想當然」的原因。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5日 (六) 03:45 (UTC)[回复]
我對標題加不加書名號沒有意見,但原始標題不加書名號的話沒必要改實際標題,可以視作特殊體例,像消歧義的「_()」也沒改成「()」;加書名號的話不同地區參維基百科:格式手册/标点符号即可。 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5月15日 (六) 03:41 (UTC)[回复]
如果一開初就加了書名號的話,會產生轉換困難,見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5日 (六) 03:55 (UTC)[回复]
( ✓ )同意我覺得條目名稱加書名號很奇怪,如果真的想要書名號的話,可以使用手動轉換的形式即可,「就『《哈利·波特》的創作靈感來源及相似作品』的例子就足以说明问题,去除书名号后,谁知道你说的是小说系列还是虚构人物创作呢?」我是不覺得會有人把這個當成虛構人物創作的靈感來源,如果怕有人真的看不懂可以加上“哈利·波特系列的創作靈感來源及相似作品”這樣,另外我就不說上面有些人的發言真的很情緒化呢。--Fglffer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06:08 (UTC)[回复]
@痛心疾首YumetoAnYiLinJarodalien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7日 (一) 06:57 (UTC)[回复]
不是反對不加書名號,是原始標題不加書名號的話實際標題也不用改。 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5月17日 (一) 08:21 (UTC)[回复]
@Yumeto你稍早操作wikiplus的過程可能發生了一起MediaWiki無法識別的編輯衝突,麻煩您前來看一下,或者嘗試修復,謝謝。我不敢刪除他人留言,以免被人罵。-- 五歲抬☎️·☘️2021年5月17日 (一) 08:37 (UTC)[回复]
可笑之极,既然“可以使用手動轉換的形式即可”,那又凭什么建立时标题不能有,不同种族、语言、文化的那些看不惯、觉得“很奇怪”的人,有谁劝阻你们用转换把标题转成你们觉得不奇怪的样式吗?你就是转成“zh-cn:《XXX》获奖名单;zh-hk:书名号真奇怪呀真奇怪真呀真奇怪奇怪性太强奇怪性极强太有奇怪性了;zh-tw:书名号真奇怪呀真奇怪真呀真奇怪奇怪性太强奇怪性极强太有奇怪性了”我也极力赞成。其次,反对用书名号的这都有些什么理由:一直没有,之前建没有,“很奇怪”,要转换很麻烦,说来说去这几类吧。这些理由能不能凌驾于汉语语法里面到底有没有书名之上?两岸N地简繁、地区词转换麻烦不?标题里面书名号奇怪,难道又有哪个标点符号放在标题不会有人觉得奇怪?日本ACG里面那些千奇百怪的标题,奇形怪状的符号也只有说因为技术限制没有办法显示所以用不了,书名号完全没有显示不了的问题居然都很奇怪,到底是不是少见多怪?还是那句话,我讲这些不期望不同种族、语言、文化的人也用书名号,但也请这些不同种族、语言、文化的人不要干涉他人用。--7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12:11 (UTC)[回复]
“可以使用手動轉換的形式”,那我建立时为何不能有呢?另外,Sanmosa,不是我想批评,但看到支持您的观点便广而ping之,颇有种捡到救命稻草的味道。--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7日 (一) 12:16 (UTC)[回复]
讓我按照這個提議條文來模擬一下條目標題有或無書名號下的情況
  • 無書名號
    1.添加轉換→完成
  • 有書名號
    2.添加轉換→建立重定向→完成
那很自然地我會選擇1,因為簡單直接,而且效果一樣。當然有人要選擇2的話,只要願意不厭其煩地建立重定向的話我認為也沒有問題。--AT 2021年5月17日 (一) 14:09 (UTC)[回复]
另外,鑑於目前規定仍然是不允許條目標題有書名號,因此請7停止在條目標題中添加書名號的行為,否則等同違反WP:POINT,敬請合作。--AT 2021年5月17日 (一) 14:15 (UTC)[回复]
第一、你觉得“很自然”要选择哪个,我觉得别的任何人也管不着,同时正常人的话应该也不会在乎。第二、看不出为什么第一种情况就一定没有“建立重定向”这步,也无法理解为什么第二种情况就一定要有。比如在我们大陆种族来看,带上书名号是理所当然的,不带才奇怪,所以应该是看到不带的才会建立重定向,带的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建别的。反过来也一样,香港和台湾的种族如果觉得书名号那就是奇怪,就是不正常,然后就要建重定向,那谁也管不着啊,爱咋咋滴,这不正是世界大同之道么?--7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14:21 (UTC)[回复]
建立重定向當然是因為要配合內連。至於為什麼第一種不需要建立重定向,因為既然在已經轉換的情況下,那就不會還有什麼需要去建立帶書名號的重定向,一般人搜尋的時候不加書名號去找的可能性遠比加書名號要大吧?也正因如此,在標題有書名號的情況下無書名號重定向是有必要的。--AT 2021年5月17日 (一) 14:49 (UTC)[回复]
刚刚没看到上面的另外,你这句“另外”那我就谴责一下,至少这里我和Y、SuperWang对这句方针的理解没有你们几个那么卡死,认为现有方针只针对条目名就是作品名,没有其他文字的情况。而且你们耍的这种手段已经见得太多了,如果现在退让,你们只需“坚持”,继续高呼“无共识”所以不能改方针,反过来又说方针是如何如何规定禁止,他人违反方针、违反WP:POINT,进而又用这种威胁把“一直以来都是如何如何”长久稳固下去。而且这种手法还可以持续挑衅,一直采用各种手段移动,反正他们无论怎么移动都OK,我移回来就是WP:POINT,WP:OWN等等一堆帽子。--7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14:48 (UTC)[回复]
請AGF,覺得規定有問題可以提出,但是在尚未形成共識的情況下,不應通過以身試法來試圖證明自己的觀點,這是基本原則。您認為理所當然的東西,別人卻認為有問題的時候,就理應停止相關動作,並且展開討論。--AT 2021年5月17日 (一) 14:57 (UTC)[回复]
你族对我族扣WP:POINT、WP:OWN等帽子的时候,就不要再来说什么AGF了。“您認為理所當然的東西,別人卻認為有問題的時候,就理應停止相關動作,並且展開討論”这话很对,请放到你族身上试试。而不是只来要求我族。--7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15:05 (UTC)[回复]
我從來都是以這個信條來編輯,不存在只要求誰,希望您能夠配合。謝謝。--AT 2021年5月17日 (一) 15:20 (UTC)[回复]
@痛心疾首不是救不救命的問題,而是難得有人能清楚説明我的觀點的問題,難道我就不能想辦法讓你們對我的觀點再瞭解得清楚一些嗎。另外AT算是回應了你問的東西,我想看你的回應。不過你要看成“救命稻草”也不是不可以,只要是真的能救命的,那就確實是“救命稻草”,至少比不能救命的稻草和連不能救命的稻草也沒有來得強。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7日 (一) 23:55 (UTC)[回复]
@安忆同上,我尋求你對AT說的東西的回應。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8日 (二) 02:26 (UTC)[回复]
怎么说呢,有书名号在我看来是正常的,没有则是不合语法的。英语没有书名号是因为它用斜体,我认为需要书名号是因为我这面语文就是这么教的。希望可以考虑一下不同地区中文的差异。至于浏览器地址栏里那个名字带不带书名号,我只能说有人如果不嫌标题转换麻烦的话,我无所谓的,页面内容看着对就行。--安忆Talk 2021年5月18日 (二) 03:08 (UTC)[回复]
同上。--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8日 (二) 04:59 (UTC)[回复]
@安忆痛心疾首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算是我的提案也能做到這事情,因為我的提案並沒有禁止在標題進行轉換。這類型的頁面所牽涉的作品名本來在不同地方就有不同的譯名,因此那些條目本來就有標題轉換的需要,我的提案只是讓標題轉換同時負責書名號顯示的事情而已,而且這事情早就有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在做。後續工夫並不多,在轉換碼中顯示的名稱補回書名號即可(不然我在我的提案寫“此条不影响条目中显示的標題中书名号的使用”是在做甚麽)。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8日 (二) 07:58 (UTC)[回复]
“标题转换同时负责书名号显示的事情而已”?标题转换是拿来给你转换书名号的吗?又要来一次“武肺”“新冠”相互转换是不?按阁下这提案,跟中维分家有什么区别?--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9日 (三) 14:42 (UTC)[回复]
@痛心疾首如果在該範疇使用書名號的方式不同(例如單曲的名稱的表達時,簡體用雙書名號,繁體用單書名號),那“转换书名号”的情形是確實會出現的。如果在該範疇使用書名號的方式相同的話,那“转换书名号”的情形不會出現,情況就是所有轉換模式加入的書名號完全一樣。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9日 (三) 14:48 (UTC)[回复]
加書名號提案的影響範圍似乎包括「XX角色列表」,例如刀劍神域角色列表可能要移動至「《刀劍神域》角色列表」。--Mewaqua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14:28 (UTC)[回复]
@Mewaqua你说的情况太恐怖,一大推“XX角色列表”条目全要加书名号,岂不是要推翻一堆条目命名,还不如保持现状不加书名号呢。--驻军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5:38 (UTC)[回复]
  • 所以說那個方案?大家都反對→但原本的方針又沒支持→建議含有書名號的名稱被移動→產生爭議。大家陷入無限循環之際,還是記得寫一下方針。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17日 (一) 14:37 (UTC)[回复]
    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共識應當考慮到所有正當合理的意見”,我會想辦法處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7日 (一) 23:58 (UTC)[回复]
  • 意見大致同AT閣下。我認為對於這類條目,規定預設標題不帶書名號,並強制建立帶書名號的標題顯示轉換為宜。不管各地對於書名號的書面使用慣例如何,讀者自己在搜尋時基本不會帶著書名號一起搜,這是反人類惰性直覺的。某種程度上,這跟「常用名稱」與「名從主人」原則之間的關係有點類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5月18日 (二) 16:38 (UTC)[回复]
  • 我比較認同這幾種方案:
    • 規定原始標題不用書名號→不處理實際標題[視作特殊體例,像消歧義的「_()」並不會改成「()」]
    • 規定原始標題用書名號→原始標題有單雙書名號之別則轉換,無則不處理實際標題(按一般行文處理)
    • 先到先得→原始標題有單雙書名號之別則轉換,其餘則不處理實際標題

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5月18日 (二) 16:55 (UTC)[回复]

我補充一點:通過-{T|}-或{{noteTA}}的參數只在條目內顯示的標題顯示回書名號也不是強制性安排(但不會強制不顯示),可以看編者的意願。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8日 (二) 23:58 (UTC)[回复]
上面几位大陆用户都已经说明了,看起来对于大陆种族的意见,香港和台湾种族是无法正视、理解或接受的,大陆种族在此人数又太少,所以连语言文化都要以其他种族为准。他们除了一次又一次说明、强调不同以外什么也做不了,那就再多说一遍吧,立此存照:
  1. 对于大陆种族来说,遇到文艺作品名称而不用书名号,首先这是根本的语法错误,小学语文都无法接受;
  2. 对于其他种族所谓的“惰性”、“直觉”,大陆种族无法理解,反过来很显然大陆种族眼中的语法错误,其他种族也无法理解,可惜的是简繁又总是不能分家,所以大陆种族什么办法都没有。大陆种族觉得这种“一般人搜尋的時候不加書名號去找的可能性遠比加書名號要大吧”、或者“書名號打出來要很多步驟...,懶人情況下根本不會打”、或者“讀者自己在搜尋時基本不會帶著書名號一起搜,這是反人類惰性直覺的”这种意见,首先是确立在错误的语法基础上,其次是确立在之前长期使用错误的语法大家习惯了,第三是少字(少符号)的搜索永远比多字(多符号)要“常见”,如果来说,比尔·克林顿应该移动到克林顿;两个布什应该分别移动到老布什和小布什,几乎所有总统都应该移动到姓氏不要名字,因为用全名肯定更“反人類惰性直覺的”、“打出來要很多步驟...,懶人情況下根本不會打”、“只用姓氏的可能性远比全名要大”、“讀者自己在搜尋時基本不會帶著全名一起搜”;
  3. 大陆种族不期望其他种族也按他们的习惯行事,只希望能够按小学就教过的语法行文;
  4. 大陆种族无法理解为什么自身意见就一定要打折扣,标题就是一定要按其他种族的要求行事,不知道香港人是否很希望智利人来教他们白话语法,台湾人会不会很乐意让冰岛人来教他们《金包银》要怎么唱才比蔡秋凤对味。大陆人不是很喜欢让不同种族、语言、文化的人来说你们在标题里用书名号是不对的,不应该用,你非要看书名号我最多可以“让”你们用noteTA来加,不然你们太麻烦了,太反直觉了,太不让读者方便了,太多步骤了等等等等。--7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4:11 (UTC)[回复]
所以你搜尋相關內容的時候會不會打書名號?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19日 (三) 14:13 (UTC)[回复]
請你不要説到好像只有中國大陸的那套語法才是唯一的中文語法標準(而且有些時候你的那套語法也不是中國大陸的那套語法)。讀者不會關注browser内的標題,而只會關注頁面内顯示的標題,因此我才會建議通過-{T|}-或{{noteTA}}的參數在條目內顯示的標題顯示回書名號,而且上面已經有部分之前反對我的提案的用戶表明接受這樣的處理了,請你不要把自己當成所有中國大陸用戶的代表。刻意塑造二元分立對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和諧完全無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9日 (三) 14:18 (UTC)[回复]
你哪个眼睛看到我任何一句话有任何地方明示或暗示“只有中國大陸的那套語法才是唯一的中文語法標準”?我自始至终强调的都是你们和我们种族、文化、语言完全不同,你们要用哪种我们管不着也不会管也不在乎。“讀者不會關注browser内的標題,而只會關注頁面内顯示的標題”这是你们种族的理解,我们种族的理解就是不管标题还是正文,文艺作品名称没有书名号那就是错误语法,小学语文都要打叉,这种也要听你们种族的才对?“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和諧”来自于每个种族对不同种族有基本的尊重,而不是用尽一切手段要让其他种族连自身语言、文化的根本语法、习惯都放弃。--7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4:28 (UTC)[回复]
我重申一次:上面已經有部分之前反對我的提案的用戶(其中包括來自中國大陸的用戶)表明接受我提議的處理方式,請你不要把自己當成所有中國大陸用戶的代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9日 (三) 14:31 (UTC)[回复]
那又怎么样?又有哪些人明确表态“赞成标题里无论如何都不能有书名号,不管是单文艺作品名称,还是《文艺作品名称》+各种描述语言文字”?你的提案无非就是要在标题禁止书名号,要求“想看到书名号”的用noteTA、displaytitle这类辅助手段来显示,还是按照你们种族的语言,有人觉得“用noteTA、displaytitle这类辅助手段来显示”可以接受,就完全等同于“标题里无论如何都不能有书名号,不管是单文艺作品名称,还是《文艺作品名称》+各种描述语言文字”?即使加上很多非大陆种族,认为“完全可以不用”的用户,彻底主张“无论如何都不能有书名号”除了你还有谁?--7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4:52 (UTC)[回复]
所以我应该怎样?应该把自己当成全人类的代表说“读者不会关注XXXX”,还是应该说upload就是上载,上传是错译?--7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6:00 (UTC)[回复]
容許我在這裏舉一個反例:中國大陸的同類百科網站的條目(詞條)頁面在browser内的標題也不會顯示書名號,那也可以證明(有相當一部分的)中國大陸讀者不會關注browser内的標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9日 (三) 14:35 (UTC)[回复]
《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4.15.3,某些网站语文没学好罢了。--安忆Talk 2021年5月19日 (三) 14:45 (UTC)[回复]
有官方標準卻不依循,根本的原因是不便依循,而不依循也不會讓讀者產生問題而已。Inertia的出現不是沒有原因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9日 (三) 14:48 (UTC)[回复]
我国实行的标准、教育界一致教授的用法被您说成“不便依循、Inertia”,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了。没提为什么不实际名称就用书名号,港台加地区词转换完全是因为这煮起来没头,说不定还会被扣个POINT,可不是让您整什么“不便依循”云云。您还有所克制,没借用上面的什么“懒人说”说事,真是谢谢您。--安忆Talk 2021年5月19日 (三) 15:00 (UTC)[回复]
这可以算作是替那些不遵循国标的网站开脱了吧。--2, 3, 5, 7, 11, 13, 17... 2021年5月20日 (四) 11:27 (UTC)[回复]
或許我這樣問:你身邊的人真的會有人這麽執著於頁面在browser内的標題嗎?有的話,是多數嗎?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9日 (三) 14:51 (UTC)[回复]
您知道为什么用错误用法的网站还存在吗?是因为暂时还没有那么严格,不是出版机构。--安忆Talk 2021年5月19日 (三) 15:03 (UTC)[回复]
不,這單純是因為技術問題不好處理而已。有些網站(中國大陸以外的)中,頁面標題顯示的標點符號在網址裏全部直接轉成hyphen。網址裏標點符號的處理從來就沒有一個所謂的“正確”的處理辦法,沒有多少中國大陸以外的網站會真的在網址裏加入全形書名號,為何中文維基百科只能跟隨中國大陸的一個沒人遵守的官方標準?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0日 (四) 00:50 (UTC)[回复]
sanmosa閣下指出的爭議,相信為本案討論之關鍵點,基於本站規例與自治運作之自行決定等脈絡,認為理應由社群內不同編輯之立足點而更多樣化處理,如引用單一外部規則恐有超界干預本站編輯之立基,有妨礙本地達成共識之公正。--約克客留言2021年5月22日 (六) 03:06 (UTC)[回复]
表示“不关注地址栏内的名字,页面内容看着对就行”完全是一种妥协。这提案反过来可以让我更习惯,即实际名称就用书名号,港台加地区词转换,但显然这争下去没头。这妥协不是让您去说别人“把自己当成所有中国大陆用户的代表”的。同时,不同的意见亦非POINT。--安忆Talk 2021年5月19日 (三) 14:33 (UTC)[回复]
@AnYiLin見上。我得出如此結論不是單憑站内妥協的,我也是講求實例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9日 (三) 14:35 (UTC)[回复]
讀者的惰性是不分所謂「種族」的,雖說我完全不知道為什麼這裡要提到什麼「種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5月19日 (三) 14:50 (UTC)[回复]
但语法是分地区的,大陆有统一的教育标准和应用规定。--安忆Talk 2021年5月19日 (三) 15:18 (UTC)[回复]
一個沒人遵守的官方標準,不見得能夠真的作準。即使能夠真的作準,還是回到這個問題:為何中文維基百科只能跟隨中國大陸的標準?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0日 (四) 00:50 (UTC)[回复]
因为那个标准在我方看来是对的,教材那么教,标准那么规定。我没看出中文符号有什么技术问题,又不是英文。您这个问题真的很没意思,说了没头,完全可以反过来,“为什么中文维基百科只能跟随你香港的用法走”。--安忆Talk 2021年5月20日 (四) 01:18 (UTC)[回复]
我問“為何中文維基百科只能跟隨中國大陸的標準?”這個問題,是因為定了書名號使用的官方標準的地方不是只有中國大陸。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0日 (四) 05:20 (UTC)[回复]
不遵守标准的早被国家新闻出版署给干烂了,刊号和发行许可都给你回收了,只是你没看到而已。--痛心疾首 2021年5月20日 (四) 01:57 (UTC)[回复]
我建議你們重新留意你們一向會留意的網站多幾次,這官方標準的執行力度遠遠沒有你們想像中的那麽大。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0日 (四) 05:20 (UTC)[回复]
畢竟GB後有/T。 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5月20日 (四) 07:23 (UTC)[回复]
所以Jarodalien大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做什麼?要加書名號沒有問題,但最後的結果就是「強制」大家一起加。怎麼,只有你可以強制我們我們不能強制你就對了?再來就是方針,閣下除了「我要加書名號」的口號外,到底有甚麼規劃?你一個規劃都沒有誰知道你要幹嘛,具體該怎麼做,還是這個時候又可以說「頭腦正常的人不會理解錯誤就行了」,那沒加書名號也不會理解錯誤啊= =。你規劃提出來我才好給予意見給予支持。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19日 (三) 15:06 (UTC)[回复]
这更证明我们种族不同了,我根本看不出上方任何发言有“强制”你们任何人的意思,我的主张就是要加的人能加就行了,不愿意加的人关我什么事啊?你看过任何时候我在乎其他种族怎么写标题吗?无法理解为什么你会有“只有你可以強制我們我們不能強制你”、“最後的結果就是「強制」大家一起加”的理解。--7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5:53 (UTC)[回复]
@Jarodalien跟种族沒關,是你沒有意識到後果。根據命名一致性,這部分當然會強制,不管你有沒有你那個意思,最終導致的結果仍是“强制”你们任何人。這就是方針。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19日 (三) 16:03 (UTC)[回复]
这显然和种族、语言有关,把不带改成可带,或是先到先得不就完了,直接删掉原有条文也不会强制要求一定要有或是没有书名号。--7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6:20 (UTC)[回复]
和种族、语言有关...,大陸人又不是盲人,你眼瞎看不到「根據命名一致性,這部分當然會強制」就別扯種族啦。話說不提命名一致性,改成可带還有先到先得只會讓日後點開分類看到一半有加一半沒加的條目名稱,那絕對會很混亂。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19日 (三) 16:37 (UTC)[回复]

在书名号加与不加的问题上,不同地区理应没啥差别。希望大家就事论事,不要强调地区身份来寻衅,对寻衅的部分也不必理会。

观乎原条文,其本义只是“条目主体能放入书名号的话,最外侧的书名号不出现在条目名称中”(仅禁止《这样的条目名称》)。若有其他理解属于误读,改掉原先有歧义的表述即可,无需做更多规定。--Lt2818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5:07 (UTC)[回复]

正是因为“最外侧的书名号不出现在条目名称中”并不符合标点符号的基本用法才会招致反对,原文明明执行的好好的,现在倒是在纳闷到底是谁寻衅滋事横插一脚。什么叫“无论是否书、篇、报纸、刊物、歌曲、戏曲等的条目本身,在条目名称中均不使用书名号”?上文讨论中,大家都理解为“XX作品获奖列表”这种不使用书名号,但这显然不合理。再对应下文“就非书、篇、报纸、刊物、歌曲、戏曲等的条目本身的条目而言,此条不影响条目中显示的标题中书名号的使用”,他到底想干什么?这根本就是在互相矛盾。无论是从降低文盲率的角度还是从条文逻辑性的角度,Super Wang的修正案才是更合理的。--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9日 (三) 15:15 (UTC)[回复]
「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的条目名称不带书名号。」這段原文根本超多槽點好不,“XX作品获奖列表”裡面的“XX作品”難道不算“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的条目名称”。我要改的話會是這樣「条目名称只有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等名称時不带书名号,如果名称不只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等名称,則帶书名号。」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19日 (三) 15:33 (UTC)[回复]
“书、篇、报纸、刊物、歌曲、戏曲的条目”跟“与书、篇、报纸、刊物、歌曲、戏曲的属性有关的条目”本身根本是两个概念,我认为阁下的理解可能有一些偏差。--痛心疾首 2021年5月20日 (四) 02:02 (UTC)[回复]
ˊ_>ˋ)哪裡是兩個概念?就算是獲獎列表,他仍是书、篇、报纸、刊物、歌曲、戏曲的条目,不會因為多了獲獎列表就不是书、篇、报纸、刊物、歌曲、戏曲的条目。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20日 (四) 03:08 (UTC)[回复]
@Lt2818有分別,見Wikipedia:格式手册/标点符号#书名号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0日 (四) 00:50 (UTC)[回复]
已修改措辞。--Lt2818留言2021年5月20日 (四) 01:06 (UTC)[回复]

小結

感覺討論方向愈來愈迷走,在這裡就以下問題,希望了解一下各位的立場。

  1. 書名號是否可以作為條目標題的一部分來使用?
  2. 在條目標題加書名號的對象是否包括所有媒體或文學作品的相關條目(例如XXX得獎列表)?
  3. 添加的話是有歧義的情況才加,還是都加?
  4. 能否接受轉換替代直接添加書名號至條目標題?
  5. 添加書名號至標題後是否需要同時建立無書名號重定向?(反之亦然)
  6. 無書名號的條目標題是否可以沿用?
  7. 單書名號等複合情況出現的話如何解決?
  8. 添加書名號與否是否先到先得?
  9. 如果XXX得獎列表需要加書名號來避免歧義的話,在只有XXX的時候也不加書名號的現行規定下,那XXX本身的歧義項是否可以引入至標題,改成例如「XXX得獎列表 (消歧義)」之類?
  10. XXX不加書名號與XXX得獎列表要加書名號的差異在哪裡?
    暫時以上。謝謝。—AT 2021年5月19日 (三) 16:33 (UTC)[回复]
1.是,如標題內部含書名號的作品。4.否,實際標題有否書名號最好與原始標題一致,同時有或同時無。5.是。7.字詞轉換。9.中立:有歧義的是×××而非列表,不過也可以視作本百科特有格式。像現代標準漢語的「一」跟在不同音前音調不同,這本教材按實際發音標註,《现代汉语词典》則在「一」字頭下說明這種規律,並表示「本詞典爲簡便起見,條目中的『一』字,都註陰平」。10.一個是作品,一個非作品。2、3、6、8.中立。 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5月19日 (三) 17:37 (UTC)[回复]
我翻到了最早加入该规定的编辑,由Zy26君作出。可以看到其目的只是便于内部链接,无意禁止书名号作为条目标题的一部分使用。书名号有时是必须的,例如项目空间的Wikipedia:是《是英文維基說的!》說的!,没书名号蛮难办。
当然统一用书名号也不合适,要分情况,个人认为无歧义就无需添加。一致性原则在局部有效即可,不必全局统一。--Lt2818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7:44 (UTC)[回复]
  1. 可以作为标题一部分;当描述作品本身时,应略去最外层书名号以避免双重书名号的特殊情况
  2. 应该包括
  3. 都加
  4. 当需要进行单双书名号转换时可以接受,其他情况中立
  5. 是的
  6. 中立,视本讨论结果而定
  7. 当条目描述作品本身时,应略去最外层书名号以避免双重书名号的特殊情况
  8. 中立。
  9. 中立。有歧义的是×××而非列表
  10. 描述作品本身和描述作品随附属性(如获奖),二者存在区别。
--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9日 (三) 18:08 (UTC)[回复]
(1、2、3)完全不加,除非遇著超犀利趴三《團團團團團》演唱會 LIVE這種情況(在省略因作為媒體或文學作品而產生的書名號後仍然有書名號,而且並非因作為媒體或文學作品而產生【標題內部本身含書名號】)這種情況,這時可以例外。(4)這本來就是我的提議,我不可能反對,但我不傾向作為强制性措施。(5)如果遇著(1、2、3)所提及的例外情況,可以不建。如果是連因作為媒體或文學作品而產生的書名號也要加入到標題中,那必須建。(6)我本來就主張無書名號的條目標題,我當然會認為要沿用無書名號的條目標題。(7)沿用無書名號的條目標題的話,基本上出現單書名號等複合情況的機率極小。如果單書名號等複合情況是遇著(1、2、3)所提及的例外情況的話,保留相關書名號。如果再牽扯到書名號使用方式的差異的話,再針對書名號進行轉換。(8)這裏不能先到先得,Wikipedia:命名常規#命名一致性具備實行優先性。(9)XXX得獎列表本身也有歧義項(同名的不同電影都有獲獎與提名的情況)的話,可以這樣建,否則完全不應該。(10)完全看不出有任何的差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0日 (四) 00:43 (UTC)[回复]
小婦人當例子,條目會後是變成小婦人獲獎與提名列表 (2019年電影)小婦人獲獎與提名列表 (2018年電影),要變成這樣也需要有複數條目存在才是。關於單書名號,這樣可能要變成規定有用單書名號的名稱需優先使用單書名號(剛好配合書名號轉換),不然處理雙書名號會很麻煩(當然前提是該條目直接使用簡體→雙書名號,繁體→單書名號的單純轉換)。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20日 (四) 03:08 (UTC)[回复]
  • (1) 当条目标题包含文艺作品时应当加入书名号(用公开出版的书籍标题举例:《左传》精读),但当条目介绍文艺作品本身时不应加入书名号(左传)。(2) 是。(3) 都加。(4) 能,但应建立相关重定向,方便内链。(5) 可以。(6) 可以。(7) 因文艺作品的条目本身不含书名号,单书名号几乎不会出现。(8) 中立。(9、10) 同痛心疾首。--| 2021年5月21日 (五) 19:44 (UTC)[回复]
  1. 可以
  2. 🤔
  3. 我覺得最好都加埋
  4. 可以接受
  5. 需要
  6. 無論最後係用邊個方案都好,個格式最好盡量一致
  7. 🤔
  8. 最好唔好,你咁樣做會搞到啲 URL 好亂㗎
  9. 🤔
  10. 咁你覺得葉問《葉問》嘅分別係咩?😏
完。--<JasonHK ✉️ 📝 /> 2021年5月23日 (日) 10:49 (UTC)[回复]
我翻译一下这几个题目:
  1. 是否应该用方针为纲领、以指控他人违反方针、WP:POINT乃至封禁为手段,强迫用户不准或必须在条目名称中使用书名号?
  2. 是否应该用方针为纲领、以指控他人违反方针、WP:POINT乃至封禁为手段,强迫用户不准或必须在条目名称中使用书名号?
  3. 是否应该用方针为纲领、以指控他人违反方针、WP:POINT乃至封禁为手段,强迫用户不准或必须在条目名称中使用书名号?
  4. 想加书名号的人应该用转换,用displaytitle或其他手段,所以是否应该在方针上还是禁止条目名称出现书名号,进而以指控他人违反方针、WP:POINT乃至封禁为手段,强迫用户不准或必须在条目名称中使用书名号?
  5. 是否应该要加书名号的人必须同时建立无书名号重定向,反之亦然,否则就不要给大家添麻烦?
  6. 是否应该用方针强迫他人在标题中带或不带书名号?
  7. 两岸N地对书名号规则不同,非常复杂,非常麻烦,所以你们还是放弃,用转换吧,方针应该禁止书名号。
  8. 有些有书名号,有些没有,不“统一”,“不便于管理”,会引发编辑战移动战,增加社区不稳定、不团结隐患,你们还是放弃吧?
  9. 加书名号不能解决消歧义问题,你们还是放弃吧?
  10. 在标题加书名号根本没必要,没差异,标题地位特殊不应该考虑语法。ACG的各种千奇百怪的符号都没关系,但书名号实在难看,你们还是放弃吧?--7留言2021年5月25日 (二) 12:15 (UTC)[回复]
請勿蓄意破壞社群和諧。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6日 (三) 00:03 (UTC)[回复]

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我的立场已经在上面说过了。为消除歧义,一些场景下有加上书名号的必要,但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如圣经章节加书名号则显得画蛇添足。而上面的讨论中也提到,条目名带书名号不便于搜索,也存在繁简使用形式差异的问题。

看到英文维基百科使用DISPLAYTITLE为标题加上斜体。而中文不用斜体,标题也用不着加粗,因而构思了一种用CSS实现的解决方案。

约定以下语义,适用于各种能修改标题的语法。

  • 在繁体模式下,两个撇号(等价于HTML的<i>标签)包围部分的两边显示双书名号。
  • 在繁体模式下,三个撇号(等价于HTML的<b>标签)包围部分的两边显示单书名号。
  • 在简体模式下,两种标记无异,外层标记总显示双书名号,内层标记总显示单书名号。
  • 若有嵌套使用同种标记的必要性(《《》》以及〈〈〉〉),须以HTML语法辅助,因为wiki语法无法识别。

这样做的优点在于:

  1. 两个撇号的语义与英文一致。
  2. 繁简兼容。对于多数页面,用{{DISPLAYTITLE|標題}}指定一次即可,会适应不同模式。
  3. CSS加上的书名号无法选中,便于复制标题后链接使用,因此消除了建立不同“书名号重定向”的必要性。

实现该功能的CSS如下。为缩短代码长度使用了新的CSS语法,需要最新的浏览器才能显示正确效果(实际应用时应扩写以实现兼容)。保存时会提示错误,忽略即可。

:is(#firstHeading, #section_0) :is(i, b) {
	font-style: inherit;
	font-weight: inherit;
}

:is(#firstHeading, #section_0) i::before,
:is(#firstHeading, #section_0) b:lang(zh-Hans)::before {
	content: "《";
}
:is(#firstHeading, #section_0) i::after,
:is(#firstHeading, #section_0) b:lang(zh-Hans)::after {
	content: "》";
}

:is(#firstHeading, #section_0) b::before,
:is(#firstHeading, #section_0) :is(i, b) :is(i, b):lang(zh-Hans)::before {
	content: "〈";
}
:is(#firstHeading, #section_0) b::after,
:is(#firstHeading, #section_0) :is(i, b) :is(i, b):lang(zh-Hans)::after {
	content: "〉";
}

另外对登录用户而言,页面标题的lang属性是跟用户设置走的,此为系统bug,需更改参数设置中的语言变种才能看到其他模式下的正确效果。

--Lt2818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04:39 (UTC)[回复]

刚刚在沙盒里面测试了一下,最大的问题就是在选中标题时无法将书名号一并选中,复制粘贴时书名号效果就消失了。--痛心疾首 2021年5月21日 (五) 07:56 (UTC)[回复]
这正是用CSS实现的目的,复制下来的是不带书名号的原名称,可直接用于链接。--Lt2818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08:10 (UTC)[回复]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以便检索?--痛心疾首 2021年5月21日 (五) 10:02 (UTC)[回复]
@Lt2818理論上能做到自動跳轉的效果嗎?@痛心疾首如果能做到自動跳轉的效果,理論上可以不用另外建立帶書名號的重新導向頁面(但可以不限制建立),否則還是需要建立。這概念大概與Wikipedia:重定向#中文繁簡體問題說的情況差不多。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1日 (五) 10:08 (UTC)[回复]
不行,要改软件。前几年支持了 apples 这样形式的链接,正因为英文常用。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为改进中文支持做一下贡献。--Lt2818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10:30 (UTC)[回复]
当然可以创建,但是不必。若用字词转换的方式解决,直接复制标题必为红链,这时就有创建重定向的必要性。--Lt2818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11:55 (UTC)[回复]
@Lt2818部分情況下繁體和簡體同樣使用單書名號,這是兩個撇號的部分處理的範疇嗎?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1日 (五) 10:08 (UTC)[回复]
这种应写三个撇号。简体按照内外层次区分单双书名号,很容易用代码实现;而繁体看语义,只能用不同的符号表示。我看了台湾《重訂標點符號手冊》,没有找到书名号内外层次之别,所以在繁体模式中未禁止内层的双书名号。如果有其他信息是我不知道的,欢迎提出。--Lt2818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10:30 (UTC)[回复]
刚刚重写了语义表述,应该更清晰一些。--Lt2818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12:05 (UTC)[回复]
所以具體如何操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5月21日 (五) 13:58 (UTC)[回复]
要测试的话,将以上代码放入Special:MyPage/common.css,随后在任意页面写入形如{{DISPLAYTITLE|'''逍遙遊'''和'''''中國工人'''發刊詞''}}的测试文本,标题在繁简模式下应有不同显示。
如果这种方案被接受的话,将上述代码配置为站点小工具即可。--Lt2818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15:23 (UTC)[回复]
我不反對這樣設置,但由於“在選中標題時無法將書名號一併選中,複製粘貼時書名號效果就消失了”(痛心疾首)、“複製下來的是不帶書名號的原名稱,可直接用於連結”(Lt2818),那為免造成混亂,原名稱(條目原始標題)反倒變成只能在標題內部本身含書名號的情況下保留書名號了(這種情況是遷就技術因素)。如果有甚麽理解錯的地方,請指出。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2日 (六) 02:11 (UTC)[回复]
这里是在原始標題不写书名号的时候,提供一种在标题显示书名号的手段。如果选择在原始標題里加書名號,那么不用这个办法即可。--Lt2818留言2021年5月22日 (六) 04:49 (UTC)[回复]
@Lt2818這小工具還有一個問題:如果條目原始標題本身也存在地區詞,這小工具是要怎麽設置?還是直接在{{noteTA}}處理,然後小工具用不著?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2日 (六) 02:11 (UTC)[回复]
这是一个例子。--Lt2818留言2021年5月22日 (六) 04:49 (UTC)[回复]
大概理解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4日 (一) 00:46 (UTC)[回复]
由於這個討論串長期被閑置,我完全不知道究竟其他人想做甚麽,所以容許我這裏依照A2569875之前的提議,公示“應用Lt2818 CSS辦法,並將該辦法所涉及的小工具全站啓用”此提議7日。如此提議通過,會移交WP:VPT處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09:28 (UTC)[回复]
@Lt2818不好意思,你上面是不是提到“中文不用斜體,標題也用不着加粗”,但我突然想起有一種情況是要用DISPLAYTITLE對標題的一部分進行斜體操作的,例子不記得了,不過進行斜體操作的那部分不是中文,而是拉丁字母或希臘字母就是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09:38 (UTC)[回复]
例子已搜索到:N-乙烯基咔唑(S)-2-羟基脂肪酸脱氢酶。若其中的斜体是必需的,则本方案不可行。
我是Lt2818,懒得登录了。--43.129.16.24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09:32 (UTC)[回复]
@A2569875想請教一下意見,究竟這中文名稱裏頭的拉丁字母斜體部分是否必須斜體?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日 (三) 15:19 (UTC)[回复]
化學名稱台灣這邊有些文獻有這種寫法。至於大陸那邊可能要諮詢一下@Leiem--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日 (三) 15:49 (UTC)[回复]
是需要斜体(两地好像只有用字差异,这种斜体之类的好像都是从英文IUPAC衍生来的)。但生活场合(比如饮料瓶化学添加剂)不用斜体的也能见到。--Leiem留言·签名·维基调查 2021年6月2日 (三) 16:11 (UTC)[回复]
@Lt2818這樣的話,我認為不宜佔用斜體作為雙書名號的位置,因此我先收回公示。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3日 (四) 01:02 (UTC)[回复]
同意。该功能也可以用模板实现,不过语法上就没这么直观了。--43.129.16.24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08:14 (UTC)[回复]
上面的争议足以说明命名常规>书名号,命名一致的理解和立场存在不可调和的根本分歧,以前“通过”所谓方针的共识已经不存在。如果“Lt2818解决方案”的代价是上述方针依然有效,部分用户依然可以用来强迫他人建立条目时加或不加书名号,那么我极力反对。--7留言2021年6月1日 (二) 10:16 (UTC)[回复]
這是兩個不同的提案,我拒絕Jarodalien的故意捆綁行徑。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13:00 (UTC)[回复]

所以我說那個方案呢?

@SanmosaJarodalienSuper Wang安忆YumetoEricliu1912悔晚斋MewaquaAT痛心疾首AnYiLinFglffer驻军Longway22Lt2818瑞丽江的河水JasonHKJarodalien目前建了一大堆有書名號的條目,看起來大家好像都認同應該加書名號...對吧(還是其實是大家都裝死)。那麼有誰要那些沒有書名號的條目移動?Jarodalien大?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6月1日 (二) 17:34 (UTC)[回复]

我自己是不認同,而且現在的情況仍然是沒有書名號的條目更多。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日 (三) 00:04 (UTC)[回复]
“而且现在的情况仍然是没有书名号的条目更多”是必然,不足以为据…--安忆Talk 2021年6月3日 (四) 04:45 (UTC)[回复]
沒理由要故意增加工作量(不只是移動的工作量,還有設置書名號轉換的工作量)。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3日 (四) 06:41 (UTC)[回复]
我倾向于支持上文中Super Wang的方案(“介绍书、篇、报纸、刊物、歌曲、戏曲本身的条目名称不带书名号,但在条目内部书名号正常使用;但如果不是介绍该作品本身而是介绍与之相关事物的条目,则条目标题中仍正常使用书名号,此时可以创建不带书名号的重定向,并使用{{书名号重定向}}标记该重定向页”),但如果是“条目标题不加书名号、加书名号的名称予以重定向”我不反对。--悔晚齋臆語2021年6月2日 (三) 08:39 (UTC)[回复]
我支持預設不加書名號,加書名號者作為重新導向,並以小工具或魔術字調整實際顯示標題。這樣可以兼顧讀者搜尋方便(而且不必再經過一次重新導向),並滿足部分維基人對於標題顯示格式的要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6月3日 (四) 05:04 (UTC)[回复]
容許我重新組織並表達一次自己的意見:考量到移動的工作量與設定書名號轉換的工作量,我只支持條目標題不加書名號、加書名號的名稱予以重新導向的方案。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7日 (一) 07:58 (UTC)[回复]
這裏調整一下我對於修改WP:命名常规#书名号的提案如下:
現行條文

书名号 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的条目名称不带书名号。但在条目内部书名号正常使用。

提議條文

书名号 条目名称中凡出现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等在一般中文行文中使用书名号的名词,无论是否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等的条目本身,在条目名称中均不使用书名号。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等的標題內部本身含書名號者,僅使用標題內部本身所包含的書名號。此条不影响条目正文中书名号的正常使用。就非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等的条目本身的条目而言,此条不影响条目中显示的標題中书名号的使用。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8日 (二) 03:31 (UTC)[回复]

(-)反对,所以我上面怎么说来着,呵呵。--7留言2021年6月8日 (二) 03:37 (UTC)[回复]
然而你並沒有考慮書名號轉換的處理的工作量,這樣對於全體用戶與讀者而言是極其不負責任的。你從來都沒考慮讀者真正的需求。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8日 (二) 13:22 (UTC)[回复]
哇,你真了不起,真厉害,读者编者需求、工作量、全体用户都是你说了算。连他人的思想都清清楚楚,你就是神啊。--7留言2021年6月9日 (三) 01:28 (UTC)[回复]
請你明白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是不文明行為的一種。而且,我認為這些事情的turnout是很明顯可以用至為簡單的常識推斷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9日 (三) 03:31 (UTC)[回复]
我们大陆这种小地方的人思想上还不够开化,看法还很保守。这话怎么说呢,比如走在大街上,旁边有人跑过碰到我,我一歪结果撞到另一边的人,这时候按照我们这里人的教养,我得向撞到的人赔个不是,情非得已,绝非蓄意。即便对方不爽骂我一句,也只能找前边儿撞我的人算账,绝对没有以“我又不是故意的”、“是他撞我你要骂去骂他”反击的道理。乘车时被挤到结果踩了人的脚、开车时为避让乱跑的小孩碰到别人家栏杆都是一个道理。如果有人不这么做,我们往往会讽刺他一句,比如北京这边儿坐地铁坐公车啦,要是有人踩到别人的脚却不表示歉意,被踩的那位就会主动“道歉”:唉哟对不住您,耽搁您脚捞地了。翻译一下这话意思就是:唉哟我这脚放得还真不是地方,导致您的脚没能直接踩着实地,您原谅我。
对于这两个人,我们这小地方没有谁会觉得被人踩到脚这位不文明、讽刺他人、挑衅,只会觉得另一个人没教养。我本以为这是人之常情,来这里才知道并非如此。比如香港这位每句话必带方针、必然强调文明的方针帝,他直接删掉我提名的GAN连存档都没有,我过好久才意外发现;或是在条目评选页面删除我的留言、投票后,自始至终甚至不需要表达歉意,在我质疑他怎么能这么干的时候,他可以反呛说不要找他,去找设计某个功能的人,拿这种事来说他可以视我为挑衅等等。或者这就是香港的礼仪标准吧,毕竟种族不同,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
上面有多少用户明确表示“标题中一定不能用书名号”?书名号如此让人不爽,ACG作品标题里那此千奇百怪的符号怎么办,要是不怎么办那这算什么?标点符号在网址里的技术问题怎么样,大量网站至今不能完善支持带有汉语的网址,维基百科要不要考虑全部用英语标题?上面明确支持“可用”书名号,甚至完全没有强制之意,不愿意加的完全可以不加又有多少位,方针帝他在乎吗?他改来改去最后还是“在条目名称中均不使用书名号”,上面的人听到了吗?你们算什么呀,“很明顯可以用至為簡單的常識推斷”你们“並沒有考慮書名號轉換的處理的工作量,這樣對於全體用戶與讀者而言是極其不負責任的。你從來都沒考慮讀者真正的需求”。小心发言,小心他“文明”你哦,至于香港种族会觉得怎么样才算文明、才不算“蓄意破壞社群和諧”、不算“NOTHERE”、WP:GAME、WP:OWN,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7留言2021年6月10日 (四) 15:27 (UTC)[回复]
容許我搬在FLC的話過來:「這完全和你之前所謂的『種族』無關,所以我也說清楚好了:以後你的論調但凡再牽扯到所謂的『種族』,我一概當成無效意見處理,因為即使是和你身處同一所謂的『種族』,其他人也照樣可以和你有不同的意見。」另外,維基百科所真正面向的是讀者,因此顧及並考慮讀者的需要是應當的。試問真的有人有想過這個問題嗎?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2日 (六) 01:04 (UTC)[回复]
(-)反对 反对在条目名称中禁用书名号的提案。不清楚如何能与“讀者的需要”挂钩,未见有数据证明是“读者”而不是个人的需要。 -- I'm Lewix.|有话好说| 2021年6月19日 (六) 16:43 (UTC)[回复]
我不懂為什麼這東西大家還可以吵這麼久沒有定論,是各位都想看當天使用书名号?一句話要還是不要用,這到底有什麼難的,「反对在条目名称中禁用书名号的提案」所以你是支持嗎?如果不是,那幹嘛不表明支持使用书名号。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6月22日 (二) 12:52 (UTC)[回复]
  1. 你问我为什么说“反对在条目名称中禁用书名号的提案”?提案就是禁用书名号啊,这叫切题。
  2. “禁用书名号”,“可以使用书名号”,“必须使用书名号”这是三个选项,不太清楚阁下为什么一定要非此即彼?去掉一个错误答案?[開玩笑的]
  3. 我也很奇怪这么简单的东西为什么要吵这么久没有定论。上面都有调查了至少一部分人认同可以用书名号,为什么还会有认为个人的想法就是“顧及並考慮讀者的需要”?訴諸群眾请看一下? -- I'm Lewix.|I'm sorry for your loss.| 2021年6月25日 (五) 12:39 (UTC)[回复]
以我個人而言反對“禁用书名号”還是沒有解決「要不要使用书名号」這根本問題,反對禁用到底解決了什麼?而照目前留言看下來,說要使用的都沒有「大家都該使用書名號」的擔當,彷彿表示我爽用就用不爽用就不用。當然這是過度解讀,但各位不想禁用後該如何打算?是考慮統一使用還是希望看到有书名号和沒书名号條目林立的混亂場面。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6月25日 (五) 13:36 (UTC)[回复]
问题是"條目林立的混亂場面"也只是你自己的想象而已,我个人极其厌恶条目名和标题名不一致的情形,那我是不是更有理由可以说“XXXX的混乱情形”?
其次,我本来就没有“必须使用书名号”的立场,为何要把我不认的“擔當”塞进来?
而且,已经有那么多先到先得了,多这一个也不多。
最后,可用可不用也是一种一致性,就算有不一致,这也是外部标准不同造成的不一致,而非技术要求或技术限制,我不觉得强制要求一致有任何意义。 -- I'm Lewix.|I'm sorry for your loss.| 2021年6月25日 (五) 19:30 (UTC)[回复]
(1、2)到時候維護問題的爛攤子,恐怕你們還是隨手一攤、直接抛給管理員處理,完全管也不管,而且你還要考慮到書名號本身在顯示上有時候還要再轉換一次。我的理解是處理後續維護問題的爛攤子就是Milkypine所説的“擔當”。(2、3、4)方針不支持你的看法,因此沒辦法先到先得。現在的情況是只能統一為一種樣式。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8日 (一) 10:46 (UTC)[回复]
其实说白了就是你们看书名号在条目名里不爽而已,你也不是管理员,为何非得说什么“維護問題的爛攤子”、“條目林立的混亂場面”、“讀者的需要”,拿大帽子扣人?如果认为“可用可不用”,保持现状,那么何来的维护问题?而且阁下一直做着自行解读方针的事,就说“命名一致性”,在Wikipedia:命名常规里,“命名一致性”是一个三级标题,上面的二级标题是“技术要求”,请问有任何技术要求或技术限制不能用书名号吗?能不能用书名号,根本就不适用于“技术要求”这一条。 -- I'm Lewix.|I'm sorry for your loss.| 2021年6月28日 (一) 12:42 (UTC)[回复]
@lewix先不提哪裡可以看出我不爽,就保持现状方面,不使用书名号才是保持现状吧(至少回顧Jarodalien創立大量含有书名号的維基條目前)。「"條目林立的混亂場面"也只是你自己的想象而已」,Category:電影獲獎與提名列表如果是我的想像,我會輕鬆許多,但是並沒有= =。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6月28日 (一) 12:54 (UTC)[回复]
保持现状是指“不禁用书名号”。而对于Category:電影獲獎與提名列表,恕我不能体会阁下的感受。 -- I'm Lewix.|I'm sorry for your loss.| 2021年6月28日 (一) 13:18 (UTC)[回复]
你的解讀是有爭議的。上面不止一個人認為現狀是標題禁止使用書名號。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9日 (二) 01:44 (UTC)[回复]
書名號本身在顯示上有時候還要再轉換一次,這裏已經有維護問題了,因為有些時候書名號要轉換成引號,有些時候書名號要轉換成另一種書名號,有些時候書名號不轉換,同時書名號的使用就已經出現3種不同的情況,而且你還要逐個條目去看和設定書名號轉換,這裏難道你還可以説“沒有維護問題”嗎?我說的事情其實是非常現實的。我不相信任何人能把所有頁面(包括但不限於條目)的標題的書名號轉換都能設定妥當。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9日 (二) 01:48 (UTC)[回复]
现状就是“没有禁止”,上面多数人都认同这一点,不然你的提案改方针做什么用的?
而且你怎么把“書名號顯示”扯进来了,不管条目名禁与不禁书名号,你说的情况都存在。你的提案对此没有任何帮助。 -- I'm Lewix.|I'm sorry for your loss.| 2021年6月29日 (二) 02:08 (UTC)[回复]

7DAYS的第七次讨论

先前讨论WP:7DAYS的执行有疑义。

该规定实施后,客栈中正等待七天的提案会因为陆陆续续冒出来的支持意见或者一些无关的评论而导致公示时间延后。其中,陆陆续续冒出的支持意见能体现出该提案得到认同,公示期但却因为该规定一延再延;然而没多少人关注留言的提案却能符合7DAYS的规定而进入公示。7DAYS是为了确认共识而设立,虽然共识不是点票,但很明显后一种提案体现的共识没有前一种的强,实际上妨碍了形成共识的认定。而无关的评论造成讨论“续命”更是妨碍提案的正常推动。由于上述原因,本规定的执行力度不是很强,部分提案者会通过引用WP:IAR,以WP:SNOW直接进入公示,不管该提案是否适合 IARSNOW。此外,7DAYS没有对一个月有明晰的认定。据此,我提议修改7DAYS,以规范提案的公示程序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5月15日 (六) 08:21 (UTC)[回复]

  • 目前我想到的是:
    1. 将7DAYS的七天改为“等待期”,等待期过再进入公示期。
    2. 等待期应在提案后第八天及之后宣布开始,为期七天,反对方可以随时停止等待期。
    3. 等待期间的留言建议用模板为引子,看看这些行不行,以明确观点,避免先前讨论对“无新留言”限制的争议。
    4. 若等待期开始后,自除了宣布等待期开始的最后一条留言算起已有7日无新留言(宣布等待期开始之留言不计),则进入公示期。
  • 以上。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5月15日 (六) 08:31 (UTC)[回复]
(-)反对:以前就是因為用戶急於公示,強行通過,然後出現很多爭議,AT才提出這個WP:7DAYS,目的就是為了收集更多的意見。考慮到不是每個用戶那麼閒,每天都上維基,所以確保提案能收集足夠意見是必須的。而且IAR 不是這樣用的,只有現行規則妨礙您貢獻維基的時候,才適用於IAR,而提案多放幾天對社羣有好處,因此不適用於IAR。此外,以前已經有提案由於不依方針規定,急於公示,結果提案通過多天後,仍然有人質疑提案的合法性。--蟲蟲飛♡♡→♡℃留言 2021年5月15日 (六) 08:45 (UTC)[回复]
那七天內沒有新留言這個規定的意義是在哪裏?--【和平至上】💬 2021年5月15日 (六) 10:51 (UTC)[回复]
  • 方針修訂屬於重大提案,很多人很忙,未消化提案內容已經通過了,確實不太好。我也覺得七天時間太短,可以改為更長時間,讓提案收集更多意見,而且急於通過提案,對社群確實不太好。--蟲蟲飛♡♡→♡℃留言 2021年5月15日 (六) 11:06 (UTC)[回复]
    作為7DAYS的提議者,我稍作說明一下。首先,羊羊提到的無限延期問題在初期討論時便已經有提及到。根據目前條文,確實存在這樣的疑慮,不過由於另有「至少討論達一個月以上」的條文,因此無論如何延長,當超過一個月的時候便沒有影響,也就是說原本的7+7也至少要兩週,這僅僅是將兩週推遲至一個月而已,這要看到底社群認為哪一類議案應該快速通過,哪一類又需要從長計議。其次,我認為對於考慮如何減輕這類同調或無意義票對形聚共識的影響是有意義的,過去也有過類似的修訂案,不過未能取得共識,您提到的等待期方案中用模板標示,我認為是不錯的想法,不過可能又加大討論發起人的負擔或變成指控共識過程無效的反證,仍然需要多加討論。其三,關於和平至上提到的問題,七天內沒有新留言的意義在於盡快通過一些較沒有爭議的提案,同時又確保至少有兩週的時間可以知會社群,是用作平衡雪球通過和冗長討論的對策。最後,Temp3600提到所謂「回復30日討論期的舊規則」,我認為這是個誤解,因為其實本來就不存在所謂30日的明文規定,7DAYS完全後來補上的條文,而並未有修改共識原本的條文,在這之前關於公示日期的長短或是應有的討論期均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不存在所謂「回復30日討論期的舊規則。」的可能性。當然,30天的討論我也是完全沒有異議,甚至我最初在考慮此條文也是這種取態,後來吸納各種意見,才引入您所謂的特快通道的條文。--AT 2021年5月15日 (六) 13:13 (UTC)[回复]
@AT不好意思,想請你出面説明當初寫成“一個月”的時候你是預期“一個月”等同多少天。我個人傾向理解成28天,但之前和現在有部分用戶傾向理解成30天。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9日 (三) 14:25 (UTC)[回复]
30天,不過既然一個月的日數有爭議的話,明文化也不是壞事,理論上30天也比28或31要好算,比較傾向支持改成30天。--AT 2021年5月19日 (三) 14:36 (UTC)[回复]
支持改為30天。一來30天是加權平均每月天數;二來其他規則都是以30天作為單位來算月(如關注度、不活躍管理員等),與其他規則看齊。--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5月19日 (三) 15:30 (UTC)[回复]
(如果嚴格按照格里曆或儒略曆的話,加權平均每月天數應該是30.436875日或30.4375日,更接近的數字是30.5日才對。)明確成30日也可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0日 (四) 00:53 (UTC)[回复]
(當然是把30.436875直接在小數點四捨五入變整數30天,我想這個場合無甚麼可能定成小數位吧)--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5月20日 (四) 02:20 (UTC)[回复]
另外我認為公示期不需要硬性定作7日,有需要的話時長可以調整,以表慎重,故建議改為要求公示期長至少7日(可長於7日、不可短於7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0日 (四) 05:16 (UTC)[回复]
(-)反对:7天公示期其實已經太短,現在還還要縮短,不要假設每個用戶都很閒,不可能幾天內就上維基。--蟲蟲飛♡♡→♡℃留言 2021年5月20日 (四) 11:55 (UTC)[回复]
這裏應該就沒有人說要改短於7天,不知道你在反對甚麼?依我記憶你已經不是第一次不看清楚別人的發言就胡亂反對,希望你以後提出反對能先至少理解別人的提議。--【和平至上】💬 2021年5月22日 (六) 19:47 (UTC)[回复]
「依我記憶你已經不是第一次不看清楚別人的發言就胡亂反對」[來源請求]--蟲蟲飛♡♡→♡℃留言 2021年5月24日 (一) 13:24 (UTC)[回复]
你不是第一個就這一點提醒過他的人。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3日 (日) 15:53 (UTC)[回复]
同上,“他”這個字本來就是所有性別通用的(難道你要說早期的白話文作家都不尊重女性?)。“它”、“牠”有時候有機會混用,“祂”基本上是宗教場合才會用,我就不評論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5日 (二) 01:39 (UTC)[回复]
與分案A無關但與原始提案有關的其他内容請勿在分案A標題下討論。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09:20 (UTC)[回复]

分案1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依照現有的WP:7DAYS,現公示以下對WP:7DAYS的修訂(作為分案A)7日:

現行條文

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

為了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以及得悉改動,如果在互助客栈中被提出的提案在七天內沒有新留言或至少討論達一個月以上的情況下,只要取得共識便可公示,為期七天。公示期間若无异议,则提案算作通过;如果有新意見,請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存檔後如果要重新提出公示的話,應同時補回相關討論連結,以便社群查閱。

提議條文

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

為了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以及得悉改動,如果在互助客栈中被提出的提案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 7日內沒有新留言
  2. 至少討論達30日或以上,

該提案只要取得共識便可公示,為期至少7日。公示期間若无异议,则提案算作通过;如果有新意見,請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存檔後如果要重新提出公示的話,應同時補回相關討論連結,以便社群查閱。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09:20 (UTC)[回复]

(+)支持:這個修訂不錯。--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1日 (二) 23:24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其餘分案

這裏會處理分案1沒有處理的提案内容。為免再有人無視不同分案之間的區別,我這裏就直接把不同的分案都下一個4級標題,請就個別分案在其所屬4級標題下留言,不要留在錯的地方,留錯地方的麻煩各位協助移回到正確的地方。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2日 (六) 14:18 (UTC)[回复]

分案2

現行條文

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

為了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以及得悉改動,如果在互助客栈中被提出的提案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 在7日內沒有新留言;或
  2. 至少討論達30日或以上,

該提案只要取得共識便可公示,為期至少7日。公示期間若无异议,提案作通过;如果有新意見,請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存檔後如果要重新提出公示的話,應同時補回相關討論連結,以便社群查閱。

提議條文

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

為了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以及得悉改動,如果在互助客栈中被提出的提案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 在7日內新留言;或
  2. 至少討論達30日或以上,

該提案只要取得共識便可公示,為期至少7日。公示期間若無異議,提案作通過論。公示期間若有新意見,應經協商解決問題。存檔後要重公示,應同時補回相關討論連結,以便社群查閱。

分案2主要是字眼調整,沒對意涵作出實際變更。字眼調整的效果是用詞更簡潔,並避開一個地區詞(“通過”在臺灣作“透過”)。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2日 (六) 14:18 (UTC)[回复]

分案3

現行條文

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

為了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以及得悉改動,如果在互助客栈中被提出的提案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 在7日內無新留言;或
  2. 至少討論達30日或以上,

該提案只要取得共識便可公示,為期至少7日。公示期間若無異議,提案作通過論。公示期間若有新意見,應經協商解決問題。存檔後若要重行公示,應同時補回相關討論連結,以便社群查閱。

提議條文

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

為了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以及得悉改動,如果在互助客栈中被提出的提案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 在7日的等待期[1]內無新留言[2];或
  2. 至少討論達30日或以上,

該提案只要取得共識便可公示,為期至少7日。公示期間若無異議,提案作通過論。公示期間若有新意見,應經協商解決問題。存檔後若要重行公示,應同時補回相關討論連結,以便社群查閱。

参考資料

  1. ^ 等待期在提案提出的7日後(即最早在第8日)方可宣佈開始(可晚於第8日方宣佈),為期7天,有異議者可隨時停止等待期。
  2. ^ 無使用指定模板樣式的留言皆不視作此條文所指的「新留言」。

這裏是依照羊羊32521的提案初衷所提的其中一案,是我依照我的理解能力完全按著羊羊32521的想法來寫的(分案3與分案4不能同時實施)。我盡我的能力理解羊羊32521的意思後,得出上面的東西,如有不準確之處,還請羊羊32521直接動手修改。(這裏我直接把分案2拿來做對照版本,因為我不認為分案2的字眼調整能出多大的問題,能過的機率很大,而且即使沒有過,它的意思也和現在的條文完全一樣,因此直接把分案2拿來做對照版本不會產生理解上的問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2日 (六) 14:18 (UTC)[回复]

(-)反对:把本來很簡單的公示程序複雜化,增加不必要的爭議。--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13日 (日) 03:53 (UTC)[回复]
請求進一步解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3日 (日) 04:37 (UTC)[回复]
  • 「公示期延后」是對提案人有壞處,但對社羣有好處,因為公示期延後,提案能收集更多意見,令提案更少爭議;對提案人的壞處是增加了提案出現(-)反对的機會,除此外,沒有其他壞處。此外,您看看AT現行版本吧,簡明清晰,為甚麼要把簡單的事搞到那麼複雜?如果現在版本較佳,就沒有修訂價值。而且提案忽視了AT當初提案的原因,AT當時就是為了解決使用者急於公示,強行通過,結果爭議不斷的問題,現在提案以不同名目去加快公示,很容易回到以前那個「火速公示」然後帶出種種爭議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5日 (五) 11:47 (UTC)[回复]
  • @蟲蟲飛您说的有道理。@Sanmosa您似乎误解了现行方针(指版本65992576)中“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则提案算作通过”一句,这一句话并不会因为“陆陆续续冒出来的支持意见或者一些无关的评论”而导致公示期延长,而是只有反对意见才会终止公示。基于此我认为您关于“新留言”的提案并无实际意义,而仅仅是对现行版本进一步解释,但是您所提出的模板可以作为非强制要求放入方针中——落花有意12138 回复请ping我 2021年6月27日 (日) 02:50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你才是誤解的人吧,產生「陸陸續續冒出來的支持意見或者一些無關的評論」而導致公示期延長的情形的條文是“如果在互助客棧中被提出的提案出現以下情形之一:1. 在7日內沒有新留言”。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2:55 (UTC)[回复]
提案不能太心急,多放一兩天,收集更多意見,可以令提案更少爭議,這是對社羣有好處;真正有共識的提案不論放多長時間,也不怕出現(-)反对--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03:06 (UTC)[回复]
@Sanmosa您说的对,是我误解了。但若是“同意”之列的留言而使用了模板,似乎并没有防止这一情况产生。我的意见是,将提案中“新留言”改为“反对意见”,并要求以{{反对}}模板标识。
另外,据我的理解,按照此提案,一个提案要在获得共识后依次经过7日的等待期和7日的公示,是吗?如果这样,似乎等的有点长了,我建议将“等待期”与“公示期”合并——落花有意12138 回复请ping我 2021年6月27日 (日) 03:18 (UTC)[回复]
为凝聚共识,收集更多意见,只有纯支持和纯评论才能视为无效留言。如果有对提案的实质意见,说明提案共识还未形成,应该终止等待期。我提出要用 无异议支持 评论是要强调您的支持意见只能是无异议的,或者纯属评论。用 终止等待期则是强调等待期已经终止。--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6月27日 (日) 04:01 (UTC)[回复]
問題在於提案有很多概念的標準不明,而且很複雜,像「如果有對提案的實質意見,說明提案共識還未形成,應該終止等待期。」客棧提案就有很多爭議,如何定義「實質意見」?而且為甚麼要判斷「纯支持和纯评论」為「无效留言」?爭議激烈時,大家可能互相指責對方的留言不是「實質意見」,甚至互相指責對方的意見為「无效留言」,這樣情況就很糟糕,AT現行版較佳,而且不會出現上述問題。本站提案時間已經太短了,您看元維基那邊,動輒幾個月的提案比比皆是,為了社羣利益,沒必要以「不同名目」去加速公示。--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04:13 (UTC)[回复]

分案4

現行條文

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

為了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以及得悉改動,如果在互助客栈中被提出的提案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 在7日內無新留言;或
  2. 至少討論達30日或以上,

該提案只要取得共識便可公示,為期至少7日。公示期間若無異議,提案作通過論。公示期間若有新意見,應經協商解決問題。存檔後若要重行公示,應同時補回相關討論連結,以便社群查閱。

提議條文

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

為了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以及得悉改動,如果在互助客栈中被提出的提案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 在7日內無新留言[1];或
  2. 至少討論達30日或以上,

該提案只要取得共識便可公示,為期至少7日。公示期間若無異議,提案作通過論。公示期間若有新意見,應經協商解決問題。存檔後若要重行公示,應同時補回相關討論連結,以便社群查閱。

参考資料

  1. ^ 不對提案進行任何點評的支持意見及與提案本身無關的意見,皆不視作此條文所指的「新留言」。

這裏是依照羊羊32521的提案初衷所提的另一案,但並非完全按著羊羊32521的想法來寫的,要看完全按著羊羊32521的想法來寫的提案請看分案3(分案3與分案4不能同時實施)。這提案參考了之前Wikipedia talk:共识#調適案1的内容,排除把“不對提案進行任何點評的支持意見”和“與提案本身無關的意見”的情形觸發重算7日。(這裏我直接把分案2拿來做對照版本,因為我不認為分案2的字眼調整能出多大的問題,能過的機率很大,而且即使沒有過,它的意思也和現在的條文完全一樣,因此直接把分案2拿來做對照版本不會產生理解上的問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2日 (六) 14:18 (UTC)[回复]

(-)反对:此修訂案之前已經被否決過,除了增加爭議外,新加的註腳只會增加公示的爭議,AT的現行版本較佳。--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13日 (日) 03:55 (UTC)[回复]
請求進一步解釋(請檢查語病)。另外,提案為常年提案本身不構成反對提案的理由,中文維基百科此前已有常年提案獲通過且成事的例子。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3日 (日) 04:40 (UTC)[回复]

等待期案

  • (:)回應:其实这个提案的核心就是“用{{stop7d}}来终止等待期”,而且写在{{等待期}}里:

----

提案已提出超过7日,等待期开始,为期7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四) 16:29 (UTC) 結束并进入公示。

  • 等待期间请使用{{无异议}}来支持,{{converse}}来评论。若有异议或补充,请用{{stop7d}}终止等待期。
{{无异议}}、{{converse}}都不会影响等待期的计算。如果遇到明显意见(包括反对和补充)又没用模板的,他人可以直接用{{stop7d}}终止等待期。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6月24日 (四) 06:04 (UTC)[回复]
(:)回應
  1. 所謂的「問題」指「因為有新留言」,而導致「公示期延遲一兩天」,這是對提案人有壞處,對社羣有好處,因為延遲一兩天公示,能收集更多意見,令提案更少爭議,此外,我理解「延遲公示」會增加出現(-)反对風險,但這正是提案的目的,因為提案是要看看有沒有人反對,如果沒反對,就算沒有支持,提案也可以通過,而且真正有共識的提案,不論放多久都不怕出現反對。
  2. 此案確實沒有出現火速公示,但太複雜了,社羣不容易掌握,客棧提案本來就容易有爭議,把公示程序複雜化,只會令本來有爭議的提案,變得更有爭議。所以我還是覺得AT現行版本較佳,AT版也較簡單易明。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02:59 (UTC)[回复]
  • (:)回應:问题不在此。
    1. 妨碍了形成共识的认定。前文说了,陆陆续续冒出的支持意见能体现出该提案得到认同,公示期但却因为该规定一延再延;然而没多少人关注留言的提案却能符合7DAYS的规定而进入公示。……很明显后一种提案体现的共识没有前一种的。如果说延遲一兩天公示,能收集更多意見,令提案更少爭議,那后一种提案为什么不用多收集意见?
    2. 降低讨论效率平衡效率和共识,这点见仁见智,虫虫飞君可能认为共识更加重要,我也没有合适的反驳理据。
    3. 执行力度不强。前文说了,为了规避以上两点,部分提案者会通过引用WP:IAR,以WP:SNOW直接进入公示,不管该提案是否适合 IARSNOW而同样因为不想讨论效率低下,很少有人会去阻止纠正[來源請求]。用等待期卡死7+7+7天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
    4. 我再补充一点,不利于收集更多意见延遲一兩天公示,能收集更多意見,令提案更少爭議是没错,但普通路人来投(+)支持的时候,考虑到“我投这一票,公示时间会延期”,一般不会投下(+)支持票。那这样,公示就不会延迟,他这点支持意见也不会被社群收集。确实,(-)反对票比(+)支持票在优化提案上更加重要,但可能在后续讨论中(比如出现争议,或者优化提案时),这个路人和他的意见不被社群所知,也不会被ping来参加讨论。个人认为这样不利于收集更多意见。
以上。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6月27日 (日) 03:49 (UTC)[回复]
(:)回應
  1. 「陆陆续续冒出的支持意见」最多是一兩天,您看看下面「延伸確認保護」的提案,也是「陆陆续续冒出的支持意见」,但最後還是「陆陆续续冒出的(-)反对意见」,因此多放一兩天提案才能看到提案是否確實反映共識。
  2. 「形成共識」需要深入而全面的討論,所以不能急於通過提案,而且不是每個用戶都很忙,一兩個星期才上維基的人很多,如果提案匆匆就公示通過了,然後爭議不斷,對社羣,對維基都不好。
  3. IAR不能亂用,只有在現行規則阻礙您貢獻維基才適用,事實上提案多放一兩天,收集更多意見,對社羣有好處。至於您的提案,我覺得最大的問題是大複雜,而且有很多概念很難有客觀標準,容易有爭議。
  4. 不要看到開始時有很多支持意見就以為提案有共識,您看下面「延伸確認保護」,開始時「陆陆续续冒出的支持意见」,但最後還是「陆陆续续冒出的(-)反对意见」,所以提案不能太心急,多放一兩天,對社羣有好處。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04:33 (UTC)[回复]

針對WP:小小作品的事實性修訂

在條目寬語中,由於正文未及50字,因此被我掛上小小條目的模板。但有其他巡查員認為規範中所寫的是「扣除來源腳註等標註」,裡面不包含信息框模板,應計入信息框模板的字數。雖然個人覺得把信息框當作正文不合理,但還是有請教其他巡查員的做法,所有人都認為信息框內容不能計入內文之中。且在下方的「小小作品提昇管理辦法」中提及正文「不包含訊息框的預設欄位名稱和其他模板本身」,因此認為辦法中所敘述的正文不包含模板殆無疑義。但既然有巡查員有此疑義,提議下列事實性修訂,並整合「小小作品提昇管理辦法」:

現行條文

小作品與小小作品的差別

  • 小小作品標準是扣除來源腳註等標註,正文內容只有50字以下過於短小的文章,而小作品事實上已經夠長到擁有一些少量的有用資訊在裡面,通常裡面的資訊都是大家普遍知道的。对于条目仅包含信息框,而正文部分完全无内容,则不属于小小作品且符合快速删除标准之A2
  • 小作品通常比較容易去擴充,因為它們擁有一些能夠讓人發展的基本資訊,就像一個工匠畫的房子藍圖一樣,你可以得到一些細節平面圖,而小小作品包含的資訊非常少,甚至更糟的情況是,那些資訊是錯誤或者會誤導別人的,就像你要一個三歲的小孩畫房子,你可能會得到一個方塊當作房子,而一個三角形當作屋頂。
  • 創建小作品出來的人,通常是希望這篇文章能夠被他自己或者是其他真正了解該主題的人繼續擴充,創建小小作品的人,通常只是因為他們可以這樣做,然後就不再去管它们了。
  • 如果小小作品沒有任何和其主題相關的資訊,那它可能就是一個胡言亂語,在查詢相關的資料確認之後,可以根據標準進行快速刪除

範例 ...... 小小作品提昇管理辦法 本辦法的討論及投票通過過程請參見對話頁

  • 管理辦法的目的:藉由限期提昇的方式,將小小作品內容提昇而保留,並藉由較明確的規定,解決小小作品刪除問題產生的爭議。
  1. 小小作品的定義:
    1. 正文50个汉字以下:外文字母和数字算半个汉字,不包含訊息框的預設欄位名稱和其他模板本身。
    2. 必須有起碼有用的內容以及適合的條目:(例如xxx是一個中國演員),因此,塗鴉、測試、與主題無關內容或僅有網址連結的等適用快速删除的条目,以及侵權、廣告、個人簡介、不適當條目等由 刪除投票 處理的條目,都不在此辦法的處理範圍之內。
    3. 有圖片即可視為正文10個汉字(但為了避免條目成為圖片收集處,圖片共只限減10个汉字,亦即有圖片只需40个汉字)。
    4. 列明出處資料可視為正文5個汉字。
  2. 任何人可以在小小作品上,加上小小作品限期修改模板,並標上添加模板的日期。(例如{{substub|11|21}}) ,這樣該條目會自動列到該月的小小作品分類中。
  3. 在一個月的期限內,任何人可以擴充該條目之後將模板拿掉。如果該條目尚未完整,請改加上各類的小作品模板。(參見category:小作品
  4. 在一個月限期內,未能有人使之至少成為50汉字以上的小作品,則可將該條目提交存廢討論,實際刪除與否則由存廢討論決定。

管理方式的相關問題可以到小小作品提昇工作小組提出討論。

提議條文

小作品與小小作品的差別

  • 小小作品是正文內容不及50字以下的短小文章(細節定義請參見定義一節),而小作品事實上已經夠長到擁有一些少量的有用資訊在裡面,通常裡面的資訊都是大家普遍知道的。对于条目仅包含信息框,而正文部分完全无内容,则不属于小小作品且符合快速删除标准之A2
  • 小作品通常比較容易去擴充,因為它們擁有一些能夠讓人發展的基本資訊,就像一個工匠畫的房子藍圖一樣,你可以得到一些細節平面圖,而小小作品包含的資訊非常少,甚至更糟的情況是,那些資訊是錯誤或者會誤導別人的,就像你要一個三歲的小孩畫房子,你可能會得到一個方塊當作房子,而一個三角形當作屋頂。
  • 創建小作品出來的人,通常是希望這篇文章能夠被他自己或者是其他真正了解該主題的人繼續擴充,創建小小作品的人,通常只是因為他們可以這樣做,然後就不再去管它们了。
  • 如果小小作品沒有任何和其主題相關的資訊,那它可能就是一個胡言亂語,在查詢相關的資料確認之後,可以根據標準進行快速刪除

範例 ......

小小作品的定義

  1. 正文50个汉字以下:外文字母和数字算半个汉字。包含表格及列表內的文字,不包含訊息框的內容和其他模板本身。
  2. 必須有起碼有用的內容以及適合的條目:(例如xxx是一個中國演員),因此,塗鴉、測試、與主題無關內容或僅有網址連結的等適用快速删除的条目,以及侵權、廣告、個人簡介、不適當條目等由 刪除投票 處理的條目,都不在此辦法的處理範圍之內。
  3. 有圖片即可視為正文10個汉字(但為了避免條目成為圖片收集處,圖片共只限減10个汉字,亦即有圖片只需40个汉字)。
  4. 列明出處資料可視為正文5個汉字。

看到小小作品怎麼辦

  • 任何人可以在小小作品上,加上小小作品限期修改模板,並標上添加模板的日期。(例如{{substub|11|21}}) ,這樣該條目會自動列到該月的小小作品分類中。
  • 在一個月的期限內,任何人可以擴充該條目之後將模板拿掉。如果該條目尚未完整,請改加上各類的小作品模板。(參見category:小作品
  • 在一個月限期內,未能有人使之至少成為50汉字以上的小作品,則可將該條目提交存廢討論,實際刪除與否則由存廢討論決定。
  • 相關問題可以到小小作品提昇工作小組提出討論。

--Koala0090留言2021年5月16日 (日) 03:43 (UTC)[回复]

一開始資訊框模板的所有内容(包含資訊框的預設欄位名稱)是計算進字數的,是後來才改成不包含資訊框的預設欄位名稱的,所以這提案的實際效果是再進一步收緊條文,詳情請參閲過往討論。資訊框的預設欄位名稱以外的内容並非如其他模板一樣是固定的,因此預設欄位名稱以外的内容是具備百科性的,應該計算進字數裏(因為容易寫入正文)。不反對重組指引排版格式。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6日 (日) 08:35 (UTC)[回复]
原文寫的是「正文」,信息框模板不管從哪一角度都不應該理解為「正文」,我剛剛爬梳了過往討論並沒有此一共識。--Koala0090留言2021年5月16日 (日) 11:07 (UTC)[回复]
@Koala0090請你先看過討論存檔才來説話。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7日 (一) 05:44 (UTC)[回复]
@和平奮鬥救地球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7日 (一) 05:44 (UTC)[回复]
过往讨论可以追溯到极为久远的年代,社群从来不认为信息框模板内容是正文。--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7日 (一) 05:52 (UTC)[回复]
由於原條文似未說明清楚信息框內容是否計入正文,個人(+)支持本提案對於相關標準之釐清。個人認為資訊框(Infobox)內的內容不應被計入「正文」。
首先,資訊框的內容性質更類似於維基數據,而不是文章敘述,自然不應被視作百科的「正文」。且若條目內僅含資訊框,是符合快速刪除標準的,可見其與正文之性質仍有不小差異。
再者,我們不如來考慮一種極端狀況:一個只有不到十個字(甚至只有五、六個字)的條目,配上一個有40甚至50字以上的資訊框。如果將資訊框內容計入正文,此類顯然過於短小之條目將不符小小作品之定義,個人認為並不合理。
另外,其實現行的Wikipedia:小小作品Special:Permalink/63838536)指引中,有著這麼一句話:
從文意中,其實可以理解為信息框內容並不能算是正文,否則上述加粗文字就會產生矛盾(若信息框屬於正文,就不會有「有信息框但正文部分完全无内容」這種情況)。
因此,個人認為資訊框的內容不應視為正文,並支持本案釐清相關規範。同時,也(+)支持本案對排版的改善。以上。-Peacearth留言2021年5月16日 (日) 23:56 (UTC)[回复]
wp中表述存在矛盾的相信不止此处,我们更应该探讨本身的意义。在下之前跟阁下提出的如果按您的理解也会产生矛盾。在下认为不应该因为表述上的矛盾来证明观点,而是理清逻辑后修正有问题的表述。--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5月28日 (五) 13:07 (UTC)[回复]
以上論述並非以「表述上的矛盾来证明观点」,反而正是在對該指引本身「理清逻辑」、「探讨本身的意义」。您似乎對於本人的論述有些誤讀。
首先,上面有三項各自獨立的論述,當中只有第三個有提及「矛盾」。不宜以偏概全。
再者,該項論述亦非以「表述上的矛盾来证明观点」,您所說的「wp中表述存在矛盾的相信不止此处」更不適用於此。畢竟,當今的狀況並非「存在有兩段指引互相矛盾」,而是指出「信息框內容計入正文」的假設並不符合現行Wikipedia:小小作品指引的定義。
以上。-Peacearth留言2021年6月1日 (二) 00:35 (UTC)[回复]
(▲)同上--OceanCove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05:47 (UTC)[回复]
本討論最後發言時間為5月17日,若至5月24日無其他意見便公示7日。---Koala0090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10:24 (UTC)[回复]
自即日起公示至5月31日。---Koala0090留言2021年5月24日 (一) 17:34 (UTC)[回复]
@Koala0090和平奮鬥救地球不知为何二位未在此讨论中ping在下。在下刚刚看到此讨论,下面发表一下在下的观点。--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5月27日 (四) 08:13 (UTC)[回复]
請教高見--Koala0090留言2021年5月27日 (四) 12:30 (UTC)[回复]
@Lantx如果未發表意見,我們會按照原定時程完成公示。---Koala0090留言2021年5月28日 (五) 11:11 (UTC)[回复]
在下最近较忙,不方便发布完整的长篇大论。先引一点在下觉得需要质疑的地方。“小作品事实上已经够长到拥有一些少量的有用信息在里面,通常里面的信息都是大家普遍知道的。”这是指引中的表述,在下认为这是区分小小作品与小作品的明显区别,而infobox中的信息明显是为了提升信息的阅读性而提炼出来的。如各类语言、生物等明显具有层级分类的信息,并不需要在引言中对所有信息长篇大论,用infobox更加清晰明了。如果infobox中的信息也少于50字,则证明的确没有提供一定的有效信息。关于正文的部分,不知您二位是否认为列表、表格等信息是否归属正文,如果归属,请指教与infobox的区别。--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5月28日 (五) 13:04 (UTC)[回复]
另外,在下认为如果要修改此指引,当前的讨论参与的人太少了,至少应该知会当前仍然活跃的且之前参与此内容讨论的编辑发表观点。--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5月28日 (五) 13:10 (UTC)[回复]
  1. 我不確定就漢語來說,有哪一種理解模式會將信息框模板內的文字視為「內文」或「正文」。
    1. 如果將信息框模板視為正文,那為何僅有信息框但缺乏內文的條目會以A2刪除?顯見即使是當初該政策的制定者,也完全不認為信息框內文為正文,僅是對於信息框文字的「百科性」給予尊重及鼓勵。但個人認為這是極度本末倒置的一種做法,信息框的文字應該是正文的總結,讓讀者可以快速獲取正文的部分資訊。根本不應該鼓勵僅完成信息框卻留空內文的做法,該計算方法會造成巡查員極大的困擾,且可能導致不同巡查員的計算結果不同。
    2. 如果閣下認定infobox內的文字具有百科性,將裡面的信息展開成50字以上的文字並不是太過嚴苛的要求。小小作品的模板從掛上到真正被提刪有長達30天的時間可以處理,如果連這樣都做不到的話,那只有兩個可能:該作者在完成條目之後就不再為該條目的品質負責任,不然就是該條目缺乏擴充價值。
    3. 現行規則有模糊及前後矛盾之處,且顯然各編輯的認知不同問題已經造成社群的困擾,對該方針的文字修訂勢在必行。個人認為閣下所認知的方式會造成認定標準不一的問題。綜上所述,我主張維持我的提案。
  2. 根據維基禮儀,我不應該為了增加討論人數,在沒有對方的同意下,任意ping對方,濫用ping功能可以被視為一種騷擾。--Koala0090留言2021年5月28日 (五) 17:52 (UTC)[回复]
不同意最後一點。或許這樣說:我也可以反過來説你不ping知會當前仍然活躍的且之前參與此內容討論的用戶過來發表觀點是故意的,而且是為了偽造共識(我個人不相信Koala0090是這樣的人,但部分有心的用戶確實會有這樣的情況,我實在疲於應對)。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9日 (六) 06:31 (UTC)[回复]
我早在8天前就已在原討論串告知移步互助客棧討論,不應該責怪沒人提醒他。另外我對於閣下的影射極度不滿。--Koala0090留言2021年5月29日 (六) 06:57 (UTC)[回复]
@Koala0090在下身为巡查当然认为直接数段落内的自数是容易的,在下想引起注意的一点是,“如各类语言、生物等明显具有层级分类的信息,并不需要在引言中对所有信息长篇大论”,并不会有人在具体某科生物的介绍中从界开始写,但这部分信息会体现在infobox中。如果诸位觉得此类信息可以誊写到“段落”之中来维护50字之小小条目之标准,在下无异议。另,事实上,您在告知时也并未ping在下,同时在下没有收到您消息的提醒。您说ping会造成骚扰,可否去相关人士的讨论页留言邀请呢?不过关于此,目前离题了,在下不想讨论过多。--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5月31日 (一) 15:38 (UTC)[回复]
@Lantx我實在沒辦法認為50字的要求是長篇大論欸,在者身為一個生物條目寫作者之一,我並不覺得生物資訊框的設計足夠做為理據,反而正可以說明計算困難的問題點。現行的生物分類框分為兩大類,一個是自動化分類框,一個是未自動化分類框。自動化分類框僅需填入學名即可自動生成所有分類階層,未自動化分類框則真的必須自界級分類一路填下來,所以面對這樣的差別,所謂的「非預設欄位」究竟如何認定?蛋白質資訊分類框甚至不需要填入任何資訊,可以完全自wikidata擷取資訊,這又如何認定?
綜上,我主張維持提案--Koala0090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03:24 (UTC)[回复]
@Koala0090在下认为只要在条目的编辑页面有信息而非其索引则可认为是有效的信息,尽管有些是自动生成,但自动生成本质和bot一样,并没有否定其的意义。另外请您不要曲解词语的含义,“长篇大论指滔滔不绝的言论”,而非在字数上的多少,如果infobox中10个字能说明白的意思,为了字数强行凑到50字,在下认为有违维基百科的初衷,而在下在此处所说“长篇大论”是指“人一般指动物界脊索动物门哺乳纲灵长目人科人属中的人”这种将infobox中显然的信息拿过来凑字数的行为。此处请您了解后再来评论。--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6月4日 (五) 05:06 (UTC)[回复]
@Lantx
  1. 請勿曲解我的意思,我從來沒有否定信息框存在的意義,而是我認為信息框的應該是內文的輔助,信息框中的信息僅是內文的摘要。而且先前和平奮鬥救地球和我都已經分別論證過「信息框並非內文」,因此我並沒有收緊該規範,而是因為某幾次未經深思熟慮的討論貿然修改規範,造成後來的執行困難,本次提案僅是將文字釐清,並回歸最初無爭議的規範。
  2. 我沒有認為自動生成的信息框不好,而是根據原先的規範根本無法計算。舉例來說,CD59的信息框要如何計算?淺盤軸孔珊瑚的信息框又應該如何計算?如果這裡面自動生成的訊息可以列入計算,要不要乾脆廢除小小條目規範算了?
  3. 如果一個寫作者會僅因50個字的要求就必須寫出「人一般指動物界脊索動物門哺乳綱靈長目人科人屬中的人」這種沒有營養的語句來湊字數,那是這個寫作者的問題,違背違基百科初衷的也是「這個寫作者」,而不會是「執行這個規範的人」,請勿本末倒置。--Koala0090留言2021年6月4日 (五) 07:27 (UTC)[回复]
@Lantx如果閣下還是不懂,我就用閣下自己的操作來舉例,在這個操作中,你認定這篇是小小條目而提出存廢討論,請閣下自己檢視自己的思路和標準是否有矛盾之處。--Koala0090留言2021年6月4日 (五) 09:32 (UTC)[回复]
@Koala0090抱歉最近没上,刚看到,现在进行回应。
  1. 在下此处提删是因为其存在大量英文内容,此处误会已于提删页面解释清楚。同时在下也认为按照英文字母计字数的规则欠妥,不过没有什么讨论的必要,我保留观点即可。
  2. 我们在谈论的是规则的合理性,任何规则都会有漏洞,我们的讨论时为了尽可能减少漏洞。如果出现问题就说是人的问题,那我们还有必要讨论规则么?
  3. 干脆废除一段在下认为您有滑坡谬误之嫌疑,在下查看了您给出的两个示例,如果按照在下之前所表述的数法是可以给出的,建议您认真阅读。
  4. 关于正文的部分,不知您二位是否认为列表、表格等信息是否归属正文,如果归属,请指教与infobox的区别。在下在之前提出的此问题,并未得到您的回复。
  5. 在下无意与您进行太多的争辩,费心费神。在下只是指出在下理解的当前的规则及执行的方法、背后的原则,提醒您修改后可能造成的影响。如果您认为您修改的影响是可接受并在未来其他矛盾产生时可以给予解释,在下并不反对。请您端正心态,实在不必如此咄咄逼人。--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6月7日 (一) 05:14 (UTC)[回复]
@Lantx
    1. 如果一個規則訂出來沒辦法改善任何問題,只會製造更多問題,那就不應該訂立。如果這些模板可以計入,那要算幾個字?不妨你在公布自己的答案前,自己先找幾位巡查員,看能不能給出一個一致的答案,如果不行,那就代表這個規範毫無基準可言。
    2. 此外若蛋白質模板可直接計入正文字數,絕對超過50個字以上。等於說條目正文僅需寫一句「XXX是一種蛋白質」即可符合要求,這跟廢除小小條目規則有什麼兩樣?
    3. 「列表、表格等資訊是否歸屬正文」這是我目前看到唯一有討論價值的問題。列表大概沒有什麼問題,在多種文獻中,表算是一種正文資訊的陳述方式,因此大概可以認定為內文。表格目前實務上是會計入,理由跟列表的原因差不多。真的硬要說跟信息框的差異在於表格缺乏自動生成的問題,且常可以作為內文的表述方式,相對來說信息框具有摘要性。不過這確實是一個好問題,如果之後要修正我會提議計入表格及列表。
    4. 但我倒是反問一句,如果你認為根據現行規範應該計入信息框,那條目底下那些導航模板是否應該計入?如果你認為不應該計入,根據閣下對規範的了解又要怎麼自圓其說呢--Koala0090留言2021年6月7日 (一) 06:46 (UTC)[回复]
@Koala0090在下生活忙碌,故而回复较慢,之前也跟您表示过歉意,请不要急躁。下面是在下的回复:
1.我之前的操作就是与几位探讨之后的结果,在下原来也持有您当前的意见,但后来被说服,故在此与您阐述清楚。
2.针对您2和4提出的问题,在下认为您还是没有理解我说的内容。我再说一次希望您能够认真理解。如果在代码页面能体现的信息则属于此页面的信息,如果只是引用了模版,则具体内容归属到模版中而非条目。如您所说,信息框中有的信息与其他并无差异(摘要性问题,摘要也算作正文的。另请您不要一再使用“自动生成”这一模糊的表述。代码中有就是有属于条目的信息,代码中没有就是没有条目自身的信息,只是将模版的信息展示了出来。)
3.重申,在下无意争辩。不必一次次的回复一样的内容,这样会使整个讨论停滞不前。
在下本次回复,重新阐述了如何理解以及观点的来源,未来有任何相关信息将不再回复。--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6月12日 (六) 09:17 (UTC)[回复]
@Lantx先感謝您抽空上來回復
  1. 但我不知道四天無回應詢問一下這樣也叫「急躁」,先前似乎還用興師問罪的口吻說我沒ping你。如果過段時間我沒ping你打算推進討論進度,是不是還會再把你怠於追蹤討論的責任推卸到我頭上呢?
  2. 對於脫離文本和條文的解釋,沒有人有義務理解你怎麼想,至少從條文中完全沒有辦法看出來必須區分什麼「非預設欄位須計入內文」。或許先前討論有人提過這塊,但完全沒有具體呈現在條文中,那就是一個無效的討論。--Koala0090留言2021年6月12日 (六) 09:38 (UTC)[回复]
@Koala0090在下第一段陈述是因为您在五天前ping在下,又在昨天ping在下,您也说过ping会造成骚扰,虽然在下无意认为您骚扰在下,但能表现出您的急躁,在下就是如此使用此词的,如果您认为在下用词不当,可以指出您并不急躁,但请谨记WP:假定善意
既然您是这样的讨论态度,认为在下讲再多您也没有义务理解在下的陈述,那么在下也无需在此与您多费口舌了,您可以随意达成您想要达成的“共识”,没有义务与在下讨论。此案到此为止,在下不会再回复任何内容了。--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6月12日 (六) 09:47 (UTC)[回复]
雖然說在維基百科認知混亂的人見多了,但每次交流都還覺得很經典。在那邊怪我沒ping的也是你,現在又說我ping你是在騷擾。要求人把你家進討論,當對方善意提醒您一句「是否有其他論述需要補充」時,又惡言相向批評對方急躁。從討論以來,對我們其他人對原條文提出的質疑不斷答非所問,只不斷要求對方「看懂你自己怎麼想」,一直拒絕討論條文文本本身透露什麼訊息。最後,還是要感謝您的交流,至少我看到最後一段是快樂的。--Koala0090留言2021年6月12日 (六) 11:58 (UTC)[回复]
阁下的理解能力令人心力交瘁,仅以您此处嘲讽的信息为例,在下已经明确表示过“在下无意认为您骚扰在下。”阁下还以此指摘在下。以友善为原则,在下始终只想提醒您认真阅读一下别人的阐述再来发言,却成为您嘲讽的理由,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与您沟通过程中此类情景时常出现,实在不愿再在此与您浪费口舌,但您的指摘恕在下不能不作回应。另,此提案在下保留意见,(-)反对。—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6月17日 (四) 07:07 (UTC)[回复]
@Koala0090我完全無意影射,因為我説的都是之前確確切切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00:44 (UTC)[回复]

先提出計入信息框的方案,看看大家是否支持新方案

現行條文

小作品與小小作品的差別

  • 小小作品標準是扣除來源腳註等標註,正文內容只有50字以下過於短小的文章,而小作品事實上已經夠長到擁有一些少量的有用資訊在裡面,通常裡面的資訊都是大家普遍知道的。对于条目仅包含信息框,而正文部分完全无内容,则不属于小小作品且符合快速删除标准之A2
  • 小作品通常比較容易去擴充,因為它們擁有一些能夠讓人發展的基本資訊,就像一個工匠畫的房子藍圖一樣,你可以得到一些細節平面圖,而小小作品包含的資訊非常少,甚至更糟的情況是,那些資訊是錯誤或者會誤導別人的,就像你要一個三歲的小孩畫房子,你可能會得到一個方塊當作房子,而一個三角形當作屋頂。
  • 創建小作品出來的人,通常是希望這篇文章能夠被他自己或者是其他真正了解該主題的人繼續擴充,創建小小作品的人,通常只是因為他們可以這樣做,然後就不再去管它们了。
  • 如果小小作品沒有任何和其主題相關的資訊,那它可能就是一個胡言亂語,在查詢相關的資料確認之後,可以根據標準進行快速刪除

範例 ...... 小小作品提昇管理辦法 本辦法的討論及投票通過過程請參見對話頁

  • 管理辦法的目的:藉由限期提昇的方式,將小小作品內容提昇而保留,並藉由較明確的規定,解決小小作品刪除問題產生的爭議。
  1. 小小作品的定義:
    1. 正文50个汉字以下:外文字母和数字算半个汉字,不包含訊息框的預設欄位名稱和其他模板本身。
    2. 必須有起碼有用的內容以及適合的條目:(例如xxx是一個中國演員),因此,塗鴉、測試、與主題無關內容或僅有網址連結的等適用快速删除的条目,以及侵權、廣告、個人簡介、不適當條目等由 刪除投票 處理的條目,都不在此辦法的處理範圍之內。
    3. 有圖片即可視為正文10個汉字(但為了避免條目成為圖片收集處,圖片共只限減10个汉字,亦即有圖片只需40个汉字)。
    4. 列明出處資料可視為正文5個汉字。
  2. 任何人可以在小小作品上,加上小小作品限期修改模板,並標上添加模板的日期。(例如{{substub|11|21}}) ,這樣該條目會自動列到該月的小小作品分類中。
  3. 在一個月的期限內,任何人可以擴充該條目之後將模板拿掉。如果該條目尚未完整,請改加上各類的小作品模板。(參見category:小作品
  4. 在一個月限期內,未能有人使之至少成為50汉字以上的小作品,則可將該條目提交存廢討論,實際刪除與否則由存廢討論決定。

管理方式的相關問題可以到小小作品提昇工作小組提出討論。

提議條文

小作品與小小作品的差別

  • 小小作品是正文內容不及50字以下的短小文章(細節定義請參見定義一節),而小作品事實上已經夠長到擁有一些少量的有用資訊在裡面,通常裡面的資訊都是大家普遍知道的。对于条目仅包含信息框,而正文部分完全无内容,则不属于小小作品且符合快速删除标准之A2
  • 小作品通常比較容易去擴充,因為它們擁有一些能夠讓人發展的基本資訊,就像一個工匠畫的房子藍圖一樣,你可以得到一些細節平面圖,而小小作品包含的資訊非常少,甚至更糟的情況是,那些資訊是錯誤或者會誤導別人的,就像你要一個三歲的小孩畫房子,你可能會得到一個方塊當作房子,而一個三角形當作屋頂。
  • 創建小作品出來的人,通常是希望這篇文章能夠被他自己或者是其他真正了解該主題的人繼續擴充,創建小小作品的人,通常只是因為他們可以這樣做,然後就不再去管它们了。
  • 如果小小作品沒有任何和其主題相關的資訊,那它可能就是一個胡言亂語,在查詢相關的資料確認之後,可以根據標準進行快速刪除

範例 ......

小小作品的定義

  1. 正文50个汉字以下:外文字母和数字算半个汉字。包含表格及列表內的文字,不包含訊息框的內容和其他模板本身。
  2. 必須有起碼有用的內容以及適合的條目:(例如xxx是一個中國演員),因此,塗鴉、測試、與主題無關內容或僅有網址連結的等適用快速删除的条目,以及侵權、廣告、個人簡介、不適當條目等由刪除投票處理的條目,都不在此辦法的處理範圍之內。

字數減免 若條目符合以下條件,可減免部分所需字數。在同時符合多條標準的情況下可累加減免字數:

  1. 有圖片即可視同正文10個汉字(但為了避免條目成為圖片收集處,圖片共只限減10个汉字,亦即有圖片只需40个汉字)。
  2. 資訊框可以視為正文10個漢字。但除非必要,不得有未翻譯外文及程式錯誤警示,否則不予計入正文。
  3. 列明出處資料可視為正文5個汉字。

看到小小作品怎麼辦

  • 任何人可以在小小作品上,加上小小作品限期修改模板,並標上添加模板的日期。(例如{{substub|11|21}}) ,這樣該條目會自動列到該月的小小作品分類中。
  • 在一個月的期限內,任何人可以擴充該條目之後將模板拿掉。如果該條目尚未完整,請改加上各類的小作品模板。(參見category:小作品
  • 在一個月限期內,未能有人使之至少成為50汉字以上的小作品,則可將該條目提交存廢討論,實際刪除與否則由存廢討論決定。
  • 相關問題可以到小小作品提昇工作小組提出討論。

@和平奮鬥救地球Temp3600SanmosaAn MacaneseNHC@Lewix可以看一下新修改方案是否可行---Koala0090留言2021年6月26日 (六) 08:24 (UTC)[回复]

Infobox内有時會放圖片,需要明確這種時候Infobox+圖片是計10個字還是20個字。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2:30 (UTC)[回复]
已有「有圖片即可視同正文10個漢字」的規定,且並未限定說圖片放在哪裡,自然是20個字。-Peacearth留言2021年6月27日 (日) 02:56 (UTC)[回复]
@Sanmosa 我把相關規定修改了一下,您再看一下---Koala0090留言2021年6月27日 (日) 03:49 (UTC)[回复]
因應地區用語差異,再微調了一下。大意是OK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13:11 (UTC)[回复]
“程式”是地区词--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6月30日 (三) 06:07 (UTC)[回复]
@羊羊32521了解,如果提案通過再加上公共轉換組。--Koala0090留言2021年6月30日 (三) 08:28 (UTC)[回复]

有關節目列表條目的刪除標準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定義

節目列表條目/節目內容表格
分拆自電視或網路節目主條目,收集不同電視(或網絡)節目的集數和對應的節目來賓、主題、單元、遊戲結果等內容。例:康熙來了節目列表 (2016年)2021年Running Man節目列表翡翠台電視節目列表之類則不在此限。

前言

因為一直以來都沒人動手,我最近也開始對一些長期存在問題的條目着手清理。首先被我動手清理的就是台灣的八點檔條目(尤其LTA作出的原創研究角色說明),這些清理工作基本上完全對着方針指引去做,爭議固然有(哪個愛好者內容條目被清理會沒有人反彈),但基本上不難得到其他比較熟悉方針指引的用戶支持清理這些內容,好在最近這些條目也開始受控了一點。

下一步,我就打算清除一下囤積「節目列表」的問題。(參閱此筆提刪

首先理解一下標題和內容:例如2021年Running Man節目列表,內容為「『Running Man』的『節目內容表格』」(不符合列表的定義);翡翠台電視節目列表則可按照內容理解為「『翡翠台電視節目』的『列表』」(確實為列表)。前者顯然非百科內容,這些節目內容表格並不對節目本身作出任何有效的補充說明或介紹,只是一昧大量收錄只有節目粉絲或來賓粉絲才會去查找的節目內容(即愛好者內容),不少長期掛着{{Fanpov}}模板。

管理員關閉存廢時提出「符合WP:LISTD(獨立列表的存廢標準)」作為保留理據,然而我覺得這個保留理據站不住腳。Wikipedia:格式手册/列表定義:「列表是一種用來歸納和列舉一類相關主題的頁面」,而「獨立列表或連結列表,是關於一個領域的主題條目連結的列表,例如人物或者地點的列表,亦包括符合Wikipedia:獨立列表的條目。」雖然獨立列表並未稱為正式格式指引,其內容亦可供參考。當中說到「獨立列表條目」的常見選擇標準如下:

然而,以上都是在說「獨立事物」的列表(例如角色正是獨立事物,其關注度可獨立於作品本身),但顯然節目的集數不會有獨立於節目或來賓本身的關注度;亦不同於作品角色在撇除關注度後仍然可建立獨立條目(例如在一些愛好者維基上就可以找到獨立的條目),節目集數建立不出百科性質的內容。

管理員保留的第二點「沒有來源,不是刪除理據,見WP:DP#REASON」。不論其是否列表條目,理論上都應當符合可供查證方針,列出相關來源。2021年Running Man節目列表外語版確實有相關來源(不過明顯onesource),但基本上大部分其他節目列表條目(尤其為陸港台節目)不會有可靠來源給你每集作報道,只會在少數集數有什麼掛的時候才報道,根本就是不可以第二、三手來源查證的內容。WP:DP#REASON同樣提到第六項「不可能有可靠來源支持的條目」、第七項「徹底嘗試後仍無法由可靠來源查證的條目」、第十四項「任何不適合百科全書〔維基百科〕的內容」(愛好者內容,且有關的每集內容不能建立百科式的內容),且「一個頁面通常出於下列原因而需要被刪除。請在提刪、刪除頁面前注意:若能改善頁面的違規部分,使頁面仍有保留價值,務必先考慮改善頁面,而非提刪、刪除頁面」,但顯然列出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沒有辦法解決。

(第三個關於WP:OR保留理由就當作我理解方針錯誤,不再補充反駁)

除以上理據以外,亦有刪除此等節目列表內容的存廢案例(不過當時是嵌入表格而非獨立列表條目)。凹嗚狼人殺條目原先含有一個極大的節目內容表格(現在在wikia:zh.tw-entertainment:凹嗚狼人殺/統計與整理#每集概況的這個列表,注意只是這個章節,其他是後來在維基學院加的),經過2019年8月的此次提刪,在經過刪除這個列表(當時匯出至維基學院)後才容許保留(後來學院那邊也按照WV:ISv:zh:WV:NOT提刪了,就再一次搬家到Fandom)。此是否證明此等節目列表條目可以經過提刪刪除?還是這樣的列表條目僅僅分拆就變成適合保留?

我個人不是刪除派,我也不希望這些由粉絲摘錄的節目內容表格直接刪除,個人提出此筆提刪時是建議按照{{Fanpov}}的說明:

鑑於提刪的條目中有最新年份的不少都掛着{{Fanpov}},故沒有在每個條目都掛30天(前面那些掛了也沒人看,早已archive了)就直接提刪。提刪時我是建議在中維刪除這些內容,匯出至恰當的外部愛好者維基,並在主條目或導覽模板上補上{{Fandom}}或{{Further}}連結指向外部愛好者維基的匯出版,容許保留這些內容給有興趣的人閱讀和記錄,又不會使中維出現濫收錄的情況。

在此希望徵詢各位編者對於「此等節目內容表格是否適合保留在維基百科,或是更適合匯出至愛好者維基」的看法。 邀請相關用戶:蟲蟲飛Jimmy13576Gillian14777Donnowin1簡浩廷LittletingtingRyusakuraGagenMark85296341Iw1.everything小席TkwongkenROCK8120PhotoyiWeilunlin風魔小翔MikemikekwokMK99992KonaYukiCrashAlmostmanF1W06葉又嘉Tong606GuangzhesunNamgninnurKikasinChinyen LuWangpengda1210Mico121Pv163To91Louis0917PoWaiFungHIMGORPenguin Shido斑點王Joker9Tombus20032000Raymond siuMint2005簡小慶Amy051023Case98796ShinwillOnlymyself65536DansonncfYandsam1001FRDian★小郑☆夜来南风起NCTCLINE530MichaelWhite246KingGiangArronwan愛子棋枰A012525wing穆雷夏YFdyh000Dabao qianKOP-SEESana1205OUOIFGANTNLHK

以上,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5月28日 (五) 03:56 (UTC)[回复]

討論

@Tombus20032000蟲蟲飛ArronwanDabao qianEclipsedL忒有钱TNLHKPoWaiFungAndychan64夜来南风起Hm 1103再ping一次相關用戶。--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5月30日 (日) 14:23 (UTC)[回复]
在提刪時已提出相關意見。對Running Man節目列表這種瀏覽量高的條目需要謹慎處理,我個人認為只部分保留特殊集數的做法比全部刪除更為糟糕,建議是找人協助建立Fandom或者尋找現有的相關Fandom匯入。另外,還是建議按照程序將模板掛滿日期吧,開了一次例外就會有第二次,這種行為要不得。—瑋瑋 · 嘎嘎 · 鯨魚 2021年5月30日 (日) 16:07 (UTC)[回复]
  • 我还是那点,挂{{Fanpov}}和无来源不是提删的理由(否则挂无来源的条目全删了重建好了,快速消费品直接提删)一个条目(列表)应不应该存在与其内容无关,一个有足够关注度的条目也可能存在爱好者内容、原创研究等,但这不代表其可以随意被删除,除非其全文均是原创研究/FAN,但此时即便删除也可以重建(只要符要求即可)。假如说符合LIST的标准,个人认为是符合「2.列表每个项目都不符合关注度标准」这条。因为对于收录而言,节目的每一集都不可能收录,即便来源足够详尽。但前文判例中那个确实可取(转移过度细节内容,保留条目本身,因为之前提删很多条目都是篇幅过大分拆,所以分拆子条目应予保留)。我觉得问题不是条目存废,而是「条目内容」是不是不合标准,那毫无疑问有很多内容就是原创研究、爱好者过度细节,应予删除(转移)。{{Fanpov}}讲的很清楚了,「如条目内有爱好者可能感兴趣而不符维基百科收录标准的内容,可考虑将该等内容移至其他专门描写...的百科或网站,或在不存在相关主题的其他爱好者百科或网站时以相关内容为基础进行构建。」。OK,据此操作,过度细节移动至Fandom/删除,列表仅保留必要内容(放送日期、集数、嘉宾、特殊安排),或是直接合并至主条目。简而言之,该被移去Fandom的内容是不合要求的内容,而非有不合要求内容的条目。条目只要符合LIST标准就应该留下,但需要去除违规内容。一刀切不可取,这无异于手指感染整只手截肢一样。我当时给出的建议是需要全文删除的(×)删除、部分违规的去除违规内容(○)保留(►)重定向至关注度主页面,移动保留内容至主页面。原文移动至Fandom或其他保存处。
PS:下次这种情况还是希望阁下直接来这里讨论方针然后再行提删,否则仓促收尾谁都不满意,还不是得来这里争 囧rz……--🌒-🌖 2021年5月30日 (日) 16:39 (UTC)[回复]
補充,總數少於50集的收錄在維基百科可能尚算合理,但我不敢認同幾百幾百集的收錄下來的那些是適合維基百科收錄。那些每天播的節目每天都記錄一個項目會真的過多,即使裁減至只有來賓和日期都還是過量。此外,這裁減過後不就成了節目的索引表了嗎?那麼跟{{Schedule}}的情況太相似了。--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5月30日 (日) 23:03 (UTC)[回复]
综艺剧集收录标准现在对于中文维基还是个空白区,收录标准都还没有吧......至于集数多寡问题,从电视剧角度看《老友记》集数列表这种也能存在,既然季播电视剧可以有节目列表,那么对于综艺剧集的收录是不是也该有个标准?还有真的一天一播的那些综艺不可能有节目列表的,周播十年的综艺集数你一年多就超过了,之前提删的大多是周播吧。至于不符{{Schedule}}的情况我同意,过度删减那还不如不要。我觉得应该另立一个标准,现在这些列表属于一个三不管情况,似乎符合收录标准但内容大多违规,再加大篇幅内容导致不得不分拆,但纵观现在相关条目众多,部分存在大浏览量,以及其他语言特别是en都有相关条目的情况,我提请对此方面采用新的方针。

另外就是那些节目内容,综艺作为一种真人秀不符合虚构作品的标准,自然很难以虚构作品衡量。格式手册里相关方针又没有翻译完。建议可以参考英文版(翻译的弃坑了)衡量。Wikipedia:电视剧集英语Wikipedia:Television episodes。--🌒-🌖 2021年5月31日 (一) 05:13 (UTC)[回复]

正式提案

就處理長期違規之節目內容列表,提出以下論述及處理方案以達成共識:

  1. 現有「節目內容列表」(包括但不限於曾於2021年5月20日批量提刪的項目、主條目內文之相關嵌入列表等)很大程度存在不符合維基百科(“本站”方針或指引之內容,需要予以清理。相關編者應為相關愛好者內容建立相對應之愛好者維基站點,於2021年12月31日前遷移不符合收錄標準(包括但不限於長期或顯然不能提供充足來源)的內容(“違規內容”)至對應外部站點,並在本站刪除該等違規內容,以{{Further}}或{{Fandom}}模板連結相關站點。
    備註1:遷移之內容應明確標註以符合維基百科之內容使用協議
    備註2:刪除違規內容手法包括但不限於對獨立條目進行提刪、手動刪除主條目之嵌入列表或表格等。
    備註3:建議相關編者清理內容後,自行刪除本站的違規內容。
  2. 經提醒或警告後仍重複建立已經執行清理和刪除的違規內容視作擾亂處理。
  3. 今後禁止建立類似違規內容,但仍然容許建立符合方針指引之同類條目(必須提供充足來源以供查證),新建立違規內容將直接被提刪。持續建立違規內容者視作擾亂處理。

以上,並通知參與討論的用戶@OhtashinichiroItcfangyeArronwanEclipsedLTemp3600忒有钱Dabao qianTNLHK--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7日 (一) 01:11 (UTC)[回复]

( ✓ )同意萌娘百科已有部分涉及到的条目的相关内容,就不知维百允不允许在模板里加个到那里的链接了。--TNLHK (Talk) 2021年6月7日 (一) 01:19 (UTC)[回复]
此項提案是否涉及方針與指引增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6月7日 (一) 02:38 (UTC)[回复]
通過後或會再度提案正式列入WP:IINFO,但此前提為通過此議案,故保留在此。--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7日 (一) 05:22 (UTC)[回复]
呃不對,有Wikipedia:格式手冊/電視可以改。--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7日 (一) 05:35 (UTC)[回复]
(!)意見:本人在Fandom和Miraheze平台各托管了一个站点,但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在于,因为外部wiki缺少中文维基百科使用的海量模板和JavaScript脚本,所以复制之后显示效果会大打折扣,而且字词转换也不能完美实现(Miraheze还好说,Fandom平台最大的阻碍就在于限制MediaWiki名字空间的自由编辑,导致连{{efn}}系列模板都移植不过去),可能需要本地管理员、行政员、界面管理员或者其他具备相关资质的编者协助处理技术问题。--Dabao qian每週五22:00《向往的生活第五季》|每週五20:10《谁是宝藏歌手 2021年6月7日 (一) 04:18 (UTC)[回复]
(~)補充可用「MediaWiki:Custom-」開首的自訂MW空間。--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8日 (二) 09:47 (UTC)[回复]
( ✓ )同意。现在许多famdom用的也是同一套代码,大概不成问题。另:若相关条目需要全文删除者,建议保留重定向(可能存在大量浏览,相关链至外部站点的外链)可以放在主条目里。--🌒-🌖 2021年6月7日 (一) 04:26 (UTC)[回复]
建立重定向者刪後重建較佳。--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7日 (一) 05:20 (UTC)[回复]
(?)疑問如何创建到famdom或其网站的重定向?--TNLHK (Talk) 2021年6月7日 (一) 08:32 (UTC)[回复]
是指将原条目重定向到主条目的相关位置,在那里放上外部链接。--🌒-🌖 2021年6月7日 (一) 12:09 (UTC)[回复]
強烈反對,在各個語言的維基百科都有類似內容,為何只針對中文內容?如果要刪除,是否有需要同時間提案刪除全世界所有語言以「節目內容列表」出現的內容?--Hm 1103留言2021年6月10日 (四) 00:22 (UTC)[回复]
WP:ENWIKISAID反對理由不成立(視作無效反對),中文維基百科不是其他維基百科的中文版,不必然跟隨其他維基百科的行事方式。--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10日 (四) 01:05 (UTC)[回复]

七日內無有效反對意見, 公示7日,2021年6月24日 (四) 00:15 (UTC) 結束。--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17日 (四) 00:15 (UTC)[回复]

沒有規範的公示問題
你这公示公到哪里去了?连Template:Bulletin都没挂。--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1年6月21日 (一) 08:53 (UTC)[回复]
已就此詢問管理員,並無方針、指引講明公示必須掛Bulletin。公示繼續至6月24日。--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2日 (二) 02:15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
(※)注意:原來提案未發出公告,我現在才看到,請注意涉及重大的共識提案應發出公示公告,並重新公示七天,否則會被認為公告不足,而被質疑共識的合法性。請發出公示公告。--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2日 (二) 12:20 (UTC)[回复]
請問閣下在那個方針指引中看到「涉及重大的共識提案應發出公示公告」的說法?且「應」是否指並非「必須」作出此操作?--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2日 (二) 23:16 (UTC)[回复]
方針是寫得不好,但有相關記述,見wp:共識:「通告板:絕大多數方針與指引頁面,以及許多維基百科專題,都為對其感興趣的編輯提供了通告板。如果一項爭議處於某個專題的領域內,或有關於某項方針或指引的具體執行;在通告板上發出請求,將有助於徵求熟悉該領域事務編者的意見。」--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3日 (三) 00:05 (UTC)[回复]
提案涉及封鎖及刪除條目,屬於重大提案,維基除了方針指引外,也有慣例,您也看到上面有意見說您沒有發公示公告;提案沒發公示公告,所形成的共識容易受到質疑,人家可以質疑提案公示不足。--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3日 (三) 00:03 (UTC)[回复]
我的天,你引用的通告板的時候有看清楚嗎?那段是說明徵求外部意見的方式,並不是用來說明公示。更何況,能公示的提案本身就有一定的共識了,如果提案沒有共識,怎麼能公示呢?請你引用方針的時候,不要斷章取義。 2021年6月24日 (四) 02:22 (UTC)[回复]
编辑冲突反正沒有明文規定也不能怎樣。--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4日 (四) 02:25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後續提案

@OhtashinichiroItcfangyeArronwanEclipsedLTemp3600忒有钱Dabao qianTNLHK--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4日 (四) 02:25 (UTC)[回复]

寫入方針或指引

此可寫入方針或指引,但需要參考諸位意見決定應當寫入WP:FANWikipedia:格式手冊/電視還是WP:NOT。--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4日 (四) 02:25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A2569875EclipsedL所以有寫入哪些方針與指引了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LEP 2021年6月30日 (三) 03:22 (UTC)[回复]

延伸至電視節目以外的無來源愛好者內容

(根據忒有钱提議)是否將此限制延伸至電視節目以外的無來源愛好者內容?--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4日 (四) 02:25 (UTC)[回复]

“延伸至電視節目以外的無來源愛好者內容”感觉有点扩大解释了?而且有WP:資料頁的存在来规范字面的情况。好像没有这个讨论的需要。——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6月24日 (四) 03:30 (UTC)[回复]
我不知道,當初也不是我提出的。我看忒有錢提出的似乎都是節目列表,而這個本來沒有共識,那可討論了吧?--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4日 (四) 03:33 (UTC)[回复]
也就是不限于类似综艺电视节目,可能还包括类似电视剧等的「系列/集數/冊數/話數列表」?那不反对讨论。不过我觉得如果没有单独的来源支撑的话,最终还是合并回主条目为较好的处理——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6月24日 (四) 03:44 (UTC)[回复]
  • 实际上既然已经对电视综艺做出处理和相关条例,那很大程度可以推至ACGN(事实包含于电视节目、电视剧等)再加处理。至于电影续集/系列则大多数符合关注度并且基本不存在因原创研究等以至于提删之现象(也就是剧情那部分,条目本身问题不大,因为抄袭侵权删除的条目最后大多也被删后重建)。本质上AGCN属于网络/电视动画的一部分,我觉得做推及没有问题,但基于其性质并非真人秀等,可对方针稍作放松。--🌒-🌖 2021年6月24日 (四) 05:53 (UTC)[回复]
  • ACG可不是這麼容易就能處理的...--Temp3600留言2021年6月27日 (日) 01:36 (UTC)[回复]
    确实ACG专题很难搞,我一直想废除{{配音员}}模板转而统一使用{{艺人}},但是因为ACG专题反对声太大不得不无限期搁置。--Dabao qian每週五22:00《向往的生活第五季》|每週五20:10《谁是宝藏歌手 2021年6月29日 (二) 16:57 (UTC)[回复]

WP:封禁方针#管理員注意事項中的“如果你反对某个封禁”一节移动到“解除封禁”一章下并进行修改

現行條文

如果你(作为管理员)反对另一个管理员实施的某个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进行讨论。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不成立;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已经不存在了。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反對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明显错误,封禁管理员又不在线,可以解除封禁。解封前务必通知封禁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该用户明显只回退三次。

提議條文

如果你反对管理员对另一用户做出的某项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讨论,该讨论可以在被封禁用户或该管理员的用户讨论页、互助客棧其他區或其他站内你认为合适的地方。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理由不成立;
  • 封禁理由已不存在;
  • 封禁时间太长或太短。

如果你不是管理员,可在讨论时请其他管理员复核该封禁,确定是否调整或取消封禁。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复核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确保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决定明显错误,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又不在线,其他管理员可以解除该封禁。但务必解封之前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进行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

修改目的:方便非管理员的用户对一些可能错误的封禁提出质疑。--Itcfangye留言2021年5月30日 (日) 12:12 (UTC)[回复]

(+)支持改成这样应该能减少一些误会--TNLHK (Talk) 2021年5月30日 (日) 12:26 (UTC)[回复]
(+)支持。然而「在被封鎖用戶的討論頁」說「該用戶被封鎖的時長過短」9成會被刪留言(笑),當時曾經提出過禁止被封禁用戶在當前申訴章節刪留言沒能通過。--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5月30日 (日) 14:19 (UTC)[回复]
(+)支持。--悔晚齋臆語2021年5月30日 (日) 14:59 (UTC)[回复]
(+)支持。~~Sid~~ 2021年5月30日 (日) 15:27 (UTC)[回复]
看了安憶閣下的話,決定改為中立。~~Sid~~ 2021年6月2日 (三) 13:04 (UTC)[回复]
@sidishandsome安忆针对的是悔晚斋说的“管理员执行封禁应该在有共识的情形下进行”。然而,我的提案里从没有这句文字。我从来说的都是“非管理员的用户可以就管理员的封禁提出复核”,而这正是我前几天在VPO做的。管理员的封禁应当依据方针而非共识。--Itcfangye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13:29 (UTC)[回复]
我意识到我修改条文的时候忘记加入“对另一个用户”字样(如果文中的“你”是被封禁者,则只能在其自己的讨论页进行)。Itcfangye留言2021年5月30日 (日) 23:07 (UTC)[回复]
使用者頁面->使用者討論頁。--Xiplus#Talk 2021年5月30日 (日) 23:41 (UTC)[回复]
「反對該封鎖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不知是否要修改?--Xiplus#Talk 2021年5月30日 (日) 23:45 (UTC)[回复]
已调整文字,反对改成复核。Itcfangye留言2021年5月31日 (一) 05:25 (UTC)[回复]
原文的「交由行政員處理」讀起來比「交行政員處理」感覺要好一點。另外個人認為,如果是明顯錯誤的封禁,沒必要一定要在其他區說明(事實上我也不確定是否執行到位),而是在日誌/unblock中體現就好。--Hamish with w. 2021年6月1日 (二) 02:04 (UTC)[回复]
怪,这个由字怎么不见了……最后一段也可以借机更新。Itcfangye留言2021年6月1日 (二) 11:34 (UTC)[回复]
(+)支持方便非管理员的用户对一些可能错误的封禁提出申述, 如: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2月#Mys_721tx濫權,任意封禁用戶。 --Gluo88留言2021年6月1日 (二) 18:52 (UTC)[回复]
(-)反对:用戶覺得不合理,可以自己申訴,不用其他人代勞;而且對管理員有意見,應該與管理直接溝通,而不是掛大字報聲討,現在管理員人手已經不足,增加管理員壓力,只會令更少管理員願意做事。--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日 (三) 08:30 (UTC)[回复]
  • 上面说的都有道理,是理想和现实的碰撞,平权、民主和透明是老生常谈的东西了。悔晚斋说:“管理员执行封禁应该在有共识的情形下进行”,但只是因为“管理员的产生和共识的形成”都在社群之中吗?会不会有点吝啬,吝啬我们的信任。社群当然可以监督,但那应该在管理员作出封禁之后,封禁前和封禁时不需要“社群共识”,因为管理员已经持有社群的信任,并且有着自己的良心,按管理员自己的意志就可以了。封禁后,谁对时长和范围等有异议,再去协商也不迟。即使真的是滥权封禁,那也应该走罢免案,而不是朝着管理员做什么都需要“事先共识”的方向发展。管理员经信任案产生,没有做任何一件事之前都需要再回头等社群对那件事“共识”的必要。我不记得是谁,那位之前也问过我类似的问题,关于信任。我说:“一个管理员有问题还有另一个,管理员不行还有行政员,所有的行政员都不行就意味着社群的失败”,反正轮不到社群,大体是这个意思。Temp3600的假设很有意思,管理员不是单纯的工具人,他们在执行社群共识的同时需要加入自己的判断。不然还要管理员做什么,直接弄一个页面,在上面写社群对某某的处理,大家投个票,由有管理员权限的机器人定期执行就好了。作为心理学者,我只能说“群体”真的很盲目而愚蠢。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可怕。条文有很多,什么不是民主试验场、不是官僚体系,甚至五大支柱云云,但那些懂得人都懂,里面总能找到反驳对方的。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但总不能都剩下“志同道合”的自己人。但近年来风向如此,只是希望在日后,现在还在的人依然在。简而言之,不要吝啬信任,不要对民主、平等、公正和透明等令人向往的东西太过苛求。--安忆Talk 2021年6月2日 (三) 11:55 (UTC)[回复]
  • @悔晚斋安忆Temp3600我提请各位注意,本提案不是讨论“封禁权”是否为管理员的专属,而是“申诉权”和“意见权”。适用于本提案的情况,大多为管理员误读了方针做出了一个有争议的封禁决定,且被非管理员的用户指出了其中的争议的时候。本提案从来不涉及“封禁前”和“封禁时”这两个问题,只涉及“封禁后”。本提案也不针对明显可以走罢免案的情况。Itcfangye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13:43 (UTC)[回复]
    这个简单。申诉权只给被封禁的用户本人,除非申诉通道全关,自己被封不自己申诉别人何必“代为”呢;意见谁都可以提,但最好还是先在个人讨论页,贸然寻求社群介入只会徒增时间成本。--安忆Talk 2021年6月2日 (三) 14:07 (UTC)[回复]
(※)注意:不同意管理員的封禁就掛大字報聲討,可以預期所有棘手封禁都沒管理員敢去處理。--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日 (三) 14:22 (UTC)[回复]
  • 安憶健筆論述社群面對的困難,我輩自當有所回應。這兒先簡短回應Itcfangye:
    本案的最危險之處,在於社群(可能是經VP的決議?)要求延長封禁時間。換言之,社群可以要求加刑。幸好維基的最高刑罰是永封,而不是死刑;幸好提案方仍然認為提出封禁的權力專屬於管理員。不然的話,革命法庭的拘捕-公審-斷頭台一站式服務,將可在中維遍地開花。
    社群輿論從來都存在,維基用戶議論封禁案亦不少見。然而,為何本議案仍會被提出? 可見提案方並不滿足於目前的狀況,而是期望更進一步,要求管理員處理封禁時,考慮輿論。
    輿論的迅速變化,相信諸位深有體會。不知諸位是否有信心,永遠當劊子手,自己卻可逃過斷頭台?
    上面兩道趣題,仍待各位回應。unblock-zh的保密條款、方針體系本身、封禁時長的慣例,在互助客棧的公審大會面前,是否不值一提?
  • --Temp3600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14:44 (UTC)[回复]
  • 也简短回應一下。 任何方法都有利弊,维基的总的方针是要求在决策实践中使用民主方法, 本提案对阁下提出的两个矛盾好像是不错的平衡,也更符合维基的总的方针
    1. “本案的最危险之处,在于社群(可能是经VP的决议?)要求延长封禁时间。换言之,社群可以要求加刑。幸好维基的最高刑罚是永封“ vs. “管理员错误使用最高刑罚永封,并且忽视社群意见”
    2. “社群舆论…要求管理员处理封禁时,考虑舆论。” v.s. “舆论的迅速变化…自己却可逃过断头台?”
--Gluo88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15:28 (UTC)[回复]

分案處理

要不然就分案處理一下好了。我先這樣分,見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日 (三) 14:43 (UTC)[回复]

第一分案
現行條文

如果你(作为管理员)反对另一个管理员实施的某个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进行讨论。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不成立;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已经不存在了。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反對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明显错误,封禁管理员又不在线,可以解除封禁。解封前务必通知封禁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该用户明显只回退三次。

提議條文

如果你反对管理员对另一用户做出的某项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讨论,该讨论可以在被封禁用户或该管理员的用户讨论页、互助客棧其他區或其他站内你认为合适的地方。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理由不成立;
  • 封禁理由已不存在;
  • 封禁时间太长或太短。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复核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确保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决定明显错误,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又不在线,其他管理员可以解除该封禁。但务必解封之前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进行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

第二分案
現行條文

(原始條文)

如果你(作为管理员)反对另一个管理员实施的某个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进行讨论。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不成立;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已经不存在了。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反對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明显错误,封禁管理员又不在线,可以解除封禁。解封前务必通知封禁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该用户明显只回退三次。

提議條文

如果你反对管理员对另一用户做出的某项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讨论,该讨论可以在被封禁用户或该管理员的用户讨论页、互助客棧其他區或其他站内你认为合适的地方。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理由不成立;
  • 封禁理由已不存在;
  • 封禁时间太长或太短。

如果你不是管理员,可在讨论时请其他管理员复核该封禁,确定是否调整或取消封禁。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复核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确保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决定明显错误,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又不在线,其他管理员可以解除该封禁。但务必解封之前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进行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

現行條文

(第一分案條文)

如果你反对管理员对另一用户做出的某项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讨论,该讨论可以在被封禁用户或该管理员的用户讨论页、互助客棧其他區或其他站内你认为合适的地方。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理由不成立;
  • 封禁理由已不存在;
  • 封禁时间太长或太短。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复核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确保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决定明显错误,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又不在线,其他管理员可以解除该封禁。但务必解封之前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进行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

提議條文

如果你反对管理员对另一用户做出的某项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讨论,该讨论可以在被封禁用户或该管理员的用户讨论页、互助客棧其他區或其他站内你认为合适的地方。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理由不成立;
  • 封禁理由已不存在;
  • 封禁时间太长或太短。

如果你不是管理员,可在讨论时请其他管理员复核该封禁,确定是否调整或取消封禁。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复核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确保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决定明显错误,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又不在线,其他管理员可以解除该封禁。但务必解封之前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进行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

以上。整理一下排版(第一分案)還是好的。第一分案和第二分案是分開的,第二分案是原提案,第一分案是單純的重組排版,請不要混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日 (三) 14:43 (UTC)[回复]

(-)反对:Temp3600對提案理解得很深入,就是修訂案同時可以用來對付一個用戶,例如「A因某事被封鎖了一天」,然後用戶可以提案「A 是千古罪人,應改永封」,提案通過後,管理員就執行共識,永封了A。--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日 (三) 14:52 (UTC)[回复]
@蟲蟲飛請容許我理解你的意見為對第二分案(原提案)的反對意見。第一分案和第二分案是分開的,第一分案是單純的重組排版,沒有第二分案(原提案)的效果,意思與原條文一致。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日 (三) 15:08 (UTC)[回复]

(+)支持 更多支持理由:

  1. 关于上面所说: “另一个相关的问题:社群是否有权利要求公开unblock-zh中的证据,以“查明真相”?如果不容许公开证据,社群何以对相关的封禁案进行全面的讨论?”, 没有全部证据 是对事实认定, 会有一定影响,社群监督和讨论仍然意义很大。比如虫虫飞 被控傀儡案, 虽然社群看不见全部证据, 社群的讨论和监督 保护了社群 任为是合格的并且有贡献很大的管理员。
  2. 关于:“用户觉得不合理,可以自己申诉,不用其他人代劳”, 涉事管理员的个案处理不公正时,不只是应该被处理的编辑的关心问题, 也是维基社区编辑们关心的工作环境问题, 应该从方针上让非涉事编辑们能见到不公正的处理时,能更便利的正式介入。维基社区中,改善看到的不公正处理,同样是非涉事编辑们义务和愿望,帮助相对弱势的普通编辑也是帮助自己, 能有一个公正的工作环境。 对还不到该提请解聘涉事管理员地步时,目前的方针还没有在非涉事编辑们对处理感到不公平时,其它人正式申述的能成功受理了的方法。
  3. 关于:“而且对管理员有意见,应该与管理直接沟通,而不是挂大字报声讨,现在管理员人手已经不足,增加管理员压力,只会令更少管理员愿意做事。”, 目前的提案式由于多个人使用“与管理直接沟通”渠道效果不理想而提出。 关于“更少管理员愿意做事”,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 应该让社区讨论来权衡利弊。
  4. 关于是否应该用民主方法:
    • 尽管上面安忆阁下的评论: “上面说的都有道理,是理想和现实的碰撞,平权、民主和透明是老生常谈的东西了…公正和透明等令人向往的东西太过苛求。” 从理论上都有一定道理,指出民主和集权方式都有各自的一些问题。 平衡利弊,维基选择决策实践中使用民主方法, 应该遵守。
    • 由于任何个人的见解都会带有主观性, 很需要多听一听维基人“同一事宜”的各种不同看法。维基讨论论题很难像形式逻辑的命题,可以靠纯粹的逻辑推理解决。而更像政治论题评判,主要靠充分的讨论, 理解双方论点和理由, 然后靠民意的多数。 这是民主式的方法,虽然不能保证一定正确, 但的确能排除很多的不正确的东西。
    • 特别是有关方针的修改,一定应该让社群能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
  5. 关于: 「A因某事被封鎖了一天」,然後用戶可以提案「A 是千古罪人,應改永封」,提案通過後,管理員就執行共識,永封了A, 本提案没有建议这种方法
    • 请注意,上面Itcfangye已经指出: 本提案不是讨论“封禁权”是否为管理员的专属,而是“申诉权”和“意见权”。
    • 也可以看看: 1. 某 管理員个人主观认为A 是千古罪人,实行永封“ 2. 「A因某事被封鎖了一天」,然後用戶可以提案「A 是千古罪人,應改永封」,提案通過後,管理員就執行共識,永封了A。 比较两者, 在社区监督下进行时,提案通過门槛很高,对被告的保护比 “某管理員个人主观认为 A 是千古罪人,实行永封” 作法好多了。 我也认可上面UT:Sanmosa回答, 本提案作法更符合维基精神。 由于本提案只涉及,“申诉权”和“意见权”,也是对民主和集中一个综合平衡, 很不错的建议。

--Gluo88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16:09 (UTC)[回复]

  • 我阅读了一下Temp3600的意见,他担忧的可能更多是我随手加入的“(封禁的时间)过短”二字。我现拟考虑去掉这两字,将“封禁的时间过长或过短”改为“封禁的时间过长”。Itcfangye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16:55 (UTC)[回复]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我的提案是让非管理员用户有更好的申诉和意见渠道,但最终还是需要另一个管理员来推翻原判决(如果需要推翻的话)。Itcfangye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17:00 (UTC)[回复]
    • 在下也支持: 1.将“封禁的时间过长或过短”改为“封禁的时间过长”, 2. “但最终还是需要另一个管理员来推翻原判决(如果需要推翻的话)”, 觉得这是一个合理平衡利弊的措施。--Gluo88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17:22 (UTC)[回复]
    • 本人意见同Gluo88.本人认为,原案将“封禁的时间过长或过短”改为“封禁的时间过长”之后,就是纯粹的申诉和意见权。--悔晚齋臆語2021年6月3日 (四) 03:40 (UTC)[回复]
      (-)反对新修訂。現行機制是管理員反對某封禁下的流程,但是新修訂卻改成任何用戶均有這樣的權利,而且還可以選擇任何頁面去反對,討論頁也就算了,客棧是要貼大字報嗎?客棧已經有夠多的冗長提案了,沒有空間再賦予一般用戶在方針上能夠隨意聲討管理員的權利。因此,如果一般用戶反對某封禁,當然應該先聯繫實施封禁的管理員,也可以尋求其他管理員的介入。另外,也要知道不是所有用戶都有足夠的能力或經驗去理解管理員的操作,如果容許在客棧等不同頁面隨意聲討管理員的話,對管理員團隊必然造成極大困擾,得不償失。--AT 2021年6月4日 (五) 15:24 (UTC)[回复]
      对阁下回复的意见写在下面。--Gluo88留言2021年6月5日 (六) 11:34 (UTC)[回复]

2021年6月3日修改的提案版本

将“2021年6月3日修改的提案版本”分段, 便于编辑。--Gluo88留言2021年6月5日 (六) 12:24 (UTC)[回复]

目前看来参与讨论的绝大多数用户认为“或过短”三字应当去除。去除“或过短”之后,我将合案和分案版本均列在下,同时加入了一些补充内容:

合案版本
現行條文

如果你(作为管理员)反对另一个管理员实施的某个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进行讨论。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不成立;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已经不存在了。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反對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明显错误,封禁管理员又不在线,可以解除封禁。解封前务必通知封禁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该用户明显只回退三次。

提議條文

如果你反对管理员对另一用户做出的某项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讨论,该讨论可以在被封禁用户或该管理员的用户讨论页、互助客棧其他區或其他站内你认为合适的地方。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理由不成立;
  • 封禁理由已不存在;
  • 封禁时间过长。

如果你不是管理员,可在讨论时请其他管理员复核该封禁,确定是否调整或取消封禁。注意调整或取消封禁的决定必须由管理员做出。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复核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确保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决定明显错误,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又不在线,其他管理员可以解除该封禁。但务必解封之前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或对应日志中进行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

分案版本
  • 第一案
    現行條文

    如果你(作为管理员)反对另一个管理员实施的某个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进行讨论。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不成立;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已经不存在了。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反對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明显错误,封禁管理员又不在线,你可以解除封禁。解封前务必通知封禁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该用户明显只回退三次。

    提議條文

    如果你(作为管理员)反对另一个管理员实施的某个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讨论,该讨论可以在被封禁用户或该管理员的用户讨论页、互助客棧其他區或其他站内你认为合适的地方。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理由不成立;
    • 封禁理由已不存在;
    • 封禁时间过长。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复核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确保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决定明显错误,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又不在线,你可以解除该封禁。但务必解封之前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或对应日志中进行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

    • 第二案
    現行條文

    如果你(作为管理员)反对另一个管理员实施的某个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进行讨论。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不成立;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已经不存在了。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反對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明显错误,封禁管理员又不在线,可以解除封禁。解封前务必通知封禁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该用户明显只回退三次。

    提議條文

    如果你反对管理员对另一用户做出的某项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讨论,该讨论可以在被封禁用户或该管理员的用户讨论页、互助客棧其他區或其他站内你认为合适的地方。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理由不成立;
    • 封禁理由已不存在;
    • 封禁时间过长。

    如果你不是管理员,可在讨论时请其他管理员复核该封禁,确定是否调整或取消封禁。注意调整或取消封禁的决定必须由管理员做出。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复核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确保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决定明显错误,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又不在线,其他管理员可以解除该封禁。但务必解封之前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或对应日志中进行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

    以上。Itcfangye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04:48 (UTC)[回复]

    (-)反对:同意上面U:AT的意見,提案不是單純為了幫其他用戶申訴,而是鼓勵「貼大字報」聲討管理員,可以預期本來已經人手不足,現在還要令管理員動輒得咎,可以預期更加沒有管理員願意處理棘手封禁。--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5日 (六) 05:41 (UTC)[回复]
    認同隨意讓任何使用者貼大字報在各個頁面聲討管理員,這會嚴重影響管理員處理站務的意願。不過我想這個提案的原因是想適度的開放給一些使用者檢視管理員的操作是否合適,我認為這是好的。AT閣下說的「不是所有使用者都有足夠的能力或經驗去理解管理員的操作」我非常認同。~~Sid~~ 2021年6月6日 (日) 04:31 (UTC)[回复]
    目前規定並未有禁止用戶檢查管理員的操作,實際上檢查也是應該的,但這不代表明文規定容許用戶可以在任一頁面大肆聲討管理員的舉動是有意義的,相反一般情況下不應鼓勵這種行為,有問題的話大可告知、尋求覆核、找其他管理員什麼的,單純聲討是沒有意義的,如果要展開解任程序的話那倒又是另一回事。總之,沒有任何理由去鼓勵用戶聲討管理員。--AT 2021年6月6日 (日) 12:57 (UTC)[回复]
    (+)支持 回复User:蟲蟲飛U:AT两位阁下的意見:
    1. 大字报和这里提社群正常讨论应该不是一回事, 参见大字报
    2. 精英专制的优点在决策正确时是高效率, 这点是对的。 但是,精英专制决策错误时, 缺陷是:不但难以纠正,而且损害更大(如:纳粹和前苏共), 特别是对弱势群体。
    3. 该提案的提出,是因为多人在现行方法的框架决问题遇到了困难(提案者和在下及其它非管理员编辑,在客栈不同处也交流过这些困难的案例, 包括和两位阁下交流), 才提出仅是略加一点民主(申述权和意见权而已), 平衡一下。
    4. 不知是否能不但指出民主的缺陷(效率低些),也能考虑精英专制决策错误时的缺陷, 对现行方法的框架决问题遇到的困难,提出对保护弱势群体的改进方法。
    --Gluo88留言2021年6月5日 (六) 11:26 (UTC)[回复]
    1. 根據過往經驗,往往指名道姓的所謂討論,大多都不是正常討論,更多是大字報式的聲討。
    2. 理論上管理員是各自基於方針指引作出判斷,而不是集體決定,因此可以互相制衡,而不會出現您所說的情況。
    3. 由於本身沒有任何規定限制用戶在哪一頁面評論管理員的做法,而實際上管理員在客棧被聲討的例子也多不勝數,不過這不代表應該鼓勵這種行為,甚至是方針化。
    4. 如果哪一位管理員有錯的話,請直接告知其本人或其他管理員,甚至可以考慮提出解任,這與訂立方針容許用戶抨擊管理員的提案不在同一個層面之上,修訂也不會產生所謂保護弱勢群體的效果。--AT 2021年6月6日 (日) 12:48 (UTC)[回复]
    • 谢谢阁下分享看法。想先听听其它人的看法后再回复。
    --Gluo88留言2021年6月6日 (日) 22:16 (UTC)[回复]

    分案Alpha

    不好意思,我認為有需要再將我的第一分案再分案(我這裏叫作分案Alpha好了)。此分案的效果是“你”一字明確為“管理員”,其他意思不變,具體如下:
    現行條文

    如果你(作为管理员)反对另一个管理员实施的某个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进行讨论。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不成立;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已不存在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反對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明显错误,封禁管理员又不在线,可以解除封禁。解封前务必通知封禁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该用户明显只回退三次。

    提議條文

    如果管理员(非被封禁者本身)反对另一管理员对某一用户施行的某项封禁,请与该施行封禁的管理员联系并讨论,该讨论可以在被封禁用户的用户讨论页、该施行封禁的管理员的用户讨论页、互助客棧其他區,或其他站内该反對封禁的管理员认为合适的地方。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理由不成立;
    • 封禁理由已不存在。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复核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确保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决定明显错误而实施封禁管理员又不在线,其他管理员可以解除该封禁。但务必解封之前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进行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0日 (四) 14:07 (UTC)[回复]

    • (?)異議:上面u:AT已經說了不要貼大字報,有意見直接在討論頁討論就好了。條文中的「互助客棧其他區」及「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进行说明。」都應刪去,不應鼓勵「貼大字報」的不良風氣。--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11日 (五) 13:37 (UTC)[回复]
      「如果封鎖明顯錯誤,封鎖管理員又不在線,你可以解除封鎖。解封前務必通知封鎖管理員並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說明。」/「如果封鎖決定明顯錯誤,而實施封鎖的管理員又不在線,其他管理員可以解除該封鎖。但務必解封之前通知實施封鎖的管理員並在互助客棧其他區進行說明。」上面的條文是既有規定,這樣做的目的是讓社羣監察潛在的管理戰發生的可能性。在此情形下,不容許解封的管理員在客棧通知實施封鎖的管理員是不合理的。@AT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2日 (六) 00:54 (UTC)[回复]
    • “貼大字報”和“車輪戰”沒有因果關係,而且就算現行條文有這句,在實際操作時,沒有管理員那麼無聊解封後,走來客棧“貼大字報”聲討其他管理員,所以無用和有問題的條文應該刪去。--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12日 (六) 01:09 (UTC)[回复]
    我要求你不要擅自隨意揣測AT的意思,我還在等他澄清。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2日 (六) 10:52 (UTC)[回复]
    雖然目前規定是「解封前務必通知封鎖管理員並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說明。」,但是實際操作上根本沒有任何管理員在解封的同時在客棧作出說明,甚至通知實施封禁管理員的情況本身也不多。因此,基於實際情況而言,建基於現行規定的新方案必然地不切合目前的實際情況,如果要作出修訂的話,方案應該切合實際情況,例如如果社群確認解封需要作出通知的話,可以建議解封時ping或循任何途徑知會實施封禁的管理員之類的,而不是將一些可能已經不合時宜的規定上的處理手法進一步擴大。--AT 2021年6月12日 (六) 12:46 (UTC)[回复]
    好,我瞭解你的意思了,我可以基於分案Alpha再提出分案Beta。但是我對於蟲蟲飛經常隨意揣測別人的意思的行徑感到非常困擾,我認為別人的意思應該由別人自己解釋,望關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2日 (六) 14:42 (UTC)[回复]
    sanmosa顯然是沒有認真閱讀留言,才會有這樣的誤會,請sanmosa重新認真閱讀上面的所有留言。--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13日 (日) 02:23 (UTC)[回复]
    我認為你這句話留給你自己更為適合。我現在確然感到非常困擾。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3日 (日) 04:48 (UTC)[回复]
    如果您無法舉證,請您停止胡亂指責別人。--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13日 (日) 04:57 (UTC)[回复]
    但現在我非常困擾的感覺是真實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5日 (二) 05:45 (UTC)[回复]

    分案Beta

    現行條文

    如果你(作为管理员)反对另一个管理员实施的某个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进行讨论。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不成立;
    • 封禁该用户的理由已不存在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反對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明显错误,封禁管理员又不在线,可以解除封禁。解封前务必通知封禁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该用户明显只回退三次。

    提議條文

    如果管理员(非被封禁者本身)反对另一管理员对某一用户施行的某项封禁,请与该施行封禁的管理员联系并讨论,该讨论可以在被封禁用户的用户讨论页、该施行封禁的管理员的用户讨论页或其他站内该反對封禁的管理员认为合适的地方。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封禁理由不成立;
    • 封禁理由已不存在。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复核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确保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发邮件。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已離開維基百科,應交由行政員處理。

    如果封禁决定明显错误而实施封禁管理员又不在线,其他管理员可以解除该封禁。但务必解封之前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

    以上。@AT蟲蟲飛Temp3600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2日 (六) 14:42 (UTC)[回复]

    我认为第一段新加的都是废话,倒数第二段的“反對該封禁”与上文有连续性,这些不用改动。其他修改没意见。--Lt2818留言2021年6月12日 (六) 17:03 (UTC)[回复]
    @Lt2818我認為兩段的內容有些不同:前者是通用程序,只要求有意圖盡聯繫並討論的義務;後者是不限期封鎖專用程序,要求必須聯繫得到對方。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3日 (日) 04:51 (UTC)[回复]
    我只反对把“反对”改成“复核”;加“确保”没问题。--Lt2818留言2021年6月13日 (日) 06:01 (UTC)[回复]
    (+)支持:同意lt2818君的意見,第一段的“廢話”可以刪去,第二段很不錯,如果把通知封鎖管理員也刪去則更好,因為您通知封鎖管理員,他反對解封,可能令用戶獲得解封的機會減小了。--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13日 (日) 00:35 (UTC)[回复]
    不可把「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員」刪去,原因是避免管理戰,並對當初实施封禁的管理員予以尊重。管理戰的後果我相信大家也很清楚。另一方面,封鎖和解除封鎖本身也需要慎重。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3日 (日) 04:51 (UTC)[回复]
    我認為如果要改的話,至少應該考慮改成「解封前或解封後通知實施封鎖的管理員」,這樣比較切合實際情況。另外,這種情況的前題是「如果封鎖決定明顯錯誤」,換言之如果並非明顯錯誤,那是不是代表不用通知?這次修訂要考慮的事項其實非常多,例如有沒有需要通知或什麼情況下需要通知,有需要的話在什麼時候通知和怎樣通知,這種通知是否具備強制性?當接獲通知後如果實施封禁管理員依然主張封禁的話,到時候應該要怎樣處理?又或者反過來實施封禁的管理員主動要求其他管理員解封時不用另行通知的情況要如何處理等等,這些都是需要進行深入討論。--AT 2021年6月13日 (日) 09:05 (UTC)[回复]
    开一个封禁争议通告版呗,AT所言实际上没人做不代表不应做,懒病不可惯。->>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09:40 (UTC)[回复]
    您說得對。--AT 2021年6月15日 (二) 02:59 (UTC)[回复]
    (?)異議:用戶有異議就提封禁申訴,沒必要弄一個爭議通告版,增加不必要的爭議。--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13:23 (UTC)[回复]
    因为一旦出现争议,很大可能是对您不利,您当然觉得不必要。->>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6月22日 (二) 02:28 (UTC)[回复]
    這個提案是討論方針修訂,請Ohtashinichiro就方針提出意見;如果Ohtashinichiro是對我有意見,歡迎Ohtashinichiro到我用戶討論頁交流,謝謝﹗--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2日 (二) 03:03 (UTC)[回复]
    我只是就您的“异议”发表一些推理意见,如果您的言论与修理方针有关,那么我的回复显然也有关,如果您的言论与修理方针无关,那么也请您自行划去无关文字。->>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6月30日 (三) 05:07 (UTC)[回复]

    修改WP:編輯禁制方針,新增“解除禁制”一節

    原标题为:修改WP:编辑禁制,新增“解除禁制”一节

    暂时折叠

    考虑到编辑禁制方针根本没有详细的解除禁制的指引,现提议参照WP:BLOCK新增如下条文:

    現行條文

    例外

    被禁者要求闡明禁制範圍,或提出禁制上訴不得在编辑禁制之限。上訴者应使用{{Unban}}模板於其用户討論頁上訴。

    提議條文

    例外

    被禁者要求闡明禁制範圍,或提出禁制上訴不得在编辑禁制之限。

    ……

    解除禁制 解除禁制可以有許多種原因,包括:有管理員認為禁制不妥當、更改禁制設定及發現有用戶被錯誤禁制,被禁制的使用者可以透過{{Unban}}進行申訴,讓執行禁制管理員以外的管理員重新審理。

    現行條文

    (无)

    提議條文

    禁制申訴 如被禁制用戶認為禁制並不合理或有所疑問,可要求管理員或社群對禁制作出覆核。如要提出覆核,請把{{Unban}}連同對禁制決定的疑問或要求複審的理由(詳細請參照模板的使用說明)置於自己用戶討論頁頂並於頁中展開討論。模板會把用戶分入Category:封禁及禁制申诉中讓其他用戶得悉。

    進行覆核的管理員必須不是對該用戶作出禁制的管理員,以避免利益衝突。

    覆核後結果應加入模板中,顯示此複審已完成。如確認禁制屬於不適當,需在解禁原因中說明,並移除被禁制用戶的對話頁中相關的禁制通知。用戶如仍不服裁決,可在新的模板加入新的理據繼續上訴。而先前負責複審該禁制的管理員不應負責複審其後再次提出的覆核申請。

    此外,所有禁制均可使用電郵申請覆核,所有郵件均應寄到封禁申訴專用電郵列表。如打算提交與閣下私隱有關的資料,也建議使用電郵方式提交。

    注意︰如被禁制用戶濫用申訴渠道,可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及/或使用郵件功能,以避免重複的無理申訴影響維基百科運作。

    如果你反对某个禁制 如果你反对管理员对其他用户的某项禁制,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讨论,该讨论可以在被禁制用户或该管理员的用户页、互助客棧其他區或其他站内你认为合适的地方。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个:

    • 禁制理由不成立;
    • 禁制理由已不存在;
    • 禁制时间太长。

    如果你不是管理员,可在讨论时请其他管理员复核该禁制,确定是否调整或取消禁制。

    如果禁制决定明显错误,而实施禁制的管理员又不在线,其他管理员可以解除该禁制。但务必解禁之前通知实施禁制的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棧其他區或对应日志中进行说明。明显错误禁制如:禁制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

    更改禁制設定 需要更改禁制設定的情況一般只有兩種:若被禁制用戶被發現涉及其他需要被禁制的行为,管理員會透過更改禁制設定來避免進一步的扰乱;禁制原因有誤,管理員需要重新輸入正確的禁制原因。

    若编辑禁制通过部分封禁实施,MediaWiki系統允許在不解除禁制的大前提之下更改封禁,只需要在用戶頁再次點選封禁按鈕即可,舊有設定會繼續顯示;若禁制原因時有誤,管理員也會透過此程序來重新輸入正確的禁制原因,但原先輸入的禁制原因仍會在封禁紀錄顯示。若编辑禁制通过其他手段实施,则应相应修改这些手段。

    現行條文

    紀錄 管理員實施編輯禁制後,應同時更新维基百科:編輯禁制紀錄。如果該禁制是以部分封鎖功能方式實行,其執行動作將被封鎖日誌自動紀錄,但管理員仍應在編輯禁制紀錄上記錄

    提議條文

    紀錄 管理員實施、更改或解除編輯禁制後,應同時更新編輯禁制紀錄。如果該禁制是以部分封鎖功能方式實行,其執行動作將被封鎖日誌自動紀錄,无需在編輯禁制紀錄页面上另行记录

    以上。--悔晚齋臆語2021年5月30日 (日) 15:06 (UTC)[回复]

    (+)支持。~~Sid~~ 2021年5月30日 (日) 15:28 (UTC)[回复]
    (+)支持。--TNLHK (Talk) 2021年5月31日 (一) 11:56 (UTC)[回复]
    建議刪除「但管理員仍應在編輯禁制紀錄上記錄。」日誌已經有紀錄的事項沒必要重複寫入編輯禁制紀錄,非常麻煩。--AT 2021年5月31日 (一) 12:43 (UTC)[回复]
    已经更改为“创建或更改记录”,避免出现每笔禁制更改都需要记录的情形。这一条主要是考虑到部分编辑禁制以过滤器或口头形式执行,没地方找封禁日志。--悔晚齋臆語2021年5月31日 (一) 13:23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連通過封禁而實現的禁制(或應稱為部分封禁)也沒有寫入編輯禁制紀錄的必要,其他像過濾器什麼的可以照樣寫進編輯禁制紀錄,部分封禁已有封禁日誌作為紀錄,沒必要重複多寫一次。--AT 2021年5月31日 (一) 14:15 (UTC)[回复]
    理解了,已经修改部分表述。--悔晚齋臆語2021年6月1日 (二) 00:11 (UTC)[回复]
    (+)支持。--Gluo88留言2021年6月1日 (二) 19:06 (UTC)[回复]
    留意到上面的討論串中出現一些意見。我建議與上方的討論進行聯動,如果該討論最後的結果認為“如果你不是管理員,可在討論時請其他管理員覆核該封鎖,確定是否調整或取消封鎖”並不合理,此提案中的“如果你不是管理員,可在討論時請其他管理員覆核該禁制,確定是否調整或取消禁制”一句也聯動取消;該討論中含“如果你不是管理員,可在討論時請其他管理員覆核該封鎖,確定是否調整或取消封鎖”句的提案獲公示或決定不通過時,此提案在同時符合WP:7DAYS的前提下方可開始公示。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日 (三) 14:49 (UTC)[回复]
    • 上下兩案涉及普通用戶的部分,都可以整理為一句話:「普通用戶是否有權力,通過WP:7DAYS或其他方式達成的社群決議,指令管理員執行、修改、取消封禁?」--Temp3600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14:58 (UTC)[回复]
      @Temp3600請留意我對上面的討論串的提案進行了分案處理。我認為上面的討論串的提案和這裏的討論串的提案中產生你在上方留言中所提及的效果的其實只有「如果你不是管理員,可在討論時請其他管理員覆核該禁制,確定是否調整或取消封鎖(禁制)」一句,因此如果該句以外的部分沒有任何其他的問題的話,我不建議全案推倒。我會建議就該句與該句以外的部分分開討論。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日 (三) 15:11 (UTC)[回复]
      在下理解,所涉及的提案不是: "普通用戶是否有權力,通過WP:7DAYS或其他方式達成的社群決議,指令管理員執行、修改、取消封禁? "。 请注意,上面Itcfangye已经指出: 本提案不是讨论“封禁权”是否为管理员的专属,而是“申诉权”和“意见权”。--Gluo88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17:50 (UTC)[回复]
      @Temp3600即使是我的提案,最终也是需要管理员来复核封禁或禁制,并由管理员决定是否修改或取消的。普通用户的工作是指出封禁或禁制的不合理之处。Itcfangye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00:46 (UTC)[回复]
      @temp3600itcfangyesanmosagluo88我昨晚思考了一夜,认为“(认为封禁时间)过短”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没有上诉还加封禁期的道理,诚然如temp3600所言。本案中,已经将“封禁的时间过长或过短”改为“封禁的时间过长”。本人认为,删去这一句之后,本案所涉及问题就是纯粹的申诉和意见权。--悔晚齋臆語2021年6月3日 (四) 03:39 (UTC)[回复]
      同意悔晚齋閣下的看法。 --Gluo88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12:51 (UTC)[回复]
      詳細的回應留在上方寫。總的來說,是要介定這個「申诉和意见权」到底有幾大,這項權力與原有的制度(如ANM的討論版、被封禁用戶的討論頁中的求情)之間的關係。--Temp3600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15:00 (UTC)[回复]
    • 社群并不一定是一个理性的角色——尤其是存在拉帮结派的现象时。可以回顾一下守望者爱孟事件的前后经过。--GZWDer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15:42 (UTC)[回复]
      如果你真的觉得对守望者爱孟的封禁是合理的话,我无话可说。--悔晚齋臆語

    根据实际情况,暂时折叠本讨论,直到上方有关封禁方针的讨论告一段落。--悔晚齋臆語2021年6月4日 (五) 08:49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直到有关封禁方针的讨论告一段落。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设置新的保护类型

    维基百科部分条目被IP破坏者亦有,如直接半保护,可能影响到非自动确认用户进行正常编辑(如果它们不会提起编辑请求),遂提议设置此保护类别。

    图标 命名 简介
    注册用户保护 受到此保护的页面只有注册用户(不论是非新用户,确认用户或自动确认用户)可以编辑。

    --CreeperDigital1903 2021年6月7日 (一) 12:07 (UTC)[回复]

    (-)傾向反對蛤,才50就自確了啦。--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7日 (一) 12:34 (UTC)[回复]
    我觉得不一定,我从新用户变成自动确认花了快一个月。50说少也不算少了,又不是英维只要10次。问题是这在技术上能否实现,以及是否真的有“IP用户进行破坏但新用户不会”的情况。--Milky·Defer 2021年6月7日 (一) 13:19 (UTC)[回复]
    如果要這樣做的話,那必須將自動確認用戶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可以把要求提升到與對Tor用戶的要求一樣,都是註冊達90天並編輯達100次)。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8日 (二) 03:11 (UTC)[回复]
    這個級別絕不應用於取代目前的半保護。七日確認機制是阻止即興破壞者的利器。--Temp3600留言2021年6月8日 (二) 08:00 (UTC)[回复]
    @Temp3600或許把註冊用戶保護、原一般半保護(註冊滿一週用戶保護)和原Tor半保護(新半保護)當成3個並行的層級也可。我只是感覺現時zhwiki的自動確認用戶的要求真的有點低而已。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8日 (二) 14:09 (UTC)[回复]
    如果真得需要那麼多保護級別,或許用AF即可。--銀河市長☎️2021年6月9日 (三) 08:15 (UTC)[回复]
    話說我真的無法理解為什麼wp:right申請「確認使用者」需要有「自動確認使用者」--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6月8日 (二) 05:33 (UTC)[回复]
    用来给老用户开合规的分身账户,例如进行涉及确定用户权限的技术测试。——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6月8日 (二) 12:05 (UTC)[回复]
    不是自确亦可申请。--Hamish with w. 2021年6月8日 (二) 14:15 (UTC)[回复]
    又被半保護了--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6月10日 (四) 03:38 (UTC)[回复]
    @Jonathan5566其他版請-- Sunny00217  2021年6月12日 (六) 04:35 (UTC)[回复]
    (-)傾向反對功效不大-- Sunny00217  2021年6月9日 (三) 09:08 (UTC)[回复]
    (-)反对。—MintCandy♫ 欢迎参加浙江专题 台州专题 2021年6月10日 (四) 05:04 (UTC)[回复]
    (-)反对,没有太大作用。--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15:39 (UTC)[回复]

    引入延伸確認保護

    延伸確認保護還比較值得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6月10日 (四) 09:47 (UTC)[回复]
    上面说的有道理。--安忆Talk 2021年6月10日 (四) 13:33 (UTC)[回复]
    (▲)同上,XC權更值得討論。--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10日 (四) 14:13 (UTC)[回复]
    (▲)同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18日 (五) 13:40 (UTC)[回复]
    (+)支持 2021年6月19日 (六) 23:31 (UTC)[回复]

    初步提案如下: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延伸確認權限條件
    1. 帳號已註冊3個月。
    2. 已經編輯條目空間500次。
    3. 符合條件後,系統自動授權。
    延伸確認權保護
    1. 只能由延伸確認用戶編輯。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04:14 (UTC)[回复]

    (-)傾向反對Wikipedia:常年提案#扩展确认用户:沒有充分理由證明延伸確認使用者比自動確認使用者更適合進階編輯-- Sunny00217  2021年6月20日 (日) 07:07 (UTC)[回复]
    鑒於剛才有人抗議其實是覆蓋編輯表示不滿,我就畫掉反對了((([開玩笑的]-- Sunny00217  2021年6月20日 (日) 07:24 (UTC)[回复]
    (+)支持,不過可以參考目前的自動確認使用者設立權限申請及除權,還有保護方針可以同時跟進條文「當出現自動確認使用者編輯戰或半保護時仍無法有效的保護條目管理員即可提高至延伸確認保護」。~~Sid~~ 2021年6月20日 (日) 07:16 (UTC)[回复]
    (▲)同上,但固然前提是參與編輯戰的用戶並非延確用戶 --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07:46 (UTC)[回复]
    Wikipedia:常年提案#擴充確認用戶的「未通過原因」的回應:不應將設立延確用戶視為進行「進階編輯」或「解決爭議」的手段。設立延確應是減少高風險頁面的破壞,而非如該頁所述「編輯全保護頁面」等操作(這個不是延確的工作)。延確應配合設置藍鎖作為破壞行為的防範手段而非爭議編輯的處理手段。編輯爭議/編輯戰的行為依然應該以金鎖處理(尤其為政治議題)。現行確實有銀鎖的編輯戰保護,以藍鎖作為防止爭議的保護手段的考量應與銀鎖編輯戰保護相似。--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07:38 (UTC)[回复]
    為甚麼要用一堆xx鎖的非正式用語! -- Sunny00217  2021年6月21日 (一) 00:00 (UTC)[回复]
    隨便啦wwwwww--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02:27 (UTC)[回复]
    感觉只不过是将自动确认用户的难度延后到ex确认用户的难度吧,并不能根本破坏防范的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6月21日 (一) 03:21 (UTC)[回复]
    刷500比刷50難啊,還要90天。--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05:51 (UTC)[回复]
    (-)反对,延伸确认保护主要针对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在解决编辑战方面没有太大作用。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没有足够条件引入延伸确认保护。--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15:33 (UTC)[回复]
    閣下哪裏來「延確保護必定需要協助解決編輯戰」的說法?延確用來保護高風險頁面或模板正合適,高編輯戰風險也不會拿延確來保護而是全保護了啊。--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2日 (二) 02:21 (UTC)[回复]
    中文维基百科有半保护和模板保护就足够了,我看了一下外文版方针,延伸确认保护仅用来保护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2日 (二) 16:42 (UTC)[回复]
    這樣的話確實和模板保護有點重複。我有個反建議:延伸確認保護可以拿來處理人事任免投票資格@Lanwi1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1:18 (UTC)[回复]
    (?)疑問 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是要把延伸確認資格從500次編輯拉伸到1500或3000次編輯嗎?—-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7日 (日) 01:56 (UTC)[回复]
    可以把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第一條的「編輯100次或以上」改為「延伸確認資格」,其他維持不變。--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02:19 (UTC)[回复]
    (+)支持User:蟲蟲飛案。 --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7日 (日) 02:26 (UTC)[回复]
    把延伸確認資格從500次編輯拉伸到1500次或3000次編輯是可行的,甚至如果技術允許的話,可以讓系統自動判別用戶是否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然後為符合資格者自動授權延伸確認用戶,授權後不符合資格者自動除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2:34 (UTC)[回复]
    太高了,这最终会过度妨碍想编辑的人。有些职业维基人[開玩笑的]一周不到就可以三千,但非职业维基人[開玩笑的]想要达到千次以上都会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可能半年,可能一年,总之太长了。--安忆Talk 2021年6月27日 (日) 03:41 (UTC)[回复]
    不然一樣維持500次,然後把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第ー條的「編輯100次或以上」改為「延伸確認資格」,其他維持不變,則是變成將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第ㄧ條改成500次。--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7日 (日) 03:48 (UTC)[回复]
    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完全可以計票時審核(就是目前的方式),不需要依賴任何技術上的使用者群組啊(不用為了這個資格建立使用者群組的意思)?--Xiplus#Talk 2021年6月27日 (日) 04:35 (UTC)[回复]
    這樣做可以直接省去計票審核的程序,因為不符合資格者自己也投不了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8日 (一) 00:23 (UTC)[回复]
    現在計票審核也沒多難,都有工具幫助了;前面提的延伸確認資格根本無法完全涵蓋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技術上根本無法計算「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3個月內至少有一次編輯」),無法省去計票審核的程序;沒有資格者應該還是能發表意見,不可能用保護功能。--Xiplus#Talk 2021年6月28日 (一) 02:04 (UTC)[回复]
    @Sanmosa延伸确认保护也不能处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只能处理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16:02 (UTC)[回复]
    @Lanwi1抱歉,我完全不同意你的看法。中文維基百科不是英文維基百科的中文版,如果中文維基百科的社群共識決議對延伸確認保護有另類的用法的話,那這種另類的用法仍然是可行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8日 (一) 00:23 (UTC)[回复]
    @Sanmosa除了英文版,法文版和日文版也实施延伸确认保护,都是防破坏,若有另类的用法会脱离本来的目的。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没有如问题编辑频繁发生之类的足够背景支持引入延伸确认保护。--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19:22 (UTC)[回复]
    @Lanwi1我有一个疑问:您认为共产主义现在能否永久半保护(近半年约被破坏了10次以上)?如果说这个是意识形态,那么性交(现在被半保护了约10年)和同性戀呢?从目前中维鼓励一切用户进行编辑的角度来说这些条目确实都不应该半保护,但是过去几个月的经验/历史记录很明显显示出如果不半保护还会继续有破坏,但如果引入了扩展保护,很明显这几个条目就适合进行长期半保护了。当然,对应的原本很有争议的条目自然可以上升至扩展保护,但是如果只有半保护和全保护的话,至少我认为情况是比较尴尬的。--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29日 (二) 11:28 (UTC)[回复]
    条目共产主义现在不需要永久半保护的原因是未受到频繁破坏。扩展保护仅用于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我还认为需要永久扩展保护的基本上都是被LTA破坏的半保护页面,若以针对LTA突破半保护为由引入扩展保护,我表示支持。另外日文版引入扩展保护的背景就是有些LTA喜欢突破半保护,本地只有影武者喜欢突破半保护……--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9日 (二) 20:45 (UTC)[回复]
    @Lanwi1您能否大致给出您心目中频繁的标准?在我看来在一个大部分科学类条目两三年没人写的地方,某个条目半年被破坏了接近10次绝对达到频繁的标准了。另,看了一下英维,的确您说的有道理,不过英维同样对波兰种族主义阿以冲突这类高争议但应该没有LTA的条目进行了扩展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7:16 (UTC)[回复]
    基本上是短期內密集破壞,因此長期又零星的破壞就處於臨界情況,我無法直接說一律保護或不保護,要按個案判斷,但若是冷清的條目導致看起來編輯全是破壞,那或許會被保護。--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08:01 (UTC)[回复]
    不同意引入擴展保護會讓「這幾個條目就適合進行長期半保護」,引入比半保護層級還高的擴展保護不應該變相讓半保護的標準放鬆,如果您認為半保護的標準應該放鬆,您應該提議社群變更半保護標準,而不是透過引入擴展保護來解決。--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01:23 (UTC)[回复]
    @Xiplus我知道,但这更多不是标准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欢迎指出错误),排除掉全保护外只有半保护和不保护,管理员在遇到已被轻至中度破坏的争议条目由于只有这两个选项,自然会更倾向于不保护,让其他编者去自行回退掉破坏的编辑(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可是中维的标语),而非进行半保护(但是从实用主义角度来说,我个人认为这并非好事,这样反而浪费了人力去维护本可以不存在的破坏,如果进行了半保护,原本要贡献的编者可以在讨论页请求编辑保护条目,而原本的破坏者的破坏也就自然留在了讨论页,而非条目页)。但如果有了扩展保护,管理员就更自然地会考虑短时进行半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7:16 (UTC)[回复]
    全面全保護就再也不會有破壞了,但這是不可能的,所以保護跟開放只能取得一個合適的平衡。「擴展保護,管理員就更自然地會考慮短時進行半保護」,我不會,所以我才無法理解引入擴展保護的目的,要達成你的目的只能引入一個比半保護層級還低的保護。--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07:52 (UTC)[回复]
    @Xiplus我懂all or nothing的问题,但说实话单从结果来看确实是很多英维半保护且中维(我认为)也应该半保护的条目没有半保护,比如上面那几个例子,如果您认为这不是扩展自确的原因,欢迎您说说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中维更不倾向于半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8:25 (UTC)[回复]
    英維破壞量更多,自動確認門檻較低。這是一般性原因,不是針對前面您提的條目。--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13:05 (UTC)[回复]
    (+)支持设立甚至拔高门槛,wikiscan上的数据显示每月活跃自确至少约占每月活跃用户数的6%~7%,今年上半年至少应有超过2700名自确用户进行过编辑,最近更改的筛选栏中也有对初学者和有经验的编者的区分。是,某些条目生来就是有争议的,这些条目的编辑战可能确实没法避免,但至少设立更高门槛的自确可以让想要参与这些条目的人进一步学习中维的规则和过去的案例,而且引入扩展自确之后也可以对一些有相对较少争议(但总体上仍有较大争议)的条目上半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27日 (日) 16:27 (UTC)[回复]
    编辑数与学习规则毫无关联。->>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6月30日 (三) 04:59 (UTC)[回复]
    @OhtashinichiroYes, but actually NO. 是,这两者是没有直接关系。但大多数编者的条目编辑水平和辨别来源的水平最终还是在编辑的过程中提升的,您不能指望一个不懂维基语法的新手在中维这种左侧栏里没有“学习如何编辑”的地方一开始就懂如何将他主观想写的东西写出来并引出来源,更别提去辨别来源是否可靠,是否是主流观点了。这么说可能有点太泛泛而谈了,您不妨回想一下您刚开始写维基百科的时候写的条目是什么水平而现在又是什么水平(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您找找您早期的编辑)。--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7:16 (UTC)[回复]

    加入對生者傳記的定義

    建議:

    生者傳記是在世人物的傳記內容(不論其處於哪個條目),會影響到真實人物的生活。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1年6月21日 (一) 05:39 (UTC)[回复]
    @Emojiwiki你現在是要?-- Sunny00217  2021年6月21日 (一) 10:36 (UTC)[回复]

    AFD朴素化

    反正AFD不计票,像英维那样保留加粗就好了,不必用模板(○)保留。--Fire Ice 2021年6月25日 (五) 15:20 (UTC)[回复]

    您的提議真好,但也要像英维那样刪除加粗就好了,不必用模板(×)删除。--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6日 (六) 05:24 (UTC)[回复]
    有何不可。甚至加粗也不必。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1:16 (UTC)[回复]

    已存檔的討論見此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_(技术限制)#将Wikipedia:命名常规 (技术限制)列为指引

    跟本案同期且相關之提案《將WP:命名常规_(音乐)列為指引都通過了,而本案卻被存檔了。關於Wikipedia:命名常规 (技术限制)命名常规 (音乐)有部分引用此規範。因此因应命名常规 (音乐)已經列为指引,而该拟列指引所包含“符號使用”一节涉及维基百科的客观技术限制,故拟将命名常规 (技术限制)列为指引。由於還沒 公示就被機器人存檔,經查,存檔之前,從討論提出的2021年5月26日 (三) 15:09 (UTC)到機器人存檔的2021年6月7日 (一) 08:14 (UTC)經過的12天中,基本上也達成列為指引的初步共識的最低標準,且討論中,偏向反方的意見皆已由支持方回應,同時,在存檔前的最後發言時間為2021年5月27日 (四) 03:44 (UTC),到存檔時的2021年6月7日 (一) 08:14 (UTC)已超過一周,可以視為「自最後發言已逾時一周」,因此根據WP:7DAYS已經達捯可以準備開始公示的門檻。由於還沒 公示就被機器人存檔,因此,這邊再提交一次,現就這個版本提案公示七天。--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6日 (六) 14:13 (UTC)[回复]

    为关注度指引增设“关注度准则之意义”一节

    • 问题的提出:本站现行关注度指引虽指明“如果一个主题得到了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並且这些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则可假定该主题或符合独立条目的收录标准”,然而,无论是来源的可靠性、独立性、介绍的有效性,都不是简单非黑即白的概念。究竟多少介绍可谓深入,多有声誉可谓可靠,都没有明确客观的标准。本人多次从站内外渠道接到过部分用户对该指引的投诉。为减小这种模糊性,并引导参与关注度讨论的编者从条目编写的角度考虑问题。拟依英文站现行关注度指引中"Why we have these requirements"的内容,结合本地条文,为本地关注度指引增设“关注度准则之意义”一节,如下所示:

    关注度准则并非为条目收录人为、任意地划定的一道门槛——毕竟,维基百科并非印刷品,无限制条目数量之必要。关注度准则设立的初衷,乃是为了确保,为每个符合该准则的主题,皆有可能撰写一篇符合内容方针的合格百科全书条目。具体而言:

    准则 意义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需包含对条目主题的有效介绍。 确保在不进行拼凑来源原创总结的前提下,能够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基本完整的条目,而非难以扩充的简单定义只言片语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为可靠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满足可查证性要求,非通篇流言蜚语、虚假资讯、原创研究琐细信息的条目。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为独立于主题实体的第三方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非广告文宣严重偏颇的条目。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不宜为第一手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满足非原创研究方针中“应主要依赖二手来源”要求的条目。
    多方来源更受欢迎。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中立持平、兼顾多方观点的条目。
    关注度准则的满足应视作为某一主题撰写独立条目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在特定情况下,对于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亦可能有更好的呈现方式(例如,合并至母主题的条目中加以介绍)而无需独立成文。关注度准则并不为此等建设性的编辑行为设下限制。

    运用关注度准则衡量条目主题的关注度时,请编者以上列目标为先,合理把握尺度。

    意见区

    该增订妥否?请社群审议。--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7日 (日) 18:51 (UTC)[回复]

    (-)反对提案有多處與現行條文相牴觸及矛盾:
    1. 第一、二、四、五點與現行條文重複,沒必要再贅述。
    2. 現行條文的「獨立於第三方」是指主題和來源「利益衝突」,包括但不限於付錢打廣告,現行條文比修訂條文較好,也更符合方針精神。
    3. 現行合併的最合理理據是關注度不足及主題重複,提案卻以模糊的標準「更好的呈現方式」來增加合併的藉口,與現行條文也相牴觸及矛盾。
    4. 本站GNG門檻已經很高,提案是把GNG的門檻再次提高。
    5. 我經常收到用戶投訴,現在已經有不少用戶熱血提刪,胡亂提刪本來已經符合關注度的條目;而且無故提高關注度門檻會令現存的條目也要刪去。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23:00 (UTC)[回复]
    (:)回應@蟲蟲飛
    1. “第一、二、四、五點與現行條文重複,沒必要再贅述”:该修订旨在解释现行条文存在的意义,自然在表述上力求与现行条文一致。现行条文只是孤立地叙述“独立可靠来源有效介绍”等等要求,而该修订则在解释这其中每一个限定的意义乃至所预期达成的目标。
    2. “現行條文的「獨立於第三方」是指主題和來源「利益衝突」,包括但不限於付錢打廣告,現行條文比修訂條文較好”:现行条文的表述是“並且这些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本案在“准则”部分采用的表述是“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为独立于主题实体的第三方来源”,并指出该修订的目标是为了避免出现“广告文宣”和“严重偏颇”的问题,并未有限于“广告”的情形。本人看不出该份说明中的表述与现行条文有何冲突之处。
    3. “現行合併的最合理理據是關注度不足及主題重複,提案卻以模糊的標準「更好的呈現方式」來增加合併的藉口,與現行條文也相牴觸及矛盾。”:该条来自于现行条文中“意味着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只构成必要条件,而不能保证某主题一定能收入维基百科。即使某个主题符合上述标准,编者们也有可能达成共识,认为不应该为其另立一篇条目”一条,在表述方式上与该条相一致,未见抵触和冲突之处。
    4. “本站GNG門檻已經很高,提案是把GNG的門檻再次提高”:这不是事实。由以上分析可知,本修订相当于为现行GNG条文作一个“法律解释”,而没有对GNG的门槛进行大幅度的提高或降低。
    5. “我經常收到用戶投訴,現在已經有不少用戶熱血提刪,胡亂提刪本來已經符合關注度的條目;而且無故提高關注度門檻會令現存的條目也要刪去。”:恰恰相反,本案第一句即阐述“关注度准则并非为条目收录人为、任意地划定的一道门槛——毕竟,维基百科并非印刷品,无限制条目数量之必要”,并在最后要求编者“以上列目标为先,合理把握尺度”。这反而有利于抑制您所述的这种不顾条目实际“热血提删”的行为,而非助长之。--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2:17 (UTC)[回复]
    (?)異議
    1. 請看一下現行條文吧,除了正文,還有註腳,基本上您要解釋的東西,方針都已經有記述,不用再重複。
    2. GNG的「來源獨立於主題」是意思避免「利益衝突」,詳見註腳四,這也符合方針精神,因為如果是媒體自己訪問自己員工或老闆,或者您付錢打廣告,這就不能反映您因為有知名度而受到訪問,而是因為您和媒體有關係。但您改為「廣告」,就和方針精神有差異,而且範圍擴大了。前者是找證據證明來源與主題「有沒有關聯」或「利益衝突」,但後者就在考究一篇專訪文章的語句是否中立問題,而且這個標準是很主觀,而且專訪語句與「來源獨立於主題」是沒有關係的。
    3. 提案聲稱「本修訂相當於為現行GNG條文作一個「法律解釋」」,但實際上對來源及合併要求都提高了門檻,提案既以「釋法」為目的,但實際卻提高了GNG要求,因此提案已經不成立。
    4. 「抑制您所述的這種不顧條目實際「熱血提刪」的行為」也不成立,詳見上面幾點論述。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02:47 (UTC)[回复]
    @蟲蟲飛(:)回應
    1. “基本上您要解釋的東西,方針都已經有記述”并不是事实。以本人引入的第一条解释为例,其指出,“有效介绍”是为了在不进行原创总结的情况下写出一篇基本完整的条目,而非简单定义或只言片语。这里提及了三个概念:原创总结简单定义(条目不是词典解释)、只言片语(小小作品),皆是既有条文所不涵盖的。“要解釋的東西,方針都已經有記述”无从谈起。
    2. “但您改為「廣告」,就和方針精神有差異,而且範圍擴大了”。并非如此。本人没有将“独立于主题实体”、“主题与来源不得存在明显利益冲突”的要求改为广告;而是在解释,考察独立性的目标是要确保依据该等来源写出的条目没有“广告宣传”或“严重偏颇”的问题。这有利于为“关联”和“明显利益冲突”划下相对明确的界限。科学工作者可能因研究其所研究的对象而获得资助;第三方咨询机构可能因为向某一实体提供咨询服务而获取薪酬;政府有介绍本地事物的倾向;某一媒体可能在形式或实质上受到某个团体或政党的控制。但这些都算“关联”、“明显利益冲突”么?不尽然吧。这些情况下就要考量,这种潜在的利益关联是否足以使得其支持的条目内容“严重偏颇”乃至沦为“广告宣传”。
    3. 基于以上两条,3/4中的异议没有说服力。--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3:14 (UTC)[回复]
    (:)回應
    1. 重複的部分,如果您希望再說明,我不反對,但您把「來源獨立於主題」新加了不同的附加條件,令來源更難符合GNG要求,我還是(-)反对;此外您把「合併」的要求改為以模糊的標準「更好的呈現方式」來增加合併的藉口,我也是(-)反对
    2. 「來源獨立於主題」重點是「利益衝突」,新加了不同的附加條件,令來源更難符合GNG要求。
    3. 基於上面兩點,提案的「釋法」目的已經不成立。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03:26 (UTC)[回复]
    (?)疑問,关于合并的问题,请问“在特情况下,编者亦可能通过讨论达成共识,认定对于某一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亦可能可以有更好的呈现方式(例如,合并至母主题的条目中加以介绍)而无需独立成文。关注度准则并不为此等建设性的编辑行为共识的建立设下限制。”这种表述您是否能接受?--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3:45 (UTC)[回复]
    (-)反对現行方針很全面,而且要求已經很高,沒有必要在進一步提高門檻,否則沒有什麽條目了,外面已經有論壇對中維亂刪條目表示不滿。大部分創建者和編輯者對於每個條目都花了很多心血和時間,除非條目有明顯的質量問題,不應該動不動就以關注度來作爲提刪理由。Sammypan留言2021年6月27日 (日) 23:31 (UTC)[回复]
    (:)回應@Sammypan,该案未“进一步提高”关注度门槛,而恰恰是在解释关注度门槛与写出的条目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之间的关联性。--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2:23 (UTC)[回复]
    您的提案本意可能沒有「進一步提高」關注度門檻,但您把英維對GNG的解釋套進中維,不但與本站方針原意不一樣,而且間接提高了GNG門檻。--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03:05 (UTC)[回复]
    该案的蓝本是en:WP:WHYN不错。但您也可以看出英文条文与该草稿之间存在者一定程度的差异。例如英文条文的表述是"we require multiple sources",这里则根据本地条文弱化为“多方来源更受欢迎”;英文条文的表述是"we require at least one secondary sources",这里根据本地条文放宽到“非一手来源不宜用于论证关注度”(既包括第二手来源也包括第三手来源)。在有差异的地方,该案都遵照本地条文处理,不应出现“間接提高了GNG門檻”的问题。--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3:19 (UTC)[回复]
    我對於第6條是强烈反對,是大幅提升GNG門檻,無論怎麽用詞我都反對,應該予以否決刪除。--Sammypan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3:58 (UTC)[回复]
    @Sammypan,请问您反对的是第六条的“准则”部分还是“意义”部分?“准则”部分几乎是照抄现行指引(“假定”:意味着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只构成必要条件,而不能保证某主题一定能收入维基百科);修订后的意义部分也几乎是在复述现行指引中的一句“即使某个主题符合上述标准,编者们也有可能达成共识,认为不应该为其另立一篇条目。”大幅提升之说从何而来?--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4:06 (UTC)[回复]
    @Antigng第六條現行指引就有問題,此類假設對搜索引擎極度不友好,例如我用Google搜某個子主題,Google的結果第一頁極大可能找不到母主題的條目,反而會給出子主題的百度百科詞條和英文維基百科條目。--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4:48 (UTC)[回复]
    然后关于上面的第六条。现行指引明确指出“即使某个主题符合上述标准,编者们也有可能达成共识,认为不应该为其另立一篇条目。”换言之,按照现行的指引,编者们即有权通过达成共识而取消独立条目,即使其符合关注度准则也不例外。而本人的表述“在特殊情况下,编者亦可能通过讨论达成共识,认定某一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可以有更好的呈现方式(例如,合并至母主题的条目中加以介绍)而无需独立成文。关注度准则并不为此等共识的建立设下限制。”与现行指引的表述基本吻合。不知您的疑虑在什么地方?--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4:46 (UTC)[回复]
    您看漏了後面一句「即使某个主题符合上述标准,编者们也有可能达成共识,....例如,當條目違反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方針的時候。」至於「合併」的論述也不符合現行方針,因為「編輯意見」不能作為條目的存廢理據。--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05:56 (UTC)[回复]

    关注度准则并非为条目收录人为、任意地划定的一道门槛——毕竟,维基百科并非印刷品,无限制条目数量之必要。关注度准则设立的初衷,乃是为了确保,为每个符合该准则的主题,皆有可能撰写一篇符合内容方针的合格百科全书条目。具体而言:

    准则 意义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包含对条目主题的有效介绍。 确保在不进行拼凑来源原创总结的前提下,能够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基本完整的条目,而非难以扩充的简单定义只言片语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为可靠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满足可查证性要求,非通篇流言蜚语、虚假资讯、原创研究琐细信息的条目。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为独立于主题实体的第三方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不因依赖有明显利益冲突的来源以致内容严重偏颇的条目。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不宜为第一手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满足非原创研究方针中“通常应基于二手来源”要求的条目[1]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的数量与种类应取決于描述的深入程度以及来源的品质,且多方来源更受欢迎。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不以单一质量相对不佳的来源作为事实查核的唯一来源,且不存在偏重单一观点的问题的条目。

    运用关注度准则衡量条目主题的关注度时,请编者以上列目标为先,合理把握尺度。

    参考資料

    1. ^ 第三手来源基于第二手来源。若关于某个主题的第三手来源存在,则可以假定关于该来源的第二手来源存在,进而可以假定条目能够满足以上要求。

    意见区2

    结合上方编者的反对和意见。现提出第二稿。相较于第一稿,有如下的更动:

    1. 第一条“准则”部分的“需”改为“须”,以与之后的条文相一致;
    2. 第三条“意义”部分吸收上方编者的意见,更改为“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不因依赖有明显利益冲突的来源以致内容严重偏颇的条目”,更为强调利益冲突以及其造成的负面后果;
    3. 第四条的“意义”部分将NOR方针中的要求重新表述为“通常应基于二手来源”,该种表述更为契合现行方针条文(即“我们的方针:维基百科的条目通常应基于第二手来源。”)方针中的措辞“通常”相对柔和,这也与本条“准则”部分的措辞“不宜”(而非“必须”、“不得”)相呼应。同时,新增注释以补充说明为何使用第三手来源能够令条目满足上述要求。
    4. 第五条的“准则”部分将相关要求补充完整(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的数量与种类应取決于描述的深入程度以及来源的品质),“意义”部分新增“多方来源”在“避免单一质量不佳来源作为事实查核唯一来源”方面的作用,并依下方意见调整措辞为“不存在偏重单一观点的问题”;
    5. 第六条因争议较大,部分编者即使对现行规则亦有反对意见,故删去。

    --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5:19 (UTC)[回复]

    (?)疑問:您這句「且中立持平、兼顧多方觀點的條目。」在GNG哪裏看到?而且有些主題不一定有多方觀點,而且這是WP:中立方針處理的事情,不是GNG 要處理的。--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06:06 (UTC)[回复]
    (:)回應。已将措辞由“且中立持平、兼顧多方觀點的條目”调整为“且不存在偏重单一观点的问题的条目”。的确如您所述有主题a). 根本没有观点,有的b). 有观点但没有多方观点,有的则c). 有多方观点。对于情形c),依赖单一质量不佳的来源会出现“偏重单一观点”的问题。原有措辞仅涵盖了情况c),现在的措辞同时涵盖了a) b) c)三种情况。--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6:27 (UTC)[回复]
    我想舉一個實例,容祖兒的Show Up!專輯當時因關注度不足而被刪除,現找到兩個來源[15][16],按照現時討論的標準,能否還原?--Sammypan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9:11 (UTC)[回复]
    此案不是关注度准则修订案,而是为关注度准则订明合乎本站运作逻辑的解释;此讨论区也非存废讨论存废复核。故该问题实属离题,恕本人没有回答的意愿。--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9:23 (UTC)[回复]
    你現在這個紙上談兵的政策我沒有看到任何利與網站良性發展的趨勢,部分就是重複原先的方針,部分就是製造更高的門檻和歧義,只會造成以後各大的條目爭議,故我繼續還是投反對票。--Sammypan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9:33 (UTC)[回复]
    请您明确指出“部分就是製造更高的門檻和歧義”之所在,并论证“只會造成以後各大的條目爭議”。--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9:44 (UTC)[回复]
    重看方針,我對最後一點還有些擔憂,因為方針的註腳六解釋GNG所謂的「中立」是指「利益衝突」,而不是來源的語句風格:「還應存在中立的來源,以確保我們可以撰寫出一篇中立的條目——自我宣傳的資料(顯然)不是中立的,......,參見維基百科:自傳和維基百科:利益衝突。」因此,既然提案是釋法,那麼根據方針的意思去解釋會比較妥當。此外,「多方來源」與事實查證,GNG也沒提及,建議可以刪去,建議「多方來源更受歡」應就「關注度的來源的數量與種類應取決於描述的深入程度」這個點去解釋。--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09:51 (UTC)[回复]
    @蟲蟲飛,两号脚注的内容疑似抵触上位方针:该脚注在探讨来源的中立性,而上位方针NPOV则明确指出,“维基百科条目需要展示中立的观点。但是可靠来源并不要求是中立的,客观的或者没有偏见的。”因此该脚注的内容本应予以大幅修改,而不是反过来用来指导新条文的行文。--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0:02 (UTC)[回复]
    • 该脚注则明确是从中立的角度筛选来源(原文:“還應存在中立的來源,以確保我們可以撰寫出一篇中立的條目”),这明显您上方复述的中立方针(来源不要求中立,只要求用可能不中立的来源写出中立的条目)的要求有所抵触。
    • 而关于单一来源的问题,虽然Wikipedia:單一來源的條目仅仅是论述;但在实务上,本地长期视单一来源为一种需要解决的条目问题({{Onesource}})。参考上面这篇论述,并从单一来源的角度去解读“多方来源更受欢迎”的问题,个人感觉没有额外的风险。--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0:17 (UTC)[回复]
    @Antigng第五條中提到的「质量相对不佳的来源」是否可以視為不可靠來源?--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0:58 (UTC)[回复]
    我反而覺得「質量相對不佳的來源」這個修飾好,應保持來源的質量。--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11:03 (UTC)[回复]
    @Googol19980904来源的可靠与否不是简单二分的——即使简单粗暴如WP:RSP,也有五个质量等级。这里的“质量相对不佳的来源”指那些可靠性相对不那么高但仍然勉强符合可靠来源最低标准的来源。在单一来源的情况下,仅有这样的一个来源是否能够支持一篇条目,是需要打一个问号的。--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1:13 (UTC)[回复]
    @Antigng第五條意義給人的感覺像是「單一來源無法證明關注度」,會對單一來源證明關注度造成麻煩,即變相提高關注度門檻,準則原文並沒有這麼說,只是說「多方来源更受欢迎」。--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4:00 (UTC)[回复]
    @Googol19980904,准则的原文是说“来源的数量和种类取决于报道的深度和品质,一般而言,多方来源更受欢迎”,在这个基础上本人做出的解释和解读是“避免出现依赖单一质量相对不佳的来源作为条目事实查证的唯一来源”,并没有将其放宽到“避免依赖单一来源作为条目的唯一来源”。(“来源的数量和种类取决于报道的深度和品质”解读为“质量相对低下的来源需要靠数量弥补”应该是合理的吧。)理论上不应该会导致您那种“单一来源必然无法论证关注度”的理解。--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4:16 (UTC)[回复]
    (-)反对
    1. 意見同Googol19980904,第五條意義給人的感覺像是「單一來源無法證明關注度」,這是間接提高了GNG門檻,如果刪去這條,我可以改為支持。論述中提到「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因此如果不刪除,我建議就「多方來源更受歡迎」與「有效介紹」的關係去論述。
    2. GNG的的來源飾選,重點是註腳二:「來源要獨立於主題」,即註腳二所述:「自我宣傳、自傳.....,必須由其他人獨立撰寫,並且與特定主題有關。....,以確保我們可以撰寫出一篇中立的條目——自我宣傳的資料(顯然)不是中立的,而個人出版物往往會帶有偏見,.....,參見維基百科:自傳和維基百科:利益衝突。」而不是媒體的觀點和立場,而且如果涉及政治的條目,就等同於審查媒體。此外,條目的語句問題已經有G11、G12去處理,不是GNG處理。GNG的重點是提供一個尺度,讓人去撰寫真正有人關注的主題,而「獨立於主題」的來源的「有效介紹」是主題有關注度的證據。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10:48 (UTC)[回复]

    第三稿

    关注度准则并非为条目收录人为、任意地划定的一道门槛——毕竟,维基百科并非印刷品,无限制条目数量之必要。关注度准则设立的初衷,乃是为了确保,为每个符合该准则的主题,皆有可能撰写一篇符合内容方针的合格百科全书条目。具体而言:

    准则 意义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包含对条目主题的有效介绍。 确保在不进行拼凑来源原创总结的前提下,能够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基本完整的条目,而非难以扩充的简单定义只言片语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为可靠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满足可查证性要求,非通篇流言蜚语、虚假资讯、原创研究琐细信息的条目。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为独立于主题实体的第三方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不因依赖有明显利益冲突的来源以致内容严重偏颇的条目。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不宜为第一手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满足非原创研究方针中“通常应基于二手来源”要求的条目[1]

    运用关注度准则衡量条目主题的关注度时,请编者以上列目标为先,合理把握尺度。

    参考資料

    1. ^ 第三手来源基于第二手来源。若关于某个主题的第三手来源存在,则可以假定关于该来源的第二手来源存在,进而可以假定条目能够满足以上要求。

    意见区3

    (+)支持--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15:12 (UTC)[回复]
    (+)支持,能夠有效地將關注度指引與其他相關方針指引釐清。--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8日 (一) 15:14 (UTC)[回复]
    (+)支持,對於第二條可靠性,請注意不得對某一個來源實行統一反對,比如某網站的來源一律視為不可靠來源。Sammypan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5:27 (UTC)[回复]

    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國籍修改落實後所進行的配套修改

    背景
    @Sanmosa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使用「中國香港」及「中國澳門」兩詞的國籍述部份是否需要更新?Jasonloi1997留言2021年6月18日 (五) 18:40 (UTC)[回复]
    正式來説,確實沒有這樣的國籍表達式,這是zhwiki原創的,理論上來説是可以調整一下。我會就此另提一案。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9日 (六) 00:34 (UTC)[回复]

    有鑒於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國籍已在此前正式廢止以模板將國籍表達為“中國(XX)”的方式,而“中國(XX)”的表達方式本來就是中文維基百科所進行的原創研究。基於維基百科不進行原創研究的大原則,現擬對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使用「中國香港」及「中國澳門」兩詞進行以下修訂:

    現行條文

    使用「中國香港」及「中國澳門」兩詞 現時,「中國香港」是香港的同義詞,而「中國澳門」則是澳門的同義詞,惟多數用於彰顯主權之場合,很少使用。「中國(香港)」及「中國(澳門)」在區別一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時使用。

    提議條文

    使用「中國香港」及「中國澳門」兩詞 現時,「中國香港」是香港的同義詞,而「中國澳門」則是澳門的同義詞,惟多數用於彰顯主權之場合,很少使用。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8日 (一) 10:37 (UTC)[回复]

    修订书籍关注度

    第三项改为:该书曾经改编成在数个商业剧院中播放的电影、于任何国家或地区的网络平台、网络电视或有线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剧。

    这样改编为网剧的小说也有关注度了。比如同学两亿岁,目前有网剧条目却无小说条目。--Fire Ice 2021年6月28日 (一) 20:11 (UTC)[回复]

    (+)支持--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22:28 (UTC)[回复]
    “任何國家”應改為“任何國家或地區”(“地區”的定義參照Wikipedia:关注度 (组织)#政府部門的註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9日 (二) 01:55 (UTC)[回复]